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简报2004年第2期
静 安 双 拥 简 报
第 2 期
上海市静安区拥军优属拥政 (总72期)
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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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关于本市加强
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颁布执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的拥军优属工作,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本市加强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对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履行拥军优属的责任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对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在就业、就学和解决住房困难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一、对烈属实行免费乘车
根据《上海市革命烈士家属优待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具有上海户籍的革命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依靠烈士生前供养的未满18周岁的弟妹、抚养烈士长大的其他亲属,乘坐市内公交和参观观瞻场所,可享受优待和优惠。
二、关于随军随调家属的就业、培训和生活保障
1、坚持以市场就业为主导、政府安置重点对象为辅助、保底就业为基础的原则,为随军随调家属的首次就业创造条件。鼓励随军随调家属通过市场推荐方式实现就业。对飞行员、从事舰艇工作满10年的军官、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军官、二等乙级以上的伤残、牺牲等军官的配偶,每年由政府下达计划给予安置。
2、市政府出台的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均适用于随军随调家属。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安排专人,为随军随调家属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劳动保障部门要为随军随调家属安排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对随军随调家属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创办非正规劳动组织、创立微小型企业给予支持,并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开业指导及小额贷款的担保贴息。
3、凡有用工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优先录(聘)用随军随调家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动接收军官配偶并与其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随军随调家属参加人才引进、人才招聘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并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随军随调家属。
4、对未实现就业的随军随调家属,可按沪劳保社[1999]1号通知的规定,予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未实现就业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由民政部门参照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对其实施最长不超过1年的临时生活困难救济。
5、对来沪后有困难的随军随调家属,所在单位要为他们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等接续手续。对其中年龄偏大,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连续工龄)不满15年的,可按照沪劳保社发[2003]9号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军人及其子女的就学
革命伤残军人、复退一年内的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子女,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在录取时分别给予适当的优待。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飞行员子女报名就读和报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在录取时分别给予不同类别的优待。现役军人工作调动,其未成年子女随调转学的,由教育部门及时给予妥善安排。
对革命烈士子女入国家办的托儿所、幼儿园,托费中由家长承担的部分予以免除。
四、关于优抚对象的住房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给予优抚对象适当的房租及购房优待。根据沪房地资廉[2004]97号通知规定: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他们的配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廉租房待遇。对涉及动拆迁的优抚对象,可实行补贴租金积累或租金配租方式给予优待。
五、关于转业干部的安置
有关部门要采取带编分配、先进后出、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等方法,安排好团以上干部的职务;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数,相应增加行政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军队团以上干部;招聘录用公务员时,经考试合格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已被安置在企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
对军队转业干部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要优先核发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优先办理开业贷款;其日常服务工作纳入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此规定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区双拥办)
静安区2004年双拥工作实事要点
2004年静安区的双拥工作,要继续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增强民族凝聚力为目标,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开创静安双拥工作新局面。
1、为改善驻区部队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由区双拥办、区建委、区文化局和静安寺街道共同出资约30万元,帮助警备区通信站完成多功能会议室的改造工程。
2、为推动驻区部队官兵科技练兵和“双争”活动的深入开展,7月底前组织召开“第二届‘第二故乡情’——爱国拥军立功表彰大会”,对2003年度立功受奖集体及个人进行奖励。
3、努力发挥双拥中心的服务作用,积极探索拥军优属社会化服务机制。上半年启动驻区部队干部的电脑中级培训;下半年开设驻区部队退役士兵两用人才培训班和本区退伍士兵就业技能培训。
4、不断加强拥政爱民的工作力度,5月底前,通过组织召开“静安寺驻军拥政爱民示范社区推进会”,认真总结警备区通信站20年来拥政爱民的工作经验,带动和促进驻区部队拥政爱民工作的深入开展。
5、5月底前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区委中心组成员开展“国防教育日”活动,并于9月底前组织一次国防教育征文活动。
6、积极探索随军随调家属的市场化安置路子,加大对随军随调家属的安置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4年7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部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确保随军随调家属、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率达到100%。
7、继续做好驻区部队军人子女入学工作,在暑假期间对军人子女免费开设各类兴趣培训班,并组织军人子女中的初二以上学生开展一次“夏令营”活动。
8、通过开展科普进军营系列活动和召开科技拥军研讨会,积极探索新时期的科技和智力拥军工作。9月底前,为驻区部队添置一批文化科技图书;10月底前,石门二路街道为共建部队举办一期英语培训班,并在街道设立“拥军优属维权办公室”和“双拥”信箱;8月底前,江宁街道为警备区警纠连组建电脑培训室。
9、制定实施《静安区优抚对象就医“五优先”服务公约》,对广大优抚对象实行“五优先”服务。
10、发挥区有线电视中心和《静安时报》的宣传媒体作用,开设国防双拥宣传窗口和专栏,做好双拥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助人为乐,爱心不老
曹家渡街道爱心联系卡已经设立了三年,三年来,这张小小的卡片把社区志愿者、街道公务员、社区单位和社区的每一位重点优抚对象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卡片虽小,但折射出的却是互助互爱的浓浓真情......
这里我们要讲的是一位社区志愿者爱心联系卡的联系人---徐瑞英老人,年已花甲,普普通通,可是在她负责的爱心联系卡上总写满了关爱重点优抚对象的点点滴滴。
徐瑞英自退休以来就担任玉兰居委楼组长,楼里的老老少少都会热情的称她“徐阿姨”。长期以来徐阿姨不仅仅帮助居委会做好社区工作,并主动与楼里的革命伤残军人孙保东结成对子,从此爱心联系卡将他们紧紧联结在一起。
孙保东夫妇都是在职,尤其是孙保东因为在医院是麻醉师,工作很忙,家里的水电费常常忘了付。徐阿姨知道后主动说:“你们忙吧,我退休在家,以后我替你们付。”自从托付给徐阿姨,孙保东说:“我 再也不必为缴费烦神了。”
孙保东真是个忙人,很少有空参加优抚活动。可是,每一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徐阿姨都会一件件、分文不少的送到孙保东的手中。接触久了,孙保东说:“徐阿姨,有空经常来坐,把我家当成自己家。”徐阿姨还真把孙家当成自己家,孙夫妇俩出差时,留心接收信件、收费单,并帮助把房间收拾干净,开开窗,通通风。点点滴滴,徐阿姨从不忘一句关心的话语,从不忘举手的帮助;这份执着的爱心,让孙保东深深感到了人情温暖;这份无私的真情,更让我们的军人体 会到民拥军的深情厚意!
原以为好人平安,可是没有人想到命运对她并不垂爱。晚年丧子,前年患了癌症。不少居民知道后都叹息“多好的人啊!”可是,徐阿姨从来没有因此自怨自艾,收起自己的悲哀,把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给予需要的人们,用自己的行为举止告诉别人:助人为乐,爱心不老!
(曹家渡街道双拥办)
简讯
▲4月1日下午,静安区民政局组织区内120多名烈军属,赴龙华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民政局党工委书记宋卫东同志代表局党工委和烈士家属向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本市加强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的精神,按照市双拥办的统一部署,我区按时完成了对全区135名烈属的资料统计和《上海市革命烈属优待证》的发放任务。
▲4月9日下午,区民政局召开优抚(双拥)工作业务会议,传达布置当前的优抚业务工作,并对各街道一、二季度双拥工作进行了交流。
(区双拥办)
▲4月2日下午,江宁街道按照区双拥办关于双拥工作要向社会化发展的设想,率先组织部分社区单位代表召开了“探索和建立拥军优属社会化服务网络”座谈会,就社区定点服务、优抚对象按需服务和社区单位的社会化参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积极地探讨和交流。
(江宁街道民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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