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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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是指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包括结婚登记档案、夫妻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档案和离婚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不含法院判决离婚的档案)自形成1年内可到婚姻登记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查询,超过1年以上可到婚姻登记地的区县档案馆查询。属于法院判决离婚的档案须到相关法院的档案室查询。1950-1980年间部分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公证的婚姻公证档案可直接去市档案馆查询。
注:五十年代婚姻档案因形成年代较早,我馆接收保存不全;原闸北区1981年前在彭浦镇人民政府登记领证的当事人,其婚姻登记档案根据原行政区属,档案由宝山区档案馆保存。1981至1987年部分在彭浦镇人民政府登记领证的当事人,其婚姻登记档案在彭浦镇档案室保存并提供查阅。
2、独生子女档案
独生子女档案是指夫妻双方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由区各街道办事处受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的独生子女证档案(不含夫妻双方在原单位办理的)。
独生子女证的申领,一般是在子女出生办证时母亲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查询独生子女档案,应根据独生子女领证的时间、地点,到所对应的街道、计生部门或档案馆查询。
本馆保存的独生子女档案(不含在彭浦镇受理的独生子女材料),主要年份自1979年起至2000年,但因历史原因,各街道均有部分年份的独生子女档案缺失。2000年以后的独生子女档案可至当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街道查询。
3、支内、支边和知青下乡档案
本馆保存的知青下乡档案为原静安区知青下乡插队名册。支内、支边档案由于形成年代较早,具体名册并未进馆,本馆保存的多为政策性文件(批复、计划、报告)等。
4、知青子女回沪审批档案
本馆保存的知青子女回沪审批档案,是指在外省市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下乡知(支)青子女按政策规定,满十六周岁可以照顾来沪就读的全套入户审批材料。
注:本馆可提供查阅的知青子女回沪档案,不含彭浦镇知青子女回沪审批材料。
5、再生育子女档案
本馆保存的再生育子女档案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原生育过一个孩子,根据生育政策,经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同意再生育子女的审批材料。
6、出生证档案
出生证档案是指由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获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含婴儿出生医院在婴儿出生后签发的出生报告单。
本馆保存的出生证档案,为原闸北区1960至1987年间形成的相关出生证明材料。
7、知青回沪档案
本馆保存的知青回沪档案是指50、60年代赴外地农场的上海知青因病退、家庭困难照顾经区劳动局审批回沪的材料,原闸北区存有部分安徽全家下放户回沪审批材料。知青回沪档案包括知青病退、特困照顾回沪审批表。
8、就业档案
本馆保存的就业档案主要包括区退休职工子女顶替名册或审批表,部分照顾吸收农村子女工作调函以及部分企业招工录用材料(包括企业招工应届生、社会青年)。
9、干部职工录用档案
本馆保存的干部职工录用档案为部分区机关、区属单位干部职工(含引进人才)跨省市调动的商调函、审批表。
10、职称评定档案
本馆保存的职称评定档案为部分区机关、区属单位干部职工职称评定、资格认定(如:教师资格认定等)审批表。
11、荣誉档案
本馆保存的荣誉档案主要有区机关、区属单位部分干部职工评选区级以上先进的报批材料等。
12、动迁档案
本馆保存的动迁档案为原闸北区在实施市区重大工程项目、旧区改造动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材料。其中个人和单位的动迁协议书主要有:
居民住宅房( 1968至1988年)
公兴路地块 (1987至1990年)
光华坊地块 (1985至1990年)
大统路苏家巷(1985至1990年)
三宝基地(1988至1992年)
共和新路旱桥东侧地区改造(中八)地块(1999至2000年)
凯旋城(七浦路)88-1、88-3地块工程 (2000年)
上海新客站建设地块 (1985至1989年)
新疆路—海宁路拓宽工程 (1998年)
西藏北路——和田路辟通工程 ( 1996至2002年)
部分“不夜城”批租地块 ( 1968至1988年、1989至1998年)
北广场东1、东2地块 (2006至2007年)
北广场北1、北2地块 (2008至2012年)
北广场西1、西2地块 (2008至2012年)
站前广场基地A1、A2、A3、A4、A5地块 (2005至2006年)
13、一九四九年前户籍档案
本馆保存的一九四九年前户籍档案,主要为民国时期原静安区各区公所部分保甲户籍资料。由于档案形成年代久远,虽经本馆竭力收集、整理和抢救,仍有大部分资料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