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反映了人民的共同意志
静安区各界人士纷纷表达祖国统一愿望
编者的话:日前,静安区各界人士举行座谈,学习讨论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他们在发言中纷纷表示:《反分裂国家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反映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一部和平统一法。现摘要选登如下:
静安区台联会会长(台湾高雄籍人):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这部法律将祖国大陆对台方针政策法律化,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都有正面的意义。过去我们的对台工作取得成效,今后我们要继续做好台湾民众的工作。
曹家渡台属吴小如:这次国家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合情合理的,符合台属的心愿。说明中央领导的强硬措施,不迁就,特别上次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对台4个“决不”,我们认为讲的真好,讲出了我们想要说的,也代表了我们的想法。
南西街道台胞张林:《反分裂国家法》制定的好,它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是希望和平统一的。我们台属也希望不要打仗,打起来,总是老百姓吃亏,最好不要打。
石门二路街道台属陈启明:《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我认为是针对“台独”势力的,而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决不允许“台独”分子把神圣的国土从中国分裂出去。
静安寺街道台属张维照:台湾是中国重要的安全屏障,如果搞“台独”,对祖国统一大业是很危险的。我国只有提高国力,才能有效遏制台独分裂活动。
上海市台资企业协会理事、永然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我认为这个法律应该立,里面的许多方面内涵也是根据以前的政策规定所形成的法律文件。
上海市台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上海市鸿禧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看了《反分裂国家法》的全部内容,总体上感到大陆在改善两岸关系上作出了努力,有善意、有诚意。尤其是对台湾人民和台商的保护,消除了我们在大陆投资台商的顾虑。
民盟静安区委主委花蓓:《反分裂国家法》充分体现了我们努力争取两岸和平统一的诚意和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的决心。这是民意!这是全国13亿人民和全球所有华人的共同心愿!民盟静安区委将组织全区400多名盟员认真学习领会《反分裂国家法》,紧紧围绕区的中心工作,立足岗位,积极参政议政,以实际工作为构建和谐静安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民建静安区委主委陈鸿德:《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完全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中国人根本利益的法律。它代表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愿。我们民建静安区委和全区民建会员坚决支持和完全拥护。
民进静安区委主委沈沅:我们要认真学习《反分裂国家法》,积极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做好广大群众特别是港、澳、台地区,海外华人的宣传工作,争取全世界华人为统一祖国而努力。
农工党静安区委主委刘桂香:我们农工党静安区委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和实施,我们决心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同心同德坚决反对国家的分裂,坚决和有效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坚决拥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维护国家的和平统一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九三学社静安区委主委王力:我们要组织《反分裂国家法》专题报告会,并且在组织生活中开展对《反分裂国家法》的学习,发挥党派成员联系面广的优势,促进两岸经济、文化的交流,积极做好祖国统一工作,与党同心同德,共创美好生活。
区工商联会长顾维民:坚持拥护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部维护台湾地区和平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区工商联将积极认真地做好会员企业中的台商工作,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共同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事业作出贡献。
区侨联智囊团团长涂克仁:《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第八条将原来的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修改为“可能性”完全丧失,这更确切。现在的台湾老百姓与以前有很大不同,说明我们的对台政策是正确的。台湾老百姓是我们的骨肉,我们希望台湾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
基督教怀恩堂戚长毅长老:《反分裂国家法》出台非常及时和重要,它让全世界人都知道了解,我们的法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搞台独、搞两岸分裂的台独分子的,它深刻表明了我们党在促进祖国统一问题上的决心和信心。
静安寺方丈慧明法师:作为一名佛教徒,我们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实施,我们将加强与台湾佛教界的联系,为祖国和平统一而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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