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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改革开放40年印象”照片征集启事

日期: 2017-08-3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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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见证静安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特组织开展本次照片征集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静安改革开放40年印象”为主题,征集静安区(原闸北、原静安)改革开放40年来,能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成就、城区面貌变迁、人民生活变化和民俗风情、某个事件、某段历史等的照片。征集照片既是丰富静安区档案馆藏的需要,也为2018年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相关庆祝活动积累素材。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档案局

三、征集时间

投稿时间:2017年9月1日—10月15日(24时)

评审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30日

四、征集范围

(一)拍摄时间:1978年至2017年改革开放40年间。

(二)拍摄地点:静安区(包括原闸北区和原静安区)。

(三)征集对象:面向广大专业摄影工作者及业余摄影爱好者。

(四)征集内容:

1.反映静安各个时期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

2.反映静安各个时期具有历史印迹的纪实性老照片,包括民俗风情、民间工艺、旧街貌、旧民居、老字号商店的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

3.反映静安各个时期建设场景、生产、生活以及路、桥、车、站等照片。

4.反映静安各个时期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劳动等变迁的照片。

五、照片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纸质冲印照片或数码电子文件均可,单幅或组照、黑白或彩色不限,征集稿件(电子稿)请用原始文件,切忌将文件压缩。

(二)图像清晰、内容真实,保持原有形象,谢绝数码合成照片。

(三)详细注明照片拍摄时间、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拍摄人或提供者姓名(为表明前后变化所采用的图片请标明出处)及联系方式等。

(四)所提供的照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概由提供者承担。

(五)入选照片版权属于照片所有人,主办方拥有使用权。

(六)对未入选的原版纸质照片,将退还给投稿人,数码电子稿件将不予退稿。

六、征集用途

(一)所有入选作品作为区档案馆的档案资料永久保存。

(二)根据照片征集情况,对照片进行专题开发利用,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制作《静安改革开放40周年印象》(暂定名)画册和图片展。

七、征集评审

征集活动截稿后,由静安区档案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照片进行筛选鉴定,确定入选照片,并在11月30日前通知作者。

八、征集奖励

(一)入选照片征集费视照片年代与史料价值及图片质量,以200-500元/幅(组)不等计。

注:如有特别珍贵的照片,经专家鉴定,征集费另议。

(二)入选的照片被收录到《静安改革开放40周年印象》(暂定名)画册,入选者将获赠一本画册。

(三)对无偿捐赠珍贵照片的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九、投稿方式

(一)电子投稿:photozhabei@163.com

(二)纸质稿件投稿:平型关路1222号1F海上空间。

(三)收稿时间:

1.电子稿件即日起开始收稿。

2.纸质稿件收稿日:10月15日10时~16时。(如邮寄,请在规定时间内寄至上述地址"海上摄影文化促进会"收,邮编:200072)

十、活动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3094336

 

 

 

 

上海市静安区档案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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