上海市静安区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上海市静安区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
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上海市静安区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是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上海市静安区档案局。2007年6月,中共静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对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实施改扩建工程,并将于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重新对外开放。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劳务用工性质的工作人员(含讲解员)8名。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上海户籍优先。
(二)岗位条件
容貌端庄,气质高雅,身体健康。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24周岁以下,有从业经验一年以上者,可放宽到25周岁。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播音、文秘、档案学、历史学、旅游管理、公共管理、计算机应用或相近专业。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声音宏亮,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英文四级以上者优先。
二、报名方法
报名工作由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负责,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有意者请填妥《报名表》于9月20日前MAIL到二大招聘专用邮箱:63581818@163.com或邮寄到上海市茂名北路118弄8号102室(200041)请注明“招聘”字样。
(二)现场报名(9月20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底楼大厅(武宁南路241号)
报名时,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中共二大纪念馆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招聘工作小组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失实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聘用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先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时间约1个月。培训结束后,考核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人事部门所属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享受我市社会化用工的工资标准,签定1年的劳动合同,缴纳三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或合同期满考核不及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四、本招聘计划由上海市静安区中共二大纪念馆负责解释。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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