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月31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地址:彭江路188号505室,电话:567783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宁路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2022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务环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大宁路街道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条,其中,公文类信息6条,公文公开率100%。其他信息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大宁路街道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年结转0件。3件申请均为自然人通过门户网站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抗疫物资发放政策、小区业委会备案信息、加装电梯备案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均已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办结,并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将告知书送达申请人,且无结转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大宁路街道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制度。认真做好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的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区门户网站、“活力大宁”官方微信公众号、社区报和社区电子滚动屏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街道重点工作,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如社区管理、社区平安、社区服务、社区自治、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在大上海保卫战期间,尤其是对于防范新冠疫情的相关信息和政策,能够及时进行发布,方便人民群众知晓。
(五)监督保障
大宁路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2022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实做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截至2022年底,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未发生针对本街道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等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6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街道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不足。如街道政府开放活动没有形成常态机制,只是根据要求在政府开放月时开展,形式较为单一且参与范围有限。下一步,街道将紧紧围绕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探索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开展,拓展活动形式,积极扩大开放力度和深度,提高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2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政务公开年度的工作要点,在做好日常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同时,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开,在“活力大宁”微信公众号提供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和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街道实事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在“活力大宁”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征集街道实事项目,在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大决策”栏目内,发布《静安区大宁路街道2022年实事项目》的“决策草案说明”、“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事项”、“解读回应”、“决策执行情况”。
3.仔细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根据市、区两级工作安排,结合街道“三定”职能方案,就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再次进行认真梳理,涵盖机构信息、人事信息、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平安等管理服务事项,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落实好人民城市要求,提升服务居民的实效。
4.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在8月份线上“政府开放月”活动中,制作“大宁易办”微信小程序宣传短视频,通过“云解读”“云参观”的方式,沉浸式体验数字化服务转型功能,通过辖区内社区服务中心及居民区大屏滚动播放“一网通办”四周年宣传片、活动现场演示“一网通办”特色应用等形式,积极宣传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事项,切实提高“一网通办”知晓率及使用率,使“一网通办”真正成为居民办理政务事项的主要渠道。
5.着重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街道牢牢把握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重点工作,着重公开街道重点工作、实事项目、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和社区平安、社区管理和社区自治、社区发展的信息及其他各类民生服务保障信息,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知情权,努力践行打造透明政府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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