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石办〔2018〕28号
石门二路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运行导则(试行)
按照《静安区推进城市网格综合管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规范我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的日常运行模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一、职责分工
(一)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职责
中心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各类网格化管理案件的指挥派遣、监督巡查、视频监控、处置督办、绩效评价、分析研判、接受感知端报警和公安110警情的分流内容等工作,做到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对辖区对应设置部门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指挥、监督和考核;对居民区涉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进行分派、督办和考核;牵头开展疑难问题的联动处置和协调多部门进行街面综合治理。
(二)中心常务副主任职责
组织接收、流转、派遣各种渠道报送的事件、部件问题工单;协调组织涉事居民区开展先期处置;协调调度相关职能部门到场处置,安排居民区力量协助配合处置;组织开展视频巡逻;实时掌握各部门勤务状况;追踪、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对工单的处置情况;组织统计数据,汇总工作情况,做好信息报送;组织启动联勤联动响应模式;完成街道领导的交办任务。
(三)街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各组职责
1、网格监督组职责
负责受理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城市管理部件或事件问题,依据工作流程实施报送惯例指挥组立案与信息流转;负责下派工单的跟踪确认,对反馈的已完成案件进行核实确认,对已核实完成处置的案件输入系统平台销案;受理 “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舆情、领导批示、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发现渠道反映的问题;负责对投诉受理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职能部门和居民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各职能部门、街道内设机构和居民区网格联络员队伍的业务建设和管理,定期讲评,督促各部门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管理指挥组职责
对接收到的城市部件方面的案件,立案并上报区网格中心分派至对应职能单位处置;对接收到的事件管理方面的案件,立案派遣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居民区处置;对要素不全影响案件分派的,退回网格监督组要求补充相关要素重新立案;督导相应处置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对独立完成处置有困难的协调其他部门进行支援;协调综合性疑难性案件的处置;落实中心各类例会及协调会的会务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视频监控组职责
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辖区开展视频巡逻,对发现的问题报网格监督组受理;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辖区内的管理、执法、作业队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察;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中心及各单位的联合整治和联勤执法予以信息支持、证据保全;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居民区工作站职责
结合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对简易问题快速处置,超越处置范围和能力的问题开展先期处置并做好调查说明上报至街道网格中心;组织小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落实;处理街道网格中心下达的工单;受街道网格中心统一调度,参与街道辖区内联动执法工作。
(五)各网格协作单位职责
派出所(交警):派出所负责公安力量在联勤工作中的协调。派出所的综合指挥室负责处理110接处警分流,处理街道网格中心下达的工单。有需要的联系上级公安部门前来。
城管中队。早中班在中队部考勤报到、领取装备文书后,分配工作车辆开始在街道辖区内巡查执勤,在工作中需要公安或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处置或支援的向中心提出请求,调度职能部门到场处置。处理街道网格中心下达的工单。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街道辖区内的本职业务工作,根据网格中心指令参与联勤联动。处理街道网格中心下达的工单。
绿化市容所。负责街道辖区内的本职业务工作,根据网格中心指令参与联勤联动。处理街道网格中心下达的工单。
固守管理队伍。在各固守点位考勤上班,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根据网格中心指令参与联勤联动。
房管办。负责街道辖区内的本职业务工作,根据网格中心指令参与联勤联动。处理街道网格中心下达的工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街道辖区内的本职业务工作,根据网格中心指令参与联勤联动。处理街道网格中心下达的工单。
张宅物业公司。负责街道辖区内的本职业务工作,根据网格中心指令参与联勤联动。处理街道网格中心下达的工单。
二、运行模式
网格中心联勤模式分为日常指挥模式和专项联勤模式。
1、日常指挥模式
网格中心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相关职能科室及辖区派出所(交警)、城管、绿化市容、房管、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单位为协作单位。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分析研究社区管理情况,组织辖区复杂重大联勤联动事项的处置。
设中心指挥长1名,负责日常指挥调度。指挥长通过工单、微信群、集群电话等方式指挥调度居民区和相应职能部门到场处置。居民区应在15分钟内到达处置,职能部门应在30分钟内携带装备、文书到达现场处置。
2、专项联勤模式
针对某项专门工作开展联勤处置,中心指挥处置组事先确定专项联勤的时间地点和预案,各居民区和相关职能单位按照中心指挥处置组的指令安排力量到场开展处置。
3、全覆盖联勤模式
在管理范围上,包括本市城市化地区中道路、广场、住宅小区等部位的公共区域(含地下空间),居住聚集点等部位的公共管区域;在管理内容上,包括与群众基本生活相关的城市管理、市场管理、街面治安等方面;在管理时段上,执行24小时模式。重大事件报网格中心副主任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夜间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专项联勤模式执行。
各项联勤工作的原则为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程序不变”的原则,按照“有工单处置工单,无工单巡逻执法”的要求,整合管理执法资源,在辖区内开展联勤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问题发现
网格中心相关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和视频监控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接受感知端报警和公安110警情的分流内容;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流转“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舆情、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等各类渠道反映的问题。
(二)受理派遣
街道网格中心对区级平台下派的工单和本级平台生成的工单进行受理派遣:居民区和各职能部门能够处置的,派遣至相应单位;各单位不能独立处置的,由街道网格中心协调相关职能单位联合处置;在街道未设立派出机构的职能部门的事件类工单,由街道网格中心上报区级平台,通过区网格中心派遣至区职能部门处置。
(三)问题处置
按照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时限、流程和要求予以处置。
(四)协调督办
1、街道网格中心上报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的工单,由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派遣并全程跟踪督办,必要时召集区相关部门协调处置。
2、街道网格中心对本级平台派遣的工单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处置。
(五)结案反馈
处置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及时向街道网格中心回复并申请结案。区网格化管理中心、街道网格中心通过网格监督员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完成的上报结案。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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