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新路街道网格化社区管理运行导则
按照《静安区推进“条包块管、以块为主”网格化社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规范我区网格化社区管理日常运行模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一、职责分工
(一)街镇分中心职责
分中心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各类网格化社区管理案件的指挥派遣、监督巡查、视频监控、处置督办、绩效评价、分析研判、接受感知端报警和公安110警情的分流内容等工作,做到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对辖区职能单位网格化社区管理工作进行指挥、监督和考核;对街区工作站进行管理、督办和考核;牵头开展疑难问题的联动处置。
(二)分中心指挥长职责
组织接收、流转、派遣各种渠道报送的事件、部件问题工单;协调组织街区工作站开展先期处置;协调调度相关职能部门到场处置,安排工作站协助配合处置;组织开展视频巡逻;实时掌握街区工作站、各相关部门勤务状况;追踪、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对工单的处置情况;组织统计数据,汇总工作情况,做好信息报送;组织启动联勤二级相应模式;完成分中心领导的交办任务。
(三)街镇网格分中心各组职责
1、管理指挥组职责
对接收到的城市部件方面的案件,上传区网格中心立案;对接收到的事件管理方面的案件,立案派遣至相关街区工作站处置;对要素不全影响案件分派的,退回监督组要求其重新立案,补充相关要素;督促街区工作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对街区工作站单独完成处置有困难的调度相邻工作站支援;对已核实完成处置的案件输入系统平台销案;协调综合性疑难性案件的处置;完成分中心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2、视频监控组
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辖区开展视频巡逻,对发现的问题报网格监督组受理;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辖区内的管理、执法、作业队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察;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分中心及工作站的联合整治和联勤执法予以信息支持;完成分中心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3、网格监督组
负责组织网格监督员按照工作制度在责任网格内巡视;受理通过网格监督员和其他各种渠道获取的城市管理部件或事件问题,依据工作流程实施报送管理指挥组立案与信息流转;负责下派工单的跟踪确认,对反馈的已完成案件进行核实确认;受理 “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舆情、领导批示、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发现渠道反映的问题;负责对投诉受理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网格监督员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负责网格监督员队伍业务建设和管理,定期讲评,督促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完成分中心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街区工作站职责
负责开展日常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对简易问题快速处置,超越处置范围和能力的问题开展先期处置并上报至街道分中心;组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处理分中心下达的工单;受街道分中心统一调度,参与街道辖区内联动执法工作。具体任务:
1、管理执法。处置分中心下达的工单;在工作站辖区内开展联勤巡防,主动发现并处置各类网格化社区管理事务,超过职责范围或处置能力的案件及时报告分中心,并开展先期处置;接受分中心统一调度,参与集中整治;以联勤方式配合职能部门完成处置工作。
2、辅助管理。按照工作站的安排,负责固守本辖区的重要路段和问题多发路段;配合联勤执法,负责现场的秩序、宣传、疏导、辅助等工作;参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门责制)的督导工作;完成工作站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采集。按照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房屋租赁、食品安全、劳动监察、社保综治、社区综合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业务分工,完成现场检查、数据采集、数据输入、信息报送、检验检测、宣传告知等专业协管工作;完成工作站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街区工作站站长职责
全面负责工作站各项工作;负责接收街道分中心的工单和指令,调动站内资源予以处置;调度指挥工作站力量的日常巡查和自行处置工作;深入巡查处置第一线,时刻掌握辖区内难点顽症情,及时上报热点难点问题。对重要案件、各类管线爆管及危及群众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应第一时间上报并到场指挥应急处置;负责驻站工作人员的考勤和考核工作;合理安排值班处置轮值表,督促值班处置人员准时到岗、按时离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运行模式
(一)街镇分中心联勤模式
1、指挥模式
(1)指挥机构。分中心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相关职能科室及辖区派出所、交警、城管、绿化市容、房管、市场监督管理所等职能单位为成员单位。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分析研究社区管理情况,组织辖区复杂重大联勤联动事项的处置。
(2)日常指挥组。由1+3+X组成,“1”为街道分管主任,“3”为公安派出所常驻民警、城管中队长、绿化市容所长,“X”为房办、市场监督管理所、交警等对应设置单位领导。随时分析研究社区管理情况,组织辖区一般联勤联动事项的处置。配备城管执法车一辆。
分中心设专职指挥长1名,由分管主任担任。负责日常指挥调度分中心指挥长通过工单、微信群、集群电话等方式指挥调度工作站和相应职能部门到场处置。街区工作站应在15分钟内到达处置,二级响应单位在30分钟内携带装备、文书到达现场处置。
2、专项联勤模式
针对某项专门工作开展联勤处置,分中心指挥组事先确定专项联勤的时间地点和预案,各街区工作站和相关职能单位按照分中心指挥组的指令安排力量到场开展处置。
3、夜间联勤模式
夜间联勤时段为22:30时至次晨6:00时之间,以处置治安和市容环境突发事件为主,街道分中心安排第三方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夜间突发事件,接到的非紧急事件记录在案后留至次日按照正常程序立案派单。派出所和城管中队按照各自业务分工自行安排夜间巡逻和值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指挥中心或值班室、街镇分中心的应急处置指令,需要相互支援时报分中心调度。在接到指令后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夜间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专项联勤模式执行。
(二)街区工作站层面的联勤模式
1、联勤原则
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程序不变”的原则,按照“有工单处置工单,无工单巡逻执法”的要求,整合管理执法资源,在工作站辖区内开展联勤工作。
2、联勤队伍
(1)常驻单位:
派出所:派出所向街道分中心派驻1名常驻民警,负责公安力量在联勤工作中的调配,参与街面巡查和联动执法。街区工作站作为网格巡逻民警的必到点,每天上午两次,下午两次进站(间隔时间为两小时),领受任务,反馈处置,沟通情况,报告发现的非警务类问题。网格巡逻民警在接到分中心常驻民警的调度指令后,在10分钟内到达处置现场支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街区工作站的支撑,派出所对每个街区工作站安排两个以上对应民警。
城管中队。早班6:30时,中班14:00时在中队部考勤报到,领取装备文书后,分配工作车辆后开始在工作站辖区内执勤,早班8:00时,中班14:30时进入工作站报到,接受站长当日工作安排,按照工作站统一安排开展勤务工作。在工作中需要公安或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处置或支援的向分中心指挥组提出请求,指挥组调度网格巡逻民警和二级响应单位到场处置。
绿化市容所。在工作站考勤上班,在责任网格内按照站长的安排参与联勤、工单处置和责任网格内的本职业务工作,工单处置和业务工作需要本网格其他单位支援或配合时向站长提出请求,由站长统筹安排专项联勤处置。
城市管理服务社。在工作站考勤上班,按照站长的安排开展工作。
综合管理服务社。按照服务社的安排和各自业务分工在责任网格的居委会开展工作,需要本网格其他单位支援或配合时向站长提出请求,由站长统筹安排专项联勤处置。
(2)二级响应单位(房办、交警、市场所)
①确定对应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由站长统筹安排专项联勤处置,及时处置分中心下达的工单。
②除对应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外,落实机动应急人员,接到分中心的指令后半小时内携带装备文书到达现场参与联勤处置。
三、工作流程
(一)问题发现
街区工作站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网格监督员和视频监控组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接受感知端报警和公安110警情的分流内容;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把“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舆情、领导批示、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发现渠道反映的问题全部接入网格化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并生成工单。
(二)受理派遣
街道分中心平台对区级平台下派的工单和本级平台生成的工单进行受理派遣:街区工作站能够处置的,派遣至街区工作站;街区工作站不能处置的(特指二级响应单位的事件类案件),由分中心派遣至辖区职能单位或组织辖区相关职能单位直接处置;在街镇未设立派出机构的职能部门的事件类工单,由分中心上传区级平台,区网格中心派遣至区职能部门处置。
(三)问题处置
按照《上海市静安区网格化社区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时限、流程、要求予以处置。
(四)协调督办
1、街道分中心上传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的工单,由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派遣并全程跟踪督办,必要时召集区相关部门协调处置。
2、街道分中心对本级平台派遣的工单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处置。
(五)结案反馈
处置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及时通过网格化管理系统终端回复并申请结案。区网格化管理中心、街道分中心通过网格监督员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完成的上报结案。
附件:1、静安区网格化社区管理运行结构图
2、静安区网格化社区管理指挥体系示意图
3、共和新路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工作流程图
4、共和新街道非警务类警情处置流程图
共和新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9日

留言咨询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相关文档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