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G4300000-2022-004发布机构:区金融办标题:关于同意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函文号:静金融办〔2022〕6号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成文日期:2022-01-27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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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14:00:02.0
2023-01-27 14:00:02.0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你司《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的申请书》及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彭志刚变更为顾新波。
二、本批复有限期3个月,请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并在完成有关变更(备案)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平台”修改相关信息。
三、你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及本市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及时报送相关经营信息,规范健康发展,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特此函告
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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