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办公室、各部门、各居民区:
经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石门二路街道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2日
石门二路街道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社区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本街道实际,编制本年度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3、《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4、《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5、《上海市消防条例》;
6、《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7、《静安区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8、国家、上海市、静安区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属地、提高效能”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在区应急局统筹、指导下进一步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以风险防控为底线,聚焦风险等级较高、危险因素较多、生产规模较大,科学编制检查计划,明确重点单位和重点检查范围。
2、强化协调联动。与上级部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相互衔接,既避免无序的重复检查,又保证对重点单位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3、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安全为关注、以减少和消除事故为最终目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违法行为恶劣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三、监督检查的形式、方法、内容、范围和频次
(一)监督检查形式
街道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重点检查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安全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专家”工作模式,一般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
(二)监督检查方法
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必要时可以采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登记、统计等方式。
(三)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2.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四)检查范围
围绕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燃气安全、电气焊持证上岗和消防风险,以辖区商业商务楼宇、宾旅馆、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机构、危险化学品经营及使用单位、在建工地、旧改征收地块、园区、沿街商铺为重点检查范围。
(五)监督检查频次
经测算,2024年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51天,计划检查相关单位186家次,其中重点检查112家次,占比60%。其中,执法人员检查24次,其他人员监督检查88次。一般检查74家次,占比40%。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全年检查不低于2次;重点时段检查根据节假日和节点安排;重点事项检查按项目分类确定全年检查总量并实施。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单位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开展检查(附件1)。
(二)重点时段检查
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等在特殊时段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附件2)
(三)重点事项检查
在广泛抽查、覆盖全年的基础上,开展以下重点事项检查。(附件3)
1.对“三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
2.对人员密集场所制定和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开展检查;
3.过去三年内曾发生火警火灾和安全事故单位的专项检查;
4、排查中发现的危化品场所检查。
5、电气焊等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
6、燃气报警器安装、定期检测、日常管理和应急预案(措施)的情况
7.其他需要由街道开展的检查。
五、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辖区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做好现场检查、责令整改、整改复查等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属地职责,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积极配合区安委办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二)加大社区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指导力度。
街道安委办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安全隐患特点,对各居民区、社区单位进行指导。同时,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执行党政班子成员每周带队检查制度,分条线抓好本行业系统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驻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督促各居民区强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属地责任。
街道安委办将对各部门、各居民区和社区单位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引导。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来信来访、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办)等部门转送的举报件及“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安全隐患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1、管理办负责工地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限额以下小型装修装饰工地开展日常检查,突出电气焊等工地常见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措施及其他有关内容的检查。
2、服务办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场所的安全检查。
附件:1.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及内容
2.重点时段检查内容
3.重点事项检查内容
4.石门二路街道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量核算表
5.石门二路街道2024年检查计划安排表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及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
无
二、重点单位、场所(12家)
1.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闸路分公司
2.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凯迪克大厦)
3.上海良友饭店有限公司(良友饭店园区)
4.上海南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油天然气大厦)
5.第一太平宝矿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嘉地中心)
6、城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闸路分公司(城家酒店)
7、上海仲晟置业有限公司(仲益大厦)
8、上海梅龙镇广场有限公司
9、上海锦励实业有限公司
10、上海美琪大戏院
11、上海星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88广场)
12、 红风筝(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博华广场)
主要抽查以下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防器材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危险源管理、作业场所和从业人员操作等事项。
附件2
重点时段检查内容
一、检查时间
(1)通常重点检查时段:2、3、6、7、8、10、11、12月
(2)特殊时段:春节、国庆,全国“两会”、安全生产月、进口博览会等重要时段
(3)如遇其他重大活动须另行重点排查检查的。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主要检查石门二路街道宾旅馆、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维护监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日常巡检人员和巡检记录、应急值守情况等。检查石门二路街道辖区施工建设工地等现场安全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时段和节假日的巡检人员安排和应急值守情况等。
附件3
重点事项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单位监督检查
排查中发现的危化品场所按照规定开展相关检查。
二、“三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
(一)检查范围:对石门二路街道范围内商业商务楼宇物业和部分小区物业开展“三项岗位”监督检查。
(二)检查重点:企业和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
三、对人员密集场所制定和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开展检查
(一)检查范围:社区养老机构等消防弱势群体密集场所、宾馆旅馆以及规模性租赁场所。
(二)检查重点:场所现场消防和报警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有无堵塞消防通道情况,有无违规用电用气情况以及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日常巡检人员和巡检记录的落实情况。
四、过去三年内曾发生火警火灾和安全事故单位的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全年检查4家次。
(二)检查重点:根据以往事故发生情况及其认定开展检查。
五、其他检查
1、电气焊等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
2、燃气报警器安装、定期检测、日常管理和应急预案(措施)的情况
附件4
石门二路街道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量核算表
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相关要求,参照市局测算办法同时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量核算如下:
目前,石门二路街道平安办有执法证的人员2人,其他监督检查人员4人,2024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1天。因此2024年总法定工作量为1255天·人(6人×251天=1506天·人)
2024年执法人员的其他执法工作日总数为880,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配合开展有关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等;开展沿街店面等消防安全检查有关工作;开展消防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居委会消安工作;开展群租治理、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参加社会稳定面管控等。按照前3年平均数测算,2024年其他执法工作量约880天·人。
用于开展下列工作和事项: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消防支队和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社会面稳定维保;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调休等。按照前3年平均数测算,2024年非执法工作量约378天·人。
监督检查工作量=总法定工作量-其他执法工作量-非执法工作量=6×251-880-378=248天·人。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要求,每年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数量与监督检查工作日之比不得小于0.75。2024年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总家次为186家次(248×0.75=186)。
附件5 石门二路街道2024年检查计划安排表
| ||||||||||||
检查事项 | 月份安排 |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重点单位检查 | 1 | 2 | 2 | 2 | 2 | 3 | 2 | 2 | 2 | 2 | 2 | 2 |
重点时段检查 | 8 | 8 | 5 | 5 | 5 | 10 | 4 | 5 | ||||
重要事项 | 6 | 4 | 6 | 6 | 6 | 6 | ||||||
一般性检查 | 6 | 4 | 4 | 6 | 10 | 10 | 6 | 4 | 6 | 4 | 10 | 4 |
危化品检查 | 根据排摸发现的情况及时开展。 | |||||||||||
备注 | 通常重点检查时段:2、4、5、6、7、8、10、12月 (2)特殊时段:春节、国庆,全国“两会”、进口博览会等重要时段 (3)如遇其他重大活动须另行重点排查检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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