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西路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机关各科室、各部门单位、各居民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做好天目西路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胡慧芬为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服务办主任兼任。在区未保办的指导下,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建立并完善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制度,并通过工作例会制度,推动未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在做好未保工作的移交和青保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根据市、区要求,在区未保办的指导支持下,因地制宜筹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儿童福利社工队伍建设(附件二),广泛开展未保工作培训,明确成员单位和各居民区工作职责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和完善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未保工作,为解决未保工作个案提供社会第三方的专业支持。
(三)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响应和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社区、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发现报告责任。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因突发事件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安置和照护,并与公安机关、司法、团工委、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动通报制度,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开展未保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未保法理念,增强社会各方和社区群众贯彻未保法的自觉意识。推动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未保法的学习,培训并指导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救助和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推进落实市政府“为300名监护缺失或不当的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提供支持服务”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0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民发【2021】5号),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处置因突发事件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安置和照护。与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共同制定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措施,形成困境未成年人支持服务档案。
(三)加强特殊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及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充分发动各方面力量,关注、关心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尤其是着重加强对吸毒等违法犯罪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工作,确保及时救助和长效关爱到位,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误入歧途。
(四)强化幼儿园、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学校实施“闭环管理”,健全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规范经营市场管理、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主动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未成年人主动预防不良网络文化安全意识。持续推进警察护校行动,维护学校安全和周边交通秩序。发动平安志愿者加强巡逻,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职责任务分工
社区平安办公室: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指导和培训应急管理人员强化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在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指导帮助学校、幼儿园等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协调机制等。
党群工作办公室: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创造健康环境。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依托妇联现有工作机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广大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通过开展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行动、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等工作,为包括未成年职工子女在内的未成年人提供假期托管、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加强亲情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通过思想引领,预防犯罪,有效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等。
党政办公室: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
天目西路派出所: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受理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遭遇侵害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信息,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带离护送、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侦查等工作。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者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及时表扬和奖励主动报告信息的群众和社会组织。做好民政部门临时监护、长期收留抚养儿童的寻亲工作并根据真实来历情况办理户籍登记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等。
社区服务办公室:承担街道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责任,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未保法要求,推动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政策保障范围。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和综合监管,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牵头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时对符合政策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就业扶助等。
司法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做好服刑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五年内的安帮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工作。指导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社区卫生服务。定期入园、入校开展健康宣教,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开展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工作。加强营养指导,规范落实预防接种及健康体检,关注儿童口腔及视力健康。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做好伤害预防和干预等。
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督辖区市场主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和义务的情况,重点对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玩具、用具等行为进行检查,对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等。
营商环境办公室: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逐步健全场所设施和服务载体,开展针对性的文化宣传教育,组织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为未成年人了解科技、社会实践、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持。将社区图书馆、体育场所等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并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相关活动等。
社区党建办公室:组织动员广大党员、老干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协同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服务工作等。
社区管理办公室:配合开展未成年人公益宣传工作,涉及未成年人的12345工单通报并督促责任部门落实处理,巡查发现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等,及时会同公安部门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站等。
社区自治办公室: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等。
各居民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开展各种培训进社区工作,做好居民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区未保工作网络,落实发现报告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协助开展社区困境未成年人支持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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