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彭浦新村街道社区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彭浦新村街道社区食堂:
现将《彭浦新村街道社区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4日
彭浦新村街道社区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社区食堂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辖区老人服务,确保老人吃得满意,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彭浦新村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参照《上海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市养老服务机构健康食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卫食品[2021]7号),结合社区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以彭浦新村街道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建成运营的以及规划建设的社区食堂。
第三条 社区食堂管理围绕标准化建设的理念,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统一评价。
第二章 运营管理
第四条 社区食堂统一运营模式,街道委托专业的第三方餐饮企业运营,以为老助餐服务为主,适度市场化为辅,面向全年龄段居民开放。
第五条 社区食堂运营商的选择坚持“公开、公平、择优”
的原则,选择不少于三家企业开展竞争性磋商,严格落实资质和
各项准入条件审核,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确定最终承接方。
第六条 社区食堂委托运营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周期以自然年度计算。每年第四季度,街道综合评估汇总社区食堂运营方全年运营情况,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委托运营合同的直接参考依据。如食堂运营方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形或主动退出的,则终止委托运营,按程序招募并确定新的运营方,做好新老运营方的交接工作。
第七条 社区食堂自治共治委员会作为议事协商平台,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委员会委员包括街道服务办、市场监管部门、居委会工作人员,就餐老人代表和运营商代表等。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讨论协商决定社区食堂运营管理制度;每季度对社区食堂进行考核;协调解决社区食堂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及突出矛盾;为社区食堂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第八条 社区食堂运营费用由街道和运营商共同承担,分担方式如下:
街道承担部分:房屋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油烟机、灶台、冷冻柜等大型设施设备集中采购及更新。
运营商承担部分:油烟机、灶台、冷冻柜等大型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餐桌椅、餐具、厨具等采购更新;社区食堂运营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用。
第九条 社区食堂为60周岁及以上刚需老年人提供送餐上
门服务,指定专人负责老年人订餐的各项事宜。
第十条 社区食堂给予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优惠,优惠价格为市场价格的75%—85%。60周岁以下人群按市场价格结算。
第十一条 社区食堂统一定价,运营商的定价和调价需提前向街道社区食堂自治共治委员备案,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 社区食堂的服务应融入适老化、智能化和健康等理念,统一膳食营养标准,少油少盐,科学配餐。鼓励社区食堂结合自身优势及特长提供特色服务。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社区食堂向街道备案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健康证,如有人员变更及时更新。
社区食堂应做好各类基础台账,包括:经营情况、出入库台账、餐具消毒台账、留样记录、销售记录等,随时备查。
第十四条 社区食堂应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对社区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还应接受评估考核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第十五条 社区食堂的设施设备纳入街道固定资产管理范围,涉及固定资产需要报废的,统一按照报废流程规范操作,不得私自处理。运营商需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社区食堂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规范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 社区食堂应严格做好内、外卫生保洁,保持环境整洁,每月清洗一次隔油池,每月清洗一次烟道。
第十八条 社区食堂应参照《社区食堂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手册节能管理规范Q/PPXC BC-01-2020(P49-50)》,合理使用设施设备,增强节约节能意识,杜绝浪费。
第十九条 社区食堂应严格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厨房及餐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二十条 社区食堂应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第四章 考核评估与运用
第二十一条 街道社区食堂自治共治委员会综合运用综合测评和用餐满意度测评两种方式,每季度对社区食堂进行考核评估。
社区食堂处置12345投诉工单不当或其他原因产生负面舆情等不良影响的,将视问题严重程度扣分;
社区食堂创新特色服务,得到社区居民广泛好评的,将予以加分(每季度最多10分)。
社区食堂考核总分=日常检查得分*70%+满意度调查得分*30%+加分项-减分项。
第二十二条 社区食堂季度考核结果与补贴挂钩,街道依据社区食堂季度考核分数段,对社区食堂进行阶梯式补贴。
季度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为优秀,当季助餐补贴全额发放;
季度考核得分为80~89分为良好,当季助餐补贴按照90%发放;
季度考核得分为70~79分为一般,当季助餐补贴按照75%发放;
季度得分为60~69分为合格,当季助餐补贴按照60%发放;
季度得分为低于60分为不合格,取消当季助餐补贴的发放。
附件:1.社区食堂季度考核细则
2.一票否决的具体情形
附件1
社区食堂季度考核细则
序号 | 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1 | 日常 | 信息公示 | 在社区食堂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以电子形式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与食堂地址一致。 | 2 |
2 | 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 2 | ||
3 | 公示所有食品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 2 | ||
4 | 日常规范 | 做好工作人员管理,实时更新工作人员名册,有每日健康检查(晨检)记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未患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或手部有伤口。 | 3 | |
5 | 定期检查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 | 2 | ||
6 | 食堂经营情况、出入库台账、餐具消毒台账、留样记录、销售记录等台账完整。 | 3 | ||
7 | 运营商对社区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 2 | ||
8 | 安全 | 食品安全 | 食堂所有炊具、餐具用完后必须当日清洁干净并消毒后,有序定位摆放,并做好相应消毒记录。 | 3 |
9 | 食材新鲜,按要求定位存放,不卖隔夜菜,按要求做好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 | 3 | ||
10 | 食品贮存区不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情形,未存放有毒有害物质;食品贮存符合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有清晰标识等要求。 | 3 | ||
11 | 需冷冻(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时按要求进行冷冻(藏)。冷冻(藏)设施中的食品不存在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等情形;冷冻(藏)设施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冷冻(藏)温度符合要求。 | 3 | ||
12 | 在加工间和贮存设施内随机抽查的食品原料感官性状无异常、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符合要求。未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的情形。 | 2 | ||
13 | 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 2 | ||
14 | 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区分标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的措施有效。 | 2 | ||
15 | 不存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2 | ||
16 | 食品原料洗净后使用。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标明用途,分类清洗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水产品。未经清洁的禽蛋使用前清洁外壳。 | 2 | ||
17 | 盛放调味料的容器保持清洁,加盖存放。煎炸油的色泽、气味、状态无异常,必要时进行检测。油炸类食品、烧烤类食品、火锅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等加工过程符合要求。 | 2 | ||
18 | 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未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 | 2 | ||
19 | 操作规范 | 餐用具清洗水池专用,标有明显标识,满足清洗需要,未存在各类水池混用情形,未存在原料清洗池、餐用具清洗池作清洗拖把等清洁用具用途。使用的洗涤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标识齐全。 | 2 | |
20 | 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施(包括一体化洗碗消毒机)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采用化学消毒的,使用的消毒剂为正规产品,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 | 3 | ||
21 | 未发现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 3 | ||
22 | 专间及专用操作区的标识、设施、人员及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 2 | ||
23 | 卫生 | 饭菜卫生 | 备餐场所、备餐人员个人卫生、盛装食品成品的容器和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菜肴围边和盘花符合要求。食品存放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 3 |
24 | 送餐使用专用送餐车配送,食品的包装或盛放、食品温度、食品配送过程符合要求。 | 3 | ||
25 | 环境卫生 | 要保证地面无污物、纸屑、杂物、积水;厨房台面、墙面、门窗须擦洗干净、无脏物、无油腻; | 3 | |
26 | 设备用具、烹饪器具、灯具、通风设备等定期擦拭,无积尘、积垢,保持整洁,确保下水道通畅 | 3 | ||
27 | 冷冻(藏)、保温、陈列、采光、通风、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 2 | ||
28 | 签署“灭四害”协议,有灭蝇灯等设施。厨房、餐厅内无苍蝇、无蟑螂、消灭鼠害、杜绝出现活鼠 | 3 | ||
29 | 每月清洗一次隔油池,每月清洗一次烟道。对周边居民及居委会反映的油污堵塞或油烟扰民问题,及时做好回应和妥善处理。 | 3 | ||
30 | 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及清理符合要求,签署“单位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合同”并做好每日进行垃圾分类收运及收运台账登记。 | 2 | ||
31 | 人员卫生 | 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穿戴整洁,严格佩戴口罩,做好更衣洗手,人流物流分离 | 2 | |
32 | 工作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手部清洁,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饰物外露等情形。 | 2 | ||
33 | 禁止在工作区域吸烟、喝酒、吃零食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2 | ||
34 | 其他 | 节能降耗 | 节约用水用电,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水龙头,严格控制空调温度,休息时及时关闭电灯等设备。未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浪费。 | 2 |
35 | 垃圾分类 | 做好厨房及餐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 3 | |
36 | 设施设备 | 合理使用并保管各类设施设备,不擅自挪作他用。 | 2 | |
37 | 服务 | 服务态度 | 食堂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主动,无相关投诉;如遇投诉及时妥善处理 | 3 |
38 | 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发现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 | 2 | ||
39 | 疫情常态化防控 | 主体责任履行 | 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 | 2 |
40 | 从业人员必须接种三针疫苗,上岗人员每天扫场所码,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2 | ||
41 | 经营场所入口设置“场所码”及测温设施,提醒进入场所内人员扫码并进行测温 | 2 | ||
42 | 经营场所每日保持通风、做好消毒 | 2 | ||
序号 | 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1 | 日常 | 信息公示 | 在社区食堂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以电子形式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与食堂地址一致。 | 2 |
2 | 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 2 | ||
3 | 公示所有食品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 2 | ||
4 | 日常规范 | 做好工作人员管理,实时更新工作人员名册,有每日健康检查(晨检)记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未患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或手部有伤口。 | 3 | |
5 | 定期检查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 | 2 | ||
6 | 食堂经营情况、出入库台账、餐具消毒台账、留样记录、销售记录等台账完整。 | 3 | ||
7 | 运营商对社区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 2 | ||
8 | 安全 | 食品安全 | 食堂所有炊具、餐具用完后必须当日清洁干净并消毒后,有序定位摆放,并做好相应消毒记录。 | 3 |
9 | 食材新鲜,按要求定位存放,不卖隔夜菜,按要求做好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 | 3 | ||
10 | 食品贮存区不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情形,未存放有毒有害物质;食品贮存符合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有清晰标识等要求。 | 3 | ||
11 | 需冷冻(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时按要求进行冷冻(藏)。冷冻(藏)设施中的食品不存在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等情形;冷冻(藏)设施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冷冻(藏)温度符合要求。 | 3 | ||
12 | 在加工间和贮存设施内随机抽查的食品原料感官性状无异常、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符合要求。未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的情形。 | 2 | ||
13 | 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 2 | ||
14 | 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区分标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的措施有效。 | 2 | ||
15 | 不存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2 | ||
16 | 食品原料洗净后使用。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标明用途,分类清洗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水产品。未经清洁的禽蛋使用前清洁外壳。 | 2 | ||
17 | 盛放调味料的容器保持清洁,加盖存放。煎炸油的色泽、气味、状态无异常,必要时进行检测。油炸类食品、烧烤类食品、火锅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等加工过程符合要求。 | 2 | ||
18 | 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未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 | 2 | ||
19 | 操作规范 | 餐用具清洗水池专用,标有明显标识,满足清洗需要,未存在各类水池混用情形,未存在原料清洗池、餐用具清洗池作清洗拖把等清洁用具用途。使用的洗涤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标识齐全。 | 2 | |
20 | 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施(包括一体化洗碗消毒机)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采用化学消毒的,使用的消毒剂为正规产品,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 | 3 | ||
21 | 未发现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 3 | ||
22 | 专间及专用操作区的标识、设施、人员及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 2 | ||
23 | 卫生 | 饭菜卫生 | 备餐场所、备餐人员个人卫生、盛装食品成品的容器和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菜肴围边和盘花符合要求。食品存放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 3 |
24 | 送餐使用专用送餐车配送,食品的包装或盛放、食品温度、食品配送过程符合要求。 | 3 | ||
25 | 环境卫生 | 要保证地面无污物、纸屑、杂物、积水;厨房台面、墙面、门窗须擦洗干净、无脏物、无油腻; | 3 | |
26 | 设备用具、烹饪器具、灯具、通风设备等定期擦拭,无积尘、积垢,保持整洁,确保下水道通畅 | 3 | ||
27 | 冷冻(藏)、保温、陈列、采光、通风、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 2 | ||
28 | 签署“灭四害”协议,有灭蝇灯等设施。厨房、餐厅内无苍蝇、无蟑螂、消灭鼠害、杜绝出现活鼠 | 3 | ||
29 | 每月清洗一次隔油池,每月清洗一次烟道。对周边居民及居委会反映的油污堵塞或油烟扰民问题,及时做好回应和妥善处理。 | 3 | ||
30 | 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及清理符合要求,签署“单位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合同”并做好每日进行垃圾分类收运及收运台账登记。 | 2 | ||
31 | 人员卫生 | 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穿戴整洁,严格佩戴口罩,做好更衣洗手,人流物流分离 | 2 | |
32 | 工作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手部清洁,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饰物外露等情形。 | 2 | ||
33 | 禁止在工作区域吸烟、喝酒、吃零食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2 | ||
34 | 其他 | 节能降耗 | 节约用水用电,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水龙头,严格控制空调温度,休息时及时关闭电灯等设备。未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浪费。 | 2 |
35 | 垃圾分类 | 做好厨房及餐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 3 | |
36 | 设施设备 | 合理使用并保管各类设施设备,不擅自挪作他用。 | 2 | |
37 | 服务 | 服务态度 | 食堂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主动,无相关投诉;如遇投诉及时妥善处理 | 3 |
38 | 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发现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 | 2 | ||
39 | 疫情常态化防控 | 主体责任履行 | 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 | 2 |
40 | 从业人员必须接种三针疫苗,上岗人员每天扫场所码,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2 | ||
41 | 经营场所入口设置“场所码”及测温设施,提醒进入场所内人员扫码并进行测温 | 2 | ||
42 | 经营场所每日保持通风、做好消毒 | 2 |
附件2
一票否决的具体情形
社区食堂存在以下不适合继续经营的情形,街道可以单方终止合作关系:
(一)社区食堂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影响到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二)社区食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遇到投诉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负面舆情;
(三)社区食堂在每季度的例行考核中,连续2个季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社区食堂自治共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认为社区食堂的经营存在严重疏漏,经提议未及时整改;
(五)街道认为社区食堂存在不宜继续经营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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