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存在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突出问题,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质效,实现涉企业行政检查减量提质不扰企,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4]3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编制2025年临汾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涉企行政检查年度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优化行政检查方式,完善行政检查机制,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持续提高行政检查效能,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1、规范执法行为:杜绝选择性执法、人情监管,确保抽查过程公开透明。
2、提升监管效率: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精准监管,减少重复检查。
3、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
4、强化信用约束: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合力。
二、编制依据
国家和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检查的时间、方式、对象、内容
(一)检查时间
2025年全年
(二)检查方式
临汾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涉企行政检查主要分为有计划行政检查和触发式行政检查。有计划行政检查是指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其他有检查计划的涉企行政检查。触发式行政检查是指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涉企行政检查。其中,专项检查将结合本年度检查计划及重要节点、上级部门部署等按规定开展。
(三)检查对象
涉企行政检查的对象覆盖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
(四)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对餐厨垃圾处理管理情况的检查、对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情况的检查、对生活垃圾收运情况的检查。
四、创新举措
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双随机”模式,对信用等级低、投诉多的主体提高抽查频次。
探索“非现场执法”形式检查,利用无人机巡查文明施工、楼顶违建等,提升执法效能。
建立"检查对象自评+执法人员复查"机制,减少重复检查。
临汾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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