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居民区、各单位:
根据市区两级征兵办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街道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兵役法律观念,稳妥有序推进年度征兵工作落实,根据兵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静安区江宁路街道2022年兵役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兵役执法检查安排在6月初至7月底进行。7月10日前本区各单位和区本级完成自查和普查;7月中下旬,市级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组织抽查。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采取街道自查、区普查和市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和方法为:
1.街道组织自查。街道武装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兵役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本区域内中等专业、普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学校)和小型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下)数量分布及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其毕业班男性学生、适龄员工和户籍在本区域的适龄青年的底数、兵役状况及分布情况。具体方法为:街道(镇)武装部分工安排各居民区指导本区域内中等学校、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征兵”网(http://zbb.sh.gov.cn/)下载并填报《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表》),重点掌握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男生人数及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人数等情况,汇总形成《街道兵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报表》。区域内中等学校自查率须达到100%、用人单位自查率不得低于90%。各项表格材料须装订成册,纸质版于7月5日前报送街道武装部,由街道武装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于7月8日前报送区人武部。
2.区组织普查。7月10日前区征兵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兵役执法检查组,检查本区域所辖街道(镇)、注册地在本区域的高等学校、直属局(公司)和其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其适龄公民、适龄高校在校生和适龄员工的底数、兵役状况及分布情况;对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有逃避、拒绝服兵役等违反兵役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市组织抽查。市征兵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报送的自查及区普查数据进行会审核查和汇总设计,视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开展年度兵役执法检查工作,是各有关单位的法定职责,是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兵役行为的重要手段,是健全完善本市依法征兵机制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市委、市政府、警备区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部署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超常、创新的措施办法,扎实做好兵役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一要周密筹划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兵役执法主体的工作职责,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建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班子,认真梳理分析本区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制定年度兵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科学统筹,精心组织,努力形成政府依法组织征兵、单位依法承担兵役任务、适龄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良好局面。
二要抓好宣教教育。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分层次、有重点、突出针对性地开展兵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宣传作用,积极运用网络、电话、微信等平台,宣传兵役法律法规,解读征兵政策规定,讲清执法检查内容要求,受理有关问题咨询。
三要开展业务培训。采取网络视频教学的方法,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兵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兵役法律法规知识和兵役执法检查的方法要求,提高依法征兵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要提高工作质效。各单位要结合执法检查推进兵役登记工作的落实,加强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情况的动态监控,对未按规定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要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督促落实,确保6月20日前,按规定自查率回收《自查报告表》,准确掌握本区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兵役法规的情况,准确掌握本区域本单位兵员潜力底数,尤其是适龄大学毕业生潜力底数分布情况。要把兵役执法检查与兵役征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挖掘各类组织中大学毕业生兵员潜力,想方设法动员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毕业男生积极应征。要加大查纠整改力度,对逃避兵役登记、逃避或拒服兵役、不完成征兵任务、阻挠适龄青年参军、拒绝接受安置退役士兵、不落实兵役证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兵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改的,依法实施惩处。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7日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印发
(共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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