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静安区城管执法局固定资产盘点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固定资产存量及使用状况,提升资产使用效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及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详细且准确掌握我局(大队)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分布、使用状态等情况,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持续完善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强化资产管理责任,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为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保障能力提供坚实基础。
二、盘点范围
一是所有权归属区局或执法大队,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二是所有权归属区局或执法大队,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三、时间要求
2025年8月至12月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静安区城管执法局固定资产盘点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及直属中队负责人任组员;局综合科(法制科)设立盘点工作小组,科室负责同志任工作小组组长,并指定专人任工作小组干事,其他各部门及直属中队指定专人担任工作小组组员,具体实施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实物盘点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
工作小组对各部门及直属中队开展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工作。组员全面、细致地清点本部门、本中队的固定资产,记录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人等信息,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见附件)。
(二)账实核对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下旬)
工作小组将固定资产盘点情况与财政局资产管理平台数据进行匹配和分析,更新完善固定资产对应的信息,深入、细致地核查盘亏、盘盈的差异原因,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固定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账实调整阶段(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工作小组会同财务根据账实核对结果,分别根据财务政策相关要求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对盘亏资产进行处置,对盘盈资产完善并粘贴固定资产信息卡,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制作本次固定资产盘点情况报告,向局党组进行汇报,并召开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总结会议,通报盘点结果,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各部门及直属中队固定资产的负责人、管理人及工作职责,规范日常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局要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及直属中队固定资产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工作主观能动性,细致全面地做好盘点工作,更新维护各项信息,全面扛起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各部门及直属中队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做到全面盘点、不重不漏。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盘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问责
工作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行为的部门、中队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七、附则
局(大队)固定资产清查等相关专项工作参照此方案实施。
附件:《静安区城管执法局固定资产盘点表(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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