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静安区高中学校体育特招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对今年高中学校特招体育特长生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 报名条件
1、市试办二线:
(1)招生范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其中50%为全市招生)。
(2)专业条件: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并参加系统体育训练;获得本市由各区县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县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
2、市级传统运动学校及区体育布局学校:
(1)招生对象:本区学生
(2)专业条件:市级传统运动学校按照市试办二线要求(同上)。区体育布局学校必须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正式体育比赛,其中A类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市比赛个人前三名、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其中B类必须获得市级比赛个人前八名、团体前六名主力队员、区比赛第一名。
二、操作细则
1、区组织机构:
由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和区考试服务中心共同组成特招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和审核体育特招工作。
2、特招程序:
本人申请——原校推荐——特长测试——意向录取——公示——审核——签约录取七个环节
(1)本人申请:由体育专项特长生根据特招条件提出申请。
(2)原校推荐:原就读学校和少体校负责审核,推荐符合特招条件的学生,并填写好市、区《体育特长生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加盖公章后于4月5日前分送各体育特招的高中学校。
(3)特长测试:
招生学校分管校长为体育特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宜的教练员为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人。学校应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4月15日前完成测试。
(4)意向录取:
招生学校按报名条件、学生情况及测试结果提出录取意向,加盖公章后于4月22日报区体育特招小组办公室。(若有特殊情况,请作书面说明)。
(5)学校公示:
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由学生所在区县和学校张榜公示7天。
(6)审核:
区体育特招小组办公室将已完成审核公示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送区体育局加盖公章,再由区教育局审核加盖公章后,集中报区考试服务中心备案,经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并结合体育获奖情况决定录取。
(7)签约协议:
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意向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由区教育局业务部门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三、成绩要求:
1、凡是符合市试办二线及市级传统运动学校报名条件的学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70%,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2、凡符合区A类专业条件的区体育布局学校项目的学生,文化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80%。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3、符合区B类专业条件的学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按照该项目布局学校录取分数线降低20分照顾录取。
四、特招人数(该人数为各校体育特招计划数上限)
1、试办二线、市传统学校项目:
育才中学:(田径)8人
民立中学:(游泳)5人
七一中学:(手球)7人
华模中学:(篮球)5人
2、区体育布局学校:
市西中学:(排球)女3人;(篮球)男5人;(棋类)2人;
育才中学:(射击)1人;(围棋)1人;
民立中学:(游泳)7人;(排球)男2人;
华模中学:(击剑)6人;(乒乓)女1人;
市一中学:(乒乓)男2人;(射箭)2人;
上戏附中:(羽毛球)3人;(重竞技)2人;
七一中学:(武术)4人;
逸夫职校:(排球)5人、(乒乓)3人、(田径)5人;
五、注意事项:
(1)招生纪律:体育特招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市、区各项招生工作纪律,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日程:体育特招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3)考生必须将特招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才有效。
附:《高中体育特招推荐表》
静安区教育局
静安区体育局
静安区考试服务中心
2006年3月9日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