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工作,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等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编制北站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七)《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八)《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属地、提高效能”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提高执法能力、落实执法责任,全力控制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监督,为实现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
1、完善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完善预防体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指导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事故预防水平;二是完善奖惩体系,促进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不断查漏补缺,实现自我纠错;三是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突出属地监管,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实效性。一是突出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有限空间、特种设备和职业危害,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二是突出重点时段,加强敏感时期和季节交替时的监管;三是突出上年度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彻底的单位;四是突出事故预防,接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每起事故,落实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通过对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对一般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抽查,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3、强化监管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全面提高;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保证对重点单位检查的频次与力度,跟踪隐患整改过程,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职责,完善隐患整改闭合管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动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体系内运行;四是强化“打非治违”“回头看”,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五是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开展有限空间安全整治,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员工的防护能力;六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各项检查方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规定开展。
(二)检查方法
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检查;必要时聘用专业机构采取查验、检验、评估、登记、统计、汇总等方式了解情况。
(三)检查范围
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商市场,高档酒店,涉及有限空间、特种作业和职业病危害单位,商务楼宇管理类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为监督检查范围。
(四)检查内容
全面依托“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以街道安全生产检查权力清单为基础,实施一体化监督检查,以国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违法行为为重点,主要采用抽查的方法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前应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报分管领导批准,监督检查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主要检查以下事项:
1、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
6、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7、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以及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情况;
8、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情况;
9、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情况;
10、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14、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分工
监督检查主要由街道平安办组织开展,其他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专业事项的检查,由平安办根据计划安排或参与。
四、监督检查安排
2024年度全年街道计划检查95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0家次占比21.05%,一般检查75家次占比78.95%。实施进度的月份安排详见附件二。
(一)重点检查
1、重点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结合本街道监管单位的类型、体量、风险、事故等实际情况,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全国“两会”、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庆假期、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专家”工作模式,按照明确的时间周期固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确定重点单位10家,全年共检查20家次。辖区重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一般检查
依据街道安全生产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开展以下抽查。
1、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年抽查22家次。
2、对涉及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职业病危害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年抽查4家次。
3、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年抽查9家次。
4、对商务楼宇管理类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年抽查8家次。
5、对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全年抽查4家次。
6、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年抽查2家次。
7、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协同专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专项检查,全年抽查6家次。
8、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全年抽查20家次。
(三)其他检查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来信来访,“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对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检查。
五、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一)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工贸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二)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监督管理
指导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逐步推进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稳步提升全街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
(三)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和提升业务能力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责任要求,适时引入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上门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提高属地监管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检查的工作质量。
(四)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会同其他职能部门依法对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专业力量支撑,适时组织专项联合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
(五)其他有关工作
为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街道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统计分析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对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北站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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