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沪府办发〔2016〕42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及《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沪金融办〔2014〕8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要求,我办对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小贷公司”)股权变更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预审,现将拟同意德润小贷公司股权变更的预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德润小贷公司成立以来运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3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2750号2号商务楼903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浩根。主发起人为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股40%;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股20%,上海海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杜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鸿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各出资1000万元,占股10%。
(二)公司经营情况
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自开业起至2021年5月底,公司净资产为11931.42万元,资产负债率30%,累计贷款额为248714.56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506笔,贷款余额为16866.25万元。公司目前运营情况稳定,经营状况良好。
(三)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伊始,即按照《公司法》和《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必要的管理制度,如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述各项制度依法合规运营。在业务实践中,注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了《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各岗位职责》、《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制度》,制定了业务合同,规范了档案归档要求、明确了贷款基本条件要素、统一了贷款调查报告格式等,这些管理制度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工作效率及运营能力,有效推动业务化标准、审批流程化和监管制度化。
二、股权转让情况
(一)股权转让方案
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权变更前德润小贷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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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万元)
|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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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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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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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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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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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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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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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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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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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杜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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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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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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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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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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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业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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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变更后德润小贷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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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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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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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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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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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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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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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杜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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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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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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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0
|
上海业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10
|
(二)股权变更可行性和必要性
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工商股东,实控人均为郭浩根,分别持有双方各50%以上的股份。双方的董事会成员一致,其中黄小钰同时担任双方的监事员,公司主要成员高度重叠。双方共有18名股东重叠,其中实控人郭浩根及其他主要发起人股东冯大慈、顾成标、谢永霞合计持股均达75%以上,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强关联关系。要弘公司亦是贝电实业的集团成员之一,是根据集团主公司的总体布局和规划而设立,其运营及管理的资产及公司均为贝电公司的优质资产及公司,其核心业务为投资管理,因此其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80.59%。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德润小贷公司40%股份转让给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后将不断创新积极开拓新业务、合规经营运作等方式,进一步确保德润小贷公司稳定良好的发展。
(三)股权受让方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417363M,注册资本10240万元整,实收资本:3867.2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766号1层,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郭浩根。截止2021年5月31日,公司净资产8017.24万元,资产负债率68.39%,2018至2020年连续三年盈利551.37万元、642.7万元、1230.44万元。
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通过其下属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要弘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芯可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投资了很多企业,主要包括:上海锦荣国际大酒店及锦荣商务中心、成都贝尔、唐盛信息科技、上海浦软创投、上海禾濡农业科技、上海正帆科技等。
(四)股权转让准备情况
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本次股份受让方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友好协商,双方已达成股份转让的意向。德润小贷公司已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各项决议。股权出让方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股权受让方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由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出具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书。
三、预审意见及责任承诺
鉴于德润小贷公司股权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受让方签署了责任承诺书,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了意见、报告,公司信用良好、运营稳健,股权转让理由充分,且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为实控人内部调整,不涉及外部股东,我办经充分研究,认为德润小贷公司此次股权转让符合《监管办法》和《若干意见》等相应规定与要求,拟同意德润小贷公司此次股权转让申请。
我办将继续按照《监管办法》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的各项责任。如德润小额公司股权转让申请获得同意,我办将督促德润小额公司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定期检查。我办将负责处置德润小额公司日常经营出现的风险和违规、违法经营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承诺承担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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