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胜诉还给原告补助 民生人寿既赢官司又赢人心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王先生以赔偿金额不足将民生人寿告上法庭,法院认定民生人寿理赔计算方法正确,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但考虑到王先生家庭生活困难,民生人寿主动给予王先生500元经济补助。
2004年9月4日,原告王先生在民生人寿投保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为15000元,同年10月16日,王先生又在民生人寿投保人身安康综合保险,其中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4000元,两者保险期均为一年。
2005年4月1日,王先生被诊断患脊椎型颈椎病,随后,王先生住院治疗。根据保险合同,民生人寿给予王先生保险理赔金15420.87元,但王先生认为民生人寿应按照两份保单的保额之和给予赔付,而不应扣除其已获得赔付的部分。而法院认定,民生人寿的理赔数额计算无误。
民生人寿有关人士表示:“虽然在这场官司中我们胜诉了,但王先生毕竟是我们的客户,考虑到他家里生活比较困难,民生人寿决定自愿给予其500元的补助。”
据悉,民生人寿已于日前将补助款送到了王先生手中。
孙丹阳 田力
《静安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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