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居民区,辖区各重点单位:
现将《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日
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基础,从根本上减少事故发生,有效防范遏制伤亡人安全事故,守牢辖区安全底线,根据静安委会〔2024〕4号《静安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伤亡人事故的关口前移到重点领域,着力消除群死群伤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深化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为全面维护好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综合提升三年行动,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居民区和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科室组织推动、各职能科室及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责任体系,辖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城区安全能级显著提升,为静安区建设卓越现代化国际城区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街道党工委工作重点,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不少于一次专题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街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提升应急和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党政同责”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制定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街道各监管职能科室“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真正落到实处,从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细化责任的角度,着力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确保综合提升三年行动有目标、有路径、有措施。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重点建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检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评估,优化完善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突出全覆盖、过程性评价,建立“检查-约谈-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2026年底前培育一批“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带动辖区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开展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结合街道各居民区“四百”大走访作战图,摸清社区重点人员底数,形成人员清单,做到“两个清楚”,即不良习惯人群(电瓶入户、楼道停放充电、飞线充电、楼道严重堆物、家中收集存放大量易燃物品等)标记清楚、消防安全弱势群体(70岁以上独居老人、80岁以上纯老家庭、肢体残疾行动不便等)标记清楚。将不良习惯人群作为重点攻坚整治对象,挂图作战,形成“一户一档一策”辖区电动自行车精细化管理模式,2026年底前逐步清零。将消防安全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关心帮扶对象,做好日常上门关心和安全意识宣传告知,2024年底前完成重点高龄独居老人家用灭火器配发、烟感报警器和燃气报警器安装,提升应急自救能力。
2、持续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重大工程、多业态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学校等“大单位”,沿街商铺、宾馆饭店、“三合一”等“小场所”,城市更新、地下空间等“旧区域”,仓储冷库、有限空间以及违规动火动焊、堵占消防车通道、违法外包外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老问题”,聚焦各类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底前街道安委办牵头制定各场所、各领域检查和整改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监督科室职责划分,确保常态化推进专项整治。
3、部署开展辖区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厂房仓库安全等综合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街道各牵头责任科室参照检查、整改标准,全覆盖、无死角开展动态检查,街道安委办定期点评通报,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效能。2024年底前推动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4、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辅助服务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在居民区常态化入户用电用气检查以及会同电力、燃气公司专业入户检查的基础上,每年聘请专业第三方入户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居民室内电气线路、燃气等重点安全隐患,协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5、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彭浦码”等主渠道优势,围绕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机制。联勤联动,建立常态化巡查处罚机制,街道检查队伍每日对沿街商铺消防隐患、“三合一”、辖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群租等行为进行巡查整治,加大处罚力度,及时掐灭安全隐患。
(三)开展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彭浦”的总要求,不断完善系统治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建立具备“防消一体化”功能的微站,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人员组成。推动居民区“三驾马车”齐抓共管,并积极引导和规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保安、社区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督促落实好岗位职责。坚持以扑救初期火灾和“3分钟到场”训练为主,组织辖区居民区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发挥好微站在关键时刻的关键作用,2025年底前进一步锻炼提升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能力。
2、每年开展安全专题系列培训。针对企业园区、多业态综合体、建筑工地、养老院、医院、宾旅馆、规模性租赁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安排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加强辖区安全监管检查人员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辖区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监管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适应新形势下安全执法工作的需要,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全力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街道每年举办一次消防比武竞赛,各居民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平安知识竞赛、消防灭火和逃生应急演练等活动,拓展参与人群,提升初期灭火和应急自救能力。街道每年举办一次表彰大会,表彰“救火先锋”和“消防标兵”单位,鼓励社区居民和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积极参与平安志愿服务活动。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重点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四)开展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行动
1、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2、健全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利用宣传栏、云喇叭、微信群等渠道,高频次定期向居民发布安全提醒和警示案例,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每年一轮次与社区居民和沿街商铺签订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及安全充电告知书,上门宣传告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危害。每年总结辖区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制作警示展板在居民区、企业园区、重点单位巡回展示。2024年底前辖区楼道内和楼栋门口全覆盖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和宣传标牌。
(五)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1、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工程,深化“一小区一方案”,按照“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合理规范、安全保障”的原则,实地调研遴选合适点位,通过改造车库、“空间置换”、“见缝插针”等灵活方式,进一步挖掘小区闲余空间,有效解决小区内充电设施布局不均衡的问题。继续完善沿街公用充电桩和换电柜布点建设,2025年底前辖区充电端口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总占比达到80%;推动居民区对电动自行车地下停车库、停车棚内的车辆设置耐火分隔,分隔每组长度不应大于20米,每组停放车辆不宜超过25辆,设置间距不小于2米的隔离带,或采用高度不低于1.5米的实体隔墙分隔,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分隔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和经营单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2024年底前单位场所、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具备安装“自动喷水设施”条件的全部安装完成,2025年底前在完善配套设施的基础上设置率大幅提升。
2、更新老旧充电设施。配合供电公司推进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直供电改造,梳理辖区内已直供电和待直供电改造的充电设施清单,协调各相关科室、居委、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为改造提供便利条件,保障改造工程顺利推进,2024年底前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面落实国家价费分离政策。逐步淘汰辖区内无过压、无过载保护、不能实时计费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企业准入和清退机制,2026年底前基本更新更换为智能充电设施。
3、建立健全废旧非机动车清理长效机制。开展清理长期停放废旧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居民区清理长期停放在小区内的废旧非机动车,释放小区内被占用的停车、充电资源,消除潜在安全隐患,2025年底前形成常态化工作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居民区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街道主要领导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提升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科室突出问题。街道各分管领导要经常性组织研究分管领域安全工作,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安全综合提升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落实安全责任。
(二)完善制度规范。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居民区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不断完善有关规范制度,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街道安委办要完善调度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建立跟踪评估机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原则,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年确定工作目标,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街道工作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强化考核检查。街道安委办把综合提升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各有关成员单位、居民区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隐患,突出重点领域,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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