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石工委〔2019〕38号
石门二路街道推进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石门二路街道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感受度,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效,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8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道(镇、乡)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分减联办【2018】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拟在本街道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创建上海市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垃圾分类作为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路径,围绕“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要求,落实源头分类,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城区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颖慧 石门二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执行组长: 镇 杨 石门二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 张 毅 石门二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滕 毅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宇韬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静霞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彬慧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严 钧 石门二路街道武装部部长
章 伟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副主任
汪国祥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王正凯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任根榕 石门二路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谢 玺 石门二路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海川 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李 怡 石门二路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华 超 石门二路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功 石门二路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沈云宇 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倪卓昀 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胡颖洁 石门二路街道网格中心主任
杨亚娟 静安城管石二中队队长
仇毅杰 石门二路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
费晨天 石门二路街道房管办事处主任
管耀华 石门二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韩慧琳 石门二路街道司法所所长
归 鑫 上海静安置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志军 奉贤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周迎庆 新德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吴雄娣 东王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蔡 琪 郑家巷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朱小琴 斯文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李 萱 达安城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魏 瑛 新福康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徐 隽 恒丰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王爱英 华沁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包怡然 张家宅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沈东明 祥福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务变化自然更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管理办,办公室主任周彬慧(兼),办公室成员:华超、仇毅杰、黄丹丹、费晨天、胡颖洁、归鑫。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规范绿色账户管理。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提高分类质量。创建上海市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单位,确保辖区内80%的居住区按照定时定点投放要求,并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五有”标准,即有分类设施设备、有分类宣传告知、有分类物流去向、有数据统计台账、有分类实效。辖区内80%的单位垃圾箱房达标,实现“四个规范”,即分类容器配置规范、分类物流渠道规范、保洁人员作业规范、宣传告知规范。全街道必须完成湿垃圾量(含菜场)要达到5.6吨/日,可回收物量达5.1吨/日,月分拣桶数达2212桶。
(二)建立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单位
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建立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小区、商务楼宇、社区单位等垃圾分类典型。加快设施设备的更新,引入智能化设备,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三)推进两网融合场站建设
规范两网融合中转站运行,健全街道范围内的“两网融合”标准型服务点建设,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率。建立两网融合中转站1个,两网融合服务点11个,建立两网融合台账制度,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收运、处置量建立台账。辖区内各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拣、暂存)、分类运输物流体系明确,有明确的收集、运输单位和人员,分类收运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规范。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和中转站建设达标,对无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条件的居住区居民,提供预约上门收集服务。推进“拾尚包”项目,提高学校、机关单位、商务楼宇、居民区可回收物的规范收运,进一步提高可回收资源的利用。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考核组
组长:杨海川
工作人员:陆芸芸、施扬、于怡平、何涵卿、各居民区书记
职责: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党组织力量参与垃圾分类,依托区域化党建、网格化党建、楼宇党建等工作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加强宣传,培养思想共识。
(二)宣传推广组
组长:李怡、沈云宇
工作人员:王颖、王丹丹、各居民区书记
职责:做好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舆论宣传、媒体对接等工作,并对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典型小区、单位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报道,做好网上媒体的宣传,传播正能量,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邻里石二微信公众号及“邻里通”小程序上及时推送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宣传发动作用,推广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三)居民自治组
组长:陈功
工作人员:盛蓝赟
职责:
自治办:指导各居民区党总支发挥组织发动作用,落实党员责任区、责任岗,在垃圾分类中凸显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各居民区,以“垃圾分类新时尚”为主题,组织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居民公约大讨论,协商制定符合本居民区特点的垃圾分类居民公约或业主公约。有条件的居民区要把垃圾分类的要求写进业主规约。指导各居民区,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自治活动或自治项目,形成垃圾分类自治品牌。指导各居民区,在楼组建设中,突出垃圾分类主题,打造1-2幢以垃圾分类为亮点的特色楼组。
居民区:做好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确保小区公共区域有良好宣传氛围,包括海报张贴、分类告知等。做到绿色账户发卡到户,保障绿色账户80%发卡率及70%活跃率。设置绿色账户定时定点投放点,落实“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组建分类指导及督导志愿者队伍。建设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每月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会议。
(四)实施推进组
组长:华超、仇毅杰、费晨天、归鑫、胡颖洁
工作人员:黄丹丹、朱旌、王勤、陈寅炜、陶世嘉、张倩、张卓迎、郭萍、孙源、归文钊、各居民区书记及主任
职责:
社区管理办:负责辖区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日常运作、数据统计,规范本辖区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设置,做好辖区内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培训工作。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站选址,确定辖区内商品类再生资源回收主体、规范回收行为,牵头组织取缔非法再生资源回收行为。负责搭建辖区低价值再生资源、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回收体系,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和运营。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组建志愿者队伍,建立“绿色账户”扫描员值守制度和志愿者补贴发放制度。
绿化市容所: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杜绝混装混运,负责对辖区内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及单位强制分类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按要求做好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申报、收运工作,做好居民区垃圾分类清运的监督、协调工作。做好居民区、楼宇、学校、医院、菜场以及党政机关等单位的垃圾分类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培训,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和问题整改机制。每月发布《垃圾分类实效测评报告》,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加快建立垃圾分类示范典型;推进两网融合场站建设和“拾尚包”项目。
房管办:负责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规范做好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严格落实本单位或企业分类减量工作要求,规范设置垃圾分类容器,落实辅助分拣,确保居住区装修垃圾分类管理,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驳运收集和存放。考核各物业落实垃圾分类情况。
网格中心: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网络,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监督、投诉平台,畅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的渠道。
静置物业:负责根据区域内垃圾分类推进覆盖情况,按照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做好下属物业分类责任告知和管理,建立垃圾分类日常工作机制,确保分类设施齐全、分类台账齐全、源头分类、分类收运。
各物业:加大垃圾分类收运装备、作业人员配置力度,确保装备、人员配置满足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及作业需求,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物流,妥善安排分类收运车辆日常收集范围、收运线路、收运时间等;可回收物视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清运频率。规范各类分类收运管理、检查考核等制度,建立工作台帐。
(五)执法保障组
组长:倪卓昀、李鸿夷、杨亚娟、管耀华、韩慧琳、张欣
工作人员:董梁、吴雄飞、各居民区书记及主任
职责:
平安办、司法所: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视频,为垃圾分类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
静安城管石二中队: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指导,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对辖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对拒不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单位以及垃圾分类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分类责任落实到位。对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个人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督管理所: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规范管理纳入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管理范围,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排放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餐饮单位购买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配合提供全区餐饮单位信息。对餐饮单位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收集容器、隔油池等设备设施的,对未保持油水分离器、收集容器、隔油池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依法予以查处。
派出所:负责保障辖区各项垃圾分类活动涉及的治安、维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与
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其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实践,切实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明确工作职责,有序推进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任务艰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耗时较长,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三)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监督考核
建立垃圾分类例会制度,就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商讨和解决。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引进第三方对街道辖区内小区、单位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实效进行测评,并分析检查情况,形成测评报告,并予以通报。建立信息机制,定期报送相关工作动态,总结推进情况。建立培训机制,对辖区内所有物业、居委、志愿者、分拣员、单位等进行培训。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推进(4月至6月)
召开动员大会,下发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好发动宣传,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6月底前,实现各类场所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落实巩固提高(7月至9月)
推进《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推进各居委创建成分类达标小区,街道创建成上海市垃圾分类示范街道。
(三)长效常态管理(10月至12月)
对辖区内所有分类的单位、居住区开展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排名公示,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年分类工作的继续推进总结经验。
附件1:2019年石门二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分工表
附件2: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考核指标(居民小区)
附件3: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指标
附件4: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考核指标(单位)
附件5:静安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
附件6: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诚信承诺书
附件7:居民区目标责任书
附件8:物业承诺书
附件9:生活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2019年石门二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分工 |
||||
序号 |
分组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组织考核组 |
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党组织力量参与垃圾分类,依托楼宇党建、两新组织、区域化党建等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主题生活会,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加强宣传,培养思想共识。 |
党建办 |
各居民区、各单位 |
2 |
宣传推广组 |
做好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舆论宣传、媒体对接等工作;发挥群团组织的宣传发动作用,推广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在邻里石二微信公众号及“邻里通”小程序上及时推送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
党群办 发展办 |
发展办、团委、工会、妇联、服务办、各居民区、各单位 |
3 |
居民自治组 |
指导各居民区党总支在垃圾分类中发挥组织发动作用;指导各居民区以“垃圾分类新时尚”为主题,组织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居民公约大讨论,协商制定符合本居民区特点的垃圾分类居民公约或业主公约;指导各居民区,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自治活动或自治项目,形成垃圾分类自治品牌;指导各居民区,在楼组建设中突出垃圾分类主题,打造垃圾分类特色楼组。 |
自治办 |
业委会、物业、各居民区、各单位 |
4 |
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小区公共区域有良好宣传氛围,包括海报张贴、分类告知等。绿色账户发卡到户,保障绿色账户80%发卡率及70%活跃率。设置绿色账户定时定点投放点,落实“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组建分类指导及督导志愿者队伍。建设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每月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会议。 |
各居民区 |
绿化市容所、各单位 |
|
5 |
实施推进组 |
做好绿色账户的推广工作。落实各住宅小区定时定点垃圾投放。对各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落实分类小区志愿者队伍,规范绿色账户扫描员操作。 |
社管办 |
各居民区、各单位 |
6 |
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在其它公共区域设置收集容器的,湿垃圾、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应当成组设置。小区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物流体系明确,有明确的收集、运输人员以及分类驳运工具,明确的分类收集运输规范制度,明确的处置去向。做好四分类垃圾的统计台账。加强分拣员管理。规范小区内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
房管办、物业 |
绿化市容所、各居民区、各单位 |
|
7 |
巩固居住区垃圾分类及绿色账户推进和垃圾分类实效,做好垃圾分类及绿色账户工作整区域覆盖工作,创建完成分类示范达标居住区指标。 |
社管办、绿化市容所 |
房办、物业、各居民区、各单位 |
|
8 |
垃圾分类有实效,督促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保障投放点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纯净度达标。 |
各居民区、物业 |
各单位 |
|
9 |
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包括对辖区内物业经理、保洁员、单位责任人、居委卫生干部、志愿者、分拣员以及居民和单位职工等定期开展培训。 |
绿化市容所 |
各居民区、各单位、第三方专业组织 |
|
10 |
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各类事业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务楼宇、农贸市场等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要求配置分类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对源头分类质量和收运实施监督。 |
绿化市容所 |
物业、各居民区、各单位 |
|
11 |
推进两网融合点站建设,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做好各类可回收资源的统计台账。 |
绿化市容所 |
各居民区、各单位、物业、第三方专业组织 |
|
12 |
建立垃圾分类公共展示点供居民参观、投放。 |
绿化市容所 |
各居民区、各单位、第三方专业组织 |
|
13 |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网络,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监督、投诉平台,畅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的渠道。 |
网格中心 |
各居民区、各单位 |
|
14 |
执法保障组 |
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视频,为垃圾分类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 |
平安办、司法所 |
各居民区、各单位 |
15 |
对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等按照标准开展日常检查,包括设施设备、宣传告知情况、分类收运规范、定时定点投放、收运台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单位进行整改。 |
静安城管石二中队、绿化市容所 |
各居民区、各单位、第三方专业组织 |
|
16 |
对餐饮单位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收集容器、隔油池等设备设施的;对未保持油水分离器、收集容器、隔油池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依法予以查处。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各居民区、各单位 |
|
17 |
负责保障辖区各项垃圾分类活动涉及的治安、维稳工作。 |
派出所 |
各居民区、各单位 |
附件2:
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考核指标(居住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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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100分) |
设施设备(20分) |
分类实效(25分) |
宣传教育(20分) |
长效机制(20分) |
物流去向和统计台账(15分) |
||||||||||||||||
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5分) |
分类驳运器具(5分) |
分类容器设置(5分) |
两网融合场站建设(5分) |
小区湿垃圾日产量(桶)(10分 |
定时定点投放(10分) |
绿色账户(5分) |
引导推广人员(5分) |
海报宣传(5分) |
居民宣传(5分) |
居民知晓(5分) |
党建机制(5分) |
培训机制(5分) |
协调机制构建(“四位一体”联动机制(5分) |
监督检查机制(5分) |
有物流去向(5分) |
可回收物台账(5分) |
分类统计台账(5分) |
||||
|
无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扣5分 |
无分类驳运车辆或分类驳运方式扣5分 |
未设置分类容器或容器、标识等不符合规范扣分 |
两网融合服务点(2.5分) |
中转站(2.5分) |
按150户/桶计算,视具体完成情况打分(暂定,具体根据绿化市容局今年要求) |
分类实效(纯净度85%以上)(5分) |
志愿者点位值守(5分) |
绿色账户投放点告知清晰、管理规范 |
无引导推广人员或人员配备不足等扣分 |
无海报宣传或海报较少、损毁等扣分 |
每月开展居民宣传,未完成扣分 |
随机抽问小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知晓情况;不知晓或知晓率低下等扣分 |
党员参与率(5分) |
建立固定的培训模式和计划,未建立活机制不全等扣分 |
推进联动机制构建,未建立协调机制或机制不全等扣分 |
城管检查检验,验收有问题等扣分 |
各类垃圾物流去向清晰,分类收运对接方式明确 |
台账数据可信,记录清晰规范;定期检查,检不符要求的扣分 |
台账数据可信,记录清晰规范;定期检查,不符要求的扣分 |
|
责任部门 |
物业、房办 |
绿化市容管理所 |
绿化市容管理所 |
居民区 |
物业、房办 |
居民区 |
居民区 |
居民区 |
物业、房办、居民区 |
居民区 |
居民区、绿化市容管理所 |
居民区党总支 |
居委、绿化市容管理所 |
居民区、自治办 |
城管 |
绿化市容所 |
第三方 |
物业、房办 |
|||
所属居委 |
社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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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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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沁居委 |
中华新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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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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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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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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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附件3: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指标
序号 |
小区 |
总户数 |
湿垃圾量/桶/天(240L) |
备注 |
1 |
沁园邨 |
260 |
1.5 |
按每150户应分出1桶核定得出。 备注:并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
2 |
王家沙花苑 |
182 |
1 |
|
3 |
嘉发大厦 |
105 |
0.5 |
|
4 |
振安广场 |
84 |
0.5 |
|
5 |
申银发展大厦 |
240 |
1.5 |
|
6 |
远中风华 |
430 |
2.5 |
|
7 |
静安紫苑 |
370 |
2 |
|
8 |
新福康里 |
1210 |
8 |
|
9 |
国际丽都 |
1100 |
7 |
|
10 |
达安城 |
580 |
4 |
|
11 |
顺德苑 |
180 |
1 |
|
12 |
良友高层 |
100 |
0.5 |
|
13 |
康乐大楼 |
286 |
2 |
|
14 |
亚成公寓 |
104 |
0.5 |
|
15 |
茂盛大厦 |
96 |
1
|
|
16 |
恒发大厦 |
6 |
||
17 |
新闸路1039弄 |
118 |
1 |
|
18 |
四维村 |
190 |
1 |
|
19 |
西王小区(奉贤路68弄) |
140 |
1 |
|
20 |
西王小区(北京西路707弄) |
120 |
1 |
|
21 |
泰兴大楼 |
87 |
0.5 |
|
22 |
德義大楼 |
200 |
1.5 |
|
23 |
御品大厦 |
90 |
0.5 |
|
24 |
南西大楼 |
83 |
0.5 |
|
25 |
红甜心大楼 |
78 |
0.5 |
|
26 |
大华公寓 |
160 |
1 |
|
27 |
南汇小区 |
450 |
2.5 |
|
28 |
南京西路962弄 |
40 |
0.5 |
|
29 |
南京西路972弄 |
57 |
||
30 |
福田村小区 |
208 |
1.5 |
|
31 |
中泰小区 |
65 |
1 |
|
32 |
太和小区 |
670 |
3.5 |
|
33 |
铁道部小区 |
130 |
1.5 |
|
34 |
恒丰南北大楼 |
460 |
3 |
|
35 |
恒丰小区(康定东路53号) |
140 |
1.5 |
|
36 |
恒丰小区(康定东路87号) |
60 |
||
37 |
恒丰小区(泰兴路594弄) |
220 |
1.5 |
|
38 |
华商名邸 |
20 |
1 |
|
39 |
中华新村 |
110 |
||
40 |
静安新村 |
142 |
1 |
|
41 |
修德新村 |
90 |
1.5 |
|
42 |
修德新村 |
50 |
||
43 |
修德新村 |
80 |
||
44 |
祥福小区 |
251 |
1.5 |
|
45 |
光明小区 |
360 |
2.5 |
|
46 |
壹街区 |
859 |
5 |
|
|
总计: |
11061 |
71桶 |
附件4:
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考核指标(单位) |
||||||||||||||||||
总分(100分) |
设施设备(30分) |
保洁人员作业规范(20分) |
宣传告知(10分) |
党建活动(10分) |
分类物流渠道(10分) |
机制构建(15分) |
可回收物台账(5分) |
执法检查(5分) |
||||||||||
|
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堆放空间(10分) |
四分类容器装置(10分) |
分类标识及存放区域标识(10分) |
分类内容正确(10分) |
分类驳运规范(5分) |
分类容器摆放规范(5分) |
宣传海报、告知牌等(5分) |
用户知晓(5分) |
党员参与率 |
物流去向(5分) |
数据管理台账(5分) |
培训机制(5分) |
管理机制(5分) |
反馈机制(5分) |
台账数据可信,记录清晰规范 |
合格 |
不合格 |
|
责任部门 |
物业 |
物业 |
物业 |
物业 |
物业 |
物业 |
物业、楼宇工作者 |
物业、楼宇工作者 |
物业、社区党建办(楼宇工作者)、居民区党总支 |
物业 |
物业、绿化市容管理所 |
第三方 |
城管 |
|||||
所属居委 |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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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静安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
编号
:(单位全称)
根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本市于2017年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现就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及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根据14号令,本行政区划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应当主动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及相关要求》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源头管理。
二、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将依据你单位性质,根据你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提供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三、本市实行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原则。
四、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机构(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拒不执行单位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垃圾分类源头投放管理的,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行政执法处罚。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年 月 日
告知书签收回执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送达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 (编号: )已于 年 月 日书面收到,相关要求已知晓,并将尽快在单位内部安排落实。
签收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签章:
附件6: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诚信承诺书
(单位全称):
根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沪分减联办〔2017〕7号)等相关要求,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自律意识,落实诚信承诺机制,严格履行分类责任,提升分类实效。我单位自愿作出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单位垃圾分类减量
自觉遵守市、区、街镇制订的关于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切实抓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分类减量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二、规范落实分类减量工作要求
(一)责任履行
1.接受属地镇、街道办事处送达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责任告知书》,做好签收工作,确保责任告书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2.规范签订单位垃圾处理费补充协议和服务协议,严格落实垃圾源头产出申报工作,并承担垃圾处理费用。
(二)设施配置
1.按照单位垃圾分类减量及设施配置要求,自行做好本单位干垃圾(黑色)、湿垃圾(棕色)、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容器配置,容器规格、数量符合要求,并进行合理布点设置,确保设施完好、整洁。
2.按照容器摆放情况,对应设置垃圾分类标志,引导本单位职工规范投放。
3.垃圾箱房按照分类要求实施改造,满足分类存放要求,规范设置标志牌、公示牌。无垃圾箱房的单位,在公共部位合理选设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设置标志牌、公示牌。
4.具备职工食堂的单位,因地制宜配置小型处理设备,解决本单位餐厨垃圾、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问题。
(三)分类管理
1.本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分类减量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分类工作实效。
2.强化源头分类投放质量,落实分拣措施,提升湿垃圾纯净度。
3.严格做好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弃物等与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存放管理,杜绝混合堆放存储行为。
(四)落实监督
1.自觉加强对本单位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环卫作业单位日常分类收运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执行签证制度。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管理部门日常检查和监督,同意将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单位行政主要领导问责、企业事前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范围。
四、本单位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过程中,如发生下列行为,愿意接受处罚:
1.未签订责任告知和服务协议。一次根据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及时做好补签工作;二次同意停止垃圾清运服务,并接受城管执法部门查处。
2.未按照规定设置分类设施,规范落实分类工作。一次按照管理部门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二次按照管理部门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环卫作业单位提供收运服务;三是同意环卫作业单位拒收垃圾,并告知城管执法部门查处。
3.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与生活垃圾混合存放。一次接受管理部门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整改。二次同意环卫作业单位拒收垃圾,并告知城管部门查处。
4.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分类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石门二路街道 居民区
2019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8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道(镇、乡)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分减联办【2018】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石门二路街道生活垃圾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主要目标责任如下:
一、 责任范围与责任时间
责任范围为石门二路街道 居民区,责任时间至2019年末。
2019年4月至6月为自查阶段,具体完成达标小区的创建指标与自查;
7月至9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创建达标居住区达标;
10月至12月为总结阶段,进行年终总结。
二、 责任主体
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是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 责任内容
1、绿色账户:2019年绿色账户全覆盖,分类实效明显提高
2、按照五有标准创建达标居住区:积极创建垃圾分类达标示范小区,2019年末完成所辖小区创建工作;
3、湿垃圾分出量:指导监督物业记录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湿垃圾每日的分出量达到所定标准;
4、每月开展1次资源回收日主题活动;每双月开展1次垃圾分类(绿色账户)主题活动;
5、合理布局,设置垃圾分类宣传点;
6、向每个家庭发放1份垃圾分类投放指导手册;
7、建设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每月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会议;
8、组织楼组长、志愿者进行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入户宣传;
9、协调和监督物业做好分类硬件维护及垃圾分类后续工作;配合落实保洁员,实施四分类分拣投放和收集驳运工作;配合建立源头管理制度,建立台账,做好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
10、按照500户/人的原则标准,组建分类指导及督导志愿者队伍。
四、绩效评估
根据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结合每月实效检查,对各居民区工作分别进行考核评分。通过每月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生活小区/单位)考核指标评分报告结果,对排名较前的居民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较后的居民区给予整改意见,对相关工作责任未落实的居民区,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石门二路街道 石门二路街道 居民区
负责人: 负责人:
2019年4月 日 2019年4月 日
附件8:
物业承诺书
为了深入贯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开展我街道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性,切实履行垃圾分类工作责任,特此签订本责任书:
1、确保垃圾分类容器情况调查工作;
2、确保撤桶工作;
3、确保垃圾分类设施的改建工作,并负责改建后的绿化环境恢复工作;
4、负责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设置及维护管理工作,检查相关设施是否齐全,相关告知书是否张贴;
5、做好台账记录,记录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
6、指导监督和落实保洁管理人员规范做好相应工作,确保保洁员及时清理已满垃圾投放容器;
7、加强管理,保证生活垃圾的合理收运;
8、协助居委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9:
生活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你单位生活垃圾未按规定进行分类,(□干垃圾、□湿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容器内混有大量类别不符垃圾,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的规定,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请予以整改,如再次发现类似情况,将采取延缓收运措施。
□对未按规定分类的垃圾将延缓收运,请立即整改,整改后主动联系收运企业,由收运企业核实后分类收运。
□经多次告知仍未整改,现对你单位生活垃圾暂停收运,并将你单位违规行为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收运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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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签收回执
年 月 日书面收到静安区绿化市容局送达的“生活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编号: )”,相关要求已知晓。
签收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备注:本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单位,一份由街镇绿化市容部门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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