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除患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居民区、对应设置部门:
为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力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根据《静安区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静安委会〔2024〕5号)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江宁路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除患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4日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印发
(共30份)
江宁路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
消防安全除患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根据《静安区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静安委会〔2024〕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九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8月1日至9月30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除患攻坚专项行动。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
1.督促物业自查自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存在的隐患,地下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要确保防火门、灭火器、报警器等完好有效;过街楼的门窗下、重要设备周边,有电动车充电停放现象的,应设置禁停警示标志,施划禁停区域。(牵头部门:街道管理办、城运中心,配合部门:街道平安办、江宁路派出所、各居委会)
2.依托美丽家园建设,加强和改进地面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依照车棚(库)现有条件,适情增设防火隔离墙、简易消防喷淋,如无喷淋安装条件的应添置水基型灭火器,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牵头部门:街道管理办、城运中心,配合部门:街道平安办、江宁路派出所、各居委会)
3.对恒德、北京、三星、句容等不具备安装充电接口的老旧居民小区、沿街居民楼,就近选择合适地点,利用小区周边公共用地,多方筹集资金,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牵头部门:街道平安办,配合部门:街道管理办、各居委会)
(二)清洁清障打通小区生命通道
4.引导小区内道路上电动自行车有序安全停放,继续开展周四清洁清障行动,围绕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小区内违规乱停放电动自行车,确保小区道路、出入口、楼道畅通。(牵头部门:街道平安办,配合部门:街道管理办、江宁路派出所、城管中队,各居委会、相关物业)
5.继续开展飞线充电集中治理,宣传本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法规,督促居民到周边充电场所充电。(牵头部门:城管中队,配合部门:街道平安办、管理办,各居委会、相关物业)
(三)强化管理使用单位的管理职责
6.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夜班门岗值勤、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巡检,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属地居委会、街道城运中心、江宁路派出所通报门岗值勤情况。(牵头部门:街道城运中心、江宁路派出所,配合部门:街道平安办,各居委会、相关物业)
7.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检查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设备,多方筹集资金、增加消防设备,确保设备安全有效,组织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检查、复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有关突出问题,及时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牵头部门:街道平安办,配合部门:江宁路派出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居委会)
8.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过街楼等零星停放场所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告知书,指导居民群众安全停放充电。(牵头部门:街道平安办,配合部门:江宁路派出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居委会、相关物业)
(四)检查整治社会面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问题
9.继续排查社会单位自建自管自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的消防安全,对已经排查的77家单位38处场所继续做好安全宣传、检查和整改工作。(牵头部门:街道平安办,配合部门:江宁路派出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居委会、社区单位)
10.切实加强夜间安全巡逻、检查,第三方力量对老旧小区周边、集中停放的道路区域,持续开展夜间安全巡查和固守,居委会值班人员要巡查小区掌握情况。(牵头部门:街道管理办、城运中心,配合部门:街道平安办、江宁路派出所、各居委会、社区单位、相关物业)
(五)加强安全应急处置培训
11.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开展专项演练,提高值班值勤人员处置能力。(牵头部门:街道平安办,配合部门:江宁路派出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居委会、相关物业)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隐患,把攻坚行动作为街道当前重点工作推进,必须依照攻坚行动方案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强化统筹推进,找准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隐患,明确攻坚重点,因地制宜整治,细化任务分工,稳步推进实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街道、物业、居民等多方筹集资金,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全力维护本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攻坚行动期间,街道党政领导分别带队参加排查整治,明查暗访,加强督导,及时通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措施。街道各办和中心、各居委会对自身管理使用场所范围的电动自行车充停放电情况加强检查,合规使用。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组织“回头看”,分析评估,总结成效,建立长效常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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