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城管执法系统2025年度
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以“五个城管”建设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着力加强本系统执法水平和能力提升,根据《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2025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和《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依法行政监督
监督内容:1.法治意识淡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有案不立、有案不查、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2.执法不规范。办案过程中超期立案、超期办案、超期结案、违规终止调查、处罚裁量失当等执法不规范行为。3.履职不到位。案件久拖不决、逾期不催缴罚款等损害执法公信力的行为。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对照市局下发的不规范和异常案件清单开展问题督办;每月抽查案卷数不少于上月办结案件总数的10%,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全年每个中队案卷抽查数不少于10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普遍问题开展针对性指导,每月召开案卷质量讲评会,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集中评查。
责任科室(部门):案件审理科、执法监督科、拆违专班(违法建筑案件)
(二)重要制度监督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监督内容:1.事前公示不全面。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清单信息等内容不完整的情况。2.事中公示不到位。执法办案过程中,未按规定穿着执法制服、佩戴执法标识、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相对人权利义务等不规范的行为。3.事后公示不透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不及时在市局官网公示的情况。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开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情况检查,每半年覆盖辖区所有中队并向市局提交自查报告。
责任科室(部门):案件审理科、执法协调科(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科(行为规范、着装规范)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监督内容:1.执法全过程记录采集不规范。执法过程中文字和音像记录要素不全、记录环节缺失、记录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情况。2.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不严格。执法案件未按规定立卷、归档、保管,执法视音频记录标识存储等不规范的问题。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检查中队执法视音频记录采集、保存、管理以及使用等情况,抽查视音频记录数不少于上月案件总数10%,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辖区所有中队并向市局提交自查报告。
责任科室(部门):案件审理科、执法协调科(双随机一公开)、拆违专班(违法建筑问题)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监督内容:1.未按规定进行重大法核。执法办案过程中,对符合《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情形的案件未按规定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况。2.重大法核案件办理不规范。经过重大法核的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等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的情况。3.审核意见不准确。对重大执法决定的管辖权、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执法文书等内容的审查意见存在问题的情况。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检查辖区中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情况,覆盖辖区内所有重大法核案件,每半年向市局提交自查报告。
责任科室(部门):案件审理科
2.行政执法责任制
监督内容:1.重大问题整改。被上级监督部门发现并被责令限期纠正的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普法责任落实。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情况。3.辅助人员监管。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辅助人员“六个严禁”,以及培训、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情况。4.过错责任追究。针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执法行为违法,并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执法人员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况。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抽查中队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
责任科室(部门):各科室(部门)、机动执法中队
(三)执法实效监督
监督内容:1.重点工作执法保障。聚焦重要会议、重要节日、上海“摊”服务地图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情况。2.重点领域执法实效。街面市容环境秩序、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建筑垃圾处置、“一江一河”治理、工地文明施工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查处情况。3.重要文件执行和落实。对上级部门下发的专项任务的文件,按照规定要求执行落实的情况。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按照规定要求落实检查,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
责任科室(部门):执法协调科、执法监督科
(四)队伍建设监督
监督内容:1.专项行动落实不力。在住建部“强转树”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工作态度消极,未能主动提升执法和服务质量、开展城管故事宣讲的情况。2.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在办公场所、内务管理、队伍管理、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宣传服务六方面与建设标准明显不符的情况。3.业务能力停滞不前。培训教育质效不佳,办案规范中共性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提升,严重影响执法公信力的情况。4.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在执法服务过程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定期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与纪委监委信息对账,按规定向市局报送违纪违法案情信息。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对照标准和要求开展检查,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第四季度报送“强转树”专项行动成效和问题的总结。
责任科室(部门):组织人事科(强转树、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执法监督科(进中队督察)、案件审理科(业务能力方面)
(五)重要案(诉)件监督
监督内容:聚焦领导批示件、环保督察件、媒体曝光件和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以及违法建筑、夜间施工、文明施工、占绿毁绿、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重点领域重复投诉和信访案件,跟踪调查各中队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情况,切实化解矛盾推动问题解决。
监督方式:区局每月抽查辖区不少于1%的投诉和信访件,并通报情况。
责任科室(部门):综合科(媒体曝光件、信访件)、案件审理科(依法行政问题)、拆违专班(违法建筑问题)、执法协调科和执法监督科(投诉件)、执法协调科(环保督察件)、组织人事科(违纪违法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完善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注重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执法监督形成内外兼修、上下联动、整体发力的生动局面。区局各科室进一步明确各自监督职责,根据《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本方案工作要求,加强协作,通过联合监督等方式强化落实,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率。中队要会同街镇司法所等部门进一步健全三级督察制度,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健全社会监督体系,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从业者等作为特约监督员开展外部监督,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多元化监督视角。
(二)持续优化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加强协同合作,确保监督工作流程清晰,监督机制运转高效。优化内部联动,用好“三单两书”。区局各科室应坚持“指导-检查-监督”一体化工作模式,在日常履职工作过程中发现履职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的,应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对无正当理由拖延整改、拒不落实督办要求以及在执法办案中弄虚作假、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性质恶劣问题的,可以流转执法监督科落实“三单两书”等监督措施。对于确须流转执法监督科采取监督措施的,相关科室应当明确具体要求,协同执法监督科共同推进指导整改,形成监督闭环。强化外部协作,与检察院、司法局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沟通,通过司法调解、参与重大执法行动和廉政风险点管控等方式,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三)不断推进数智监督走深走实。依托综合指挥监管平台网上办案、网上勤务、诉件处置、网上监督系统数据开展执法监督,使用“案件督办”和“预警”功能,对执法案件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对异常案件和不规范案件进行纠正。强化智能化问题发现机制,充分运用车载视频、智慧城管球、无人机、5G执法记录仪终端等信息化设备,提高执法监督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合理运用执法监督结果。建立区局月度通报制度,制发《静安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月报》,提高通报力度,提升通报内容的客观性和指导性。开展优秀监督案例评选,总结推广我区城管执法系统监督工作经验和成效。健全中队及执法人员个人评价体系,将督察督办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完善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机制,通过约谈相关责任人、通报曝光以及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方式,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附件:2025年静安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
任务清单
抄 送:市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各街镇
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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