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开展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各部门、各中队: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垃圾领域全链条监管》沪绿容〔2024〕104号文件精神,为高效发现、有效查处建设工程渣土产生、运输、消纳环节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现决定自1月3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垃圾百日专项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科技赋能、依法治理、有效溯源,依托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车辆联合执法平台,聚焦在建工地、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消纳处置场所,严格开展全链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出土运输、车辆遗撒泄漏、违规消纳处置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二、重点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各类建设工程渣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聚焦以下三个环节:
(一)源头产生环节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施工单位未取得处置证出土;
2.委托未取得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建设工程渣土;
3.施工单位未对现场排放的建设工程垃圾进行分类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车船运输环节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承运建设工程渣土;
2.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建设工程渣土;
3.未随车船携带处置证;
4.运输车辆未密闭或覆盖、遗撒泄漏等行为。
(三)处置消纳环节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设工程渣土;
2.消纳场所受纳来源不明的建设工程渣土、超申报量受纳建设工程渣土等未按规定受纳行为;
3.消纳场所未保持相关设备、设施完好;
4.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三、进度安排
专项执法行动自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按照问题排摸、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共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问题排摸阶段(1月3日至1月10日)
对照对象监管系统数据信息,开展对本区建设工程渣土产生、消纳场所基础信息的全覆盖核查,更新、调整执法监管系统的入库点位数据,为集中开展问题整治夯实基础;聚焦重点任务开展对在建工地、消纳处置场所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有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对库外在建工地相关情况的检查排摸。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11日至3月21日)
落实销项式管理要求,查处问题排摸阶段发现的各类乱象,依据裁量基准准确实施行政处罚;聚焦建设工程渣土领域的诉件情况,加强对投诉集中点位的重点巡查查处;深化推进毗邻区执法协作机制,结合专项执法保障任务要求,严厉查处建设工程渣土违法运输行为;会同公安交警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主动发现、联勤查处全市路网、跨省市道路的建设工程渣土违法运输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22日至3月31日)
全面总结阶段性专项治理成效,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建设工程渣土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落实“回头看”,确保查实问题均已有效解决;及时完成对新增在建工地、卸点处置场所的全覆盖执法检查,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指导相关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梳理总结专项执法行动的经验做法,以案例介绍、专题信息报道等形式做好推广,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效。
四、职责分工
(一)执法协调科:负责督导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中队、铁路上海站中队在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执法行动的具体实施、勤务指挥、横向协调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指导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中队、铁路上海站中队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执法行动走深走实。
(三)案件审理科:负责指导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中队、铁路上海站中队在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的法制指导、法律支撑、普法宣传工作。
(四)综合科(法制科):负责指导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中队、铁路上海站中队在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宣传报道、舆情处置、信访接待工作。
(五)执法监督科:负责对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中队、铁路上海站中队在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推动专项工作落地见效。
(六)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对在建工地开展全覆盖建筑垃圾事项检查和普法宣传,对建设工程渣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链条执法监管。
(七)机动中队:负责在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对全区范围在建工地建筑垃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同时做好进工地普法宣传。
(八)铁路上海站中队:负责在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对铁路上海站区域建筑垃圾情况开展日常巡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
各中队要高度重视建设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有效推进实施。依托专项执法行动时间节点,开展在建工地、卸点处置场所全覆盖执法检查;依托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车辆联合执法平台,开展对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中查处,实现对建设工程渣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全过程打击。
(二)严格执法办案
各中队要持续强化对建设工程渣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严格认定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准确掌握调查收集书证、调查询问要点、调阅车辆GPS轨迹和街面监控、线索移送等工作要求;加强对运输环节责任主体的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挂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工作对接,畅通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三)开展溯源调查
严格落实“应溯尽溯”要求,切实开展对在建工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溯源查处,加大对施工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易的PASS”系统,落实对违法运输车辆行驶轨迹的溯源调查;推进与绿容、建管、交通等部门的管执联动,实现前端管理与后端执法衔接;加强各区城管执法部门间的联勤协作,及时准确移交跨区域违法证据和线索,协同开展调查取证、溯源查处。
(四)创新执法模式
各中队要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渣土领域执法模式的数字化转型,创新推进分级分类执法检查、非现场执法模式,实现对建设工程渣土领域违法行为的主动发现、智能查处,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有效查处影响城市环境秩序、妨碍市民日常生活的难题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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