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G3900000-2024-004发布机构:区医保局标题:关于批复2024年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文号:静医保〔2024〕2号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成文日期:2024-02-18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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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11:37:01.0
2025-02-19 11:37:01.0
上海市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区级部门预算收悉。根据区第二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静安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批复你单位2024年财政支出预算为137233400元,并同步批复你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7233400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元。此外,动用单位历年财政性结转资金预算0元。各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预算详见上海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政审核金额。
一、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已批复的预算执行,并按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在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各预算单位应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的有关要求,早启动、早安排,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各预算单位应夯实基础管理,严格按项目实施情况,准确、规范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真实、完整地按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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