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宁路街道处置大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居民区、对应设置部门:
为做好江宁路街道大风气象等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江宁路街道处置大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0日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发
(共35份)
江宁路街道处置大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基本情况
1.1本辖区大风天气概况
大风是由剧烈的空气水平运动造成的,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出现。台风大风主要出现在7-9月;温带气旋大风主要出现在春秋季,具有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等特点,风力一般较台风弱;强对流天气下的大风多出现在夏季,具有突发性强和局地性强的特点,持续时间短暂,但有时强度极大,对影响区域可造成极大破坏;冷空气大风(或寒潮大风)主要出现在11月至次年3月,通常持续时间长,但强度相对较弱。
1.2大风的主要危害
建筑物、构筑物方面:可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特别是危房、简易大棚、车棚等倒塌,室外构筑物、广告牌被吹落,导致人员伤亡。
交通方面:影响水运、空运、陆运正常进行,并对大型桥梁等设施安全构成威胁。
电力设施方面:吹倒电塔、电杆,造成电力线路中断,影响电力供应。
通信系统、信息系统方面:吹坏通信基站、通信线路,造成通讯中断。
绿化方面:吹倒行道树等树木,并进而对交通产生不利影响。
安全生产方面:户外作业、高空作业、施工、起吊、装卸、危险品运输等都可能由于大风而不能正常进行,易引发事故。
2、预防
社区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大风天气特点和气象部门预测,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大风防御措施、应急处置流程和相应管理办法等。
2.1开展房屋、广告牌等抗风能力的风险隐患排查,必要时加固或拆除广告牌、室外悬挂物、危房简屋、易倒伏行道树等。
2.2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3做好大风灾害的防御知识宣传,提高市民的防灾自救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
2.4不断完善处置大风灾害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3、预警响应分级与行动
3.1预警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大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和I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大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黄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橙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预警响应行动
3.2.1根据响应级别,大风黄色预警发布后,即进入值班工作状态,大风橙色预警发布后,加强值班力量,大风红色预警发布后,24小时加强值班,主要领导到岗到位,值班人员保持必须通信畅通;
3.2.2密切注视大风情况变化和气象台预报,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
3.2.3加强电力运行状况监控,加大对重要目标的巡查;
3.2.4加强对教育系统大风天气安全监管,中小学和幼托机构根据天气情况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视情采取停课措施;
3.2.5加强对大风影响道路交通情况的监控,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临时关闭道路周边相关节点的交通疏导和组织;
3.2.6及时做好灾情收集、统计和上报;
3.2.7加强对户外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停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2.8加强高空广告牌的防风安全管理;
3.2.9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房屋险情排查监管,组织房屋应急抢修队伍到岗待命;
3.2.10督促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企业采取停业等措施,并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安置等工作;
3.2.11做好大面积通信故障抢修准备和保障,及时组织抢修遭受损坏的供电设施、通信设施、保障大风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
3.2.13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3.2.14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居民区和单位做好大风灾害防御工作,加强人群密集场所人流监控,做好滞留人员的疏导和安置,组织开展大风天气防御知识宣传,提醒公众减少出行。
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大风引发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且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的,或其影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视情成立街道应急处置指挥部。
街道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设综合协调组、灾情信息组、安全保卫组、物资保障组、疏散安置组、卫生医疗保障组等组成。
主要职责:
各应急组 |
组成单位 |
主要职责 |
综合协调组 |
街道管理办牵头 |
1、对外联络与街道内部协调 2、信息报告编写 |
灾情信息组 |
街道党政办牵头 |
1、应急宣传 2、灾情调查与统计 3、现场信息采集 |
安全保卫组 |
江宁路派出所牵头 |
1、社会治安保障 2、交通维护 |
物资保障组 |
街道服务办牵头 |
1、救灾物资储备、分配 2、受灾群众安置点安排 3、受灾群众昂基本生活物品保障 |
疏散安置组 |
街道自治办牵头 |
1、人员撤离、疏散安排与组织 2、落实避难场所 |
卫生医疗 保障组 |
街道发展办牵头 |
1、协助现场急救 2、协助发放常用药品 |
5、响应结束
上海中心气象台解除大风预警信号,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后,社区各相关部门视情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和后期次生灾害预防工作。
6 预案管理
6.1 本预案由本街道负责编制和解释,报本区应急办审核和备案,本区政府批准。
6.2 本预案由街道组织实施,自本区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街道负责本预案的修订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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