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沪金规〔2021〕4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等要求,我办对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权变更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预审,现将拟同意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权变更的预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市北高新小贷公司成立以来运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7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512室。
(二)公司经营情况
市北高新小贷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依法合规经营,目前运营状态良好。
(三)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和《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建立并逐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并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内部治理比较良好,风控体系相对完善,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等风险问题。
二、股权转让情况
略
三、预审意见及责任承诺
鉴于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权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我办将继续按照《监管办法》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的各项责任。如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权转让申请获得同意,我办将督促市北高新小贷公司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定期检查。我办将负责处置市北高新小贷公司日常经营出现的风险和违规、违法经营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承诺承担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妥否,请批示。
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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