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办、队、所、各中心,各居民区,辖区有关单位:
根据市、区防汛防台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防汛、防台工作有效落实,确保安全度汛,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对曹家渡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名单如下:
总 指 挥:张丽珍 曹家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张善琴 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总 指 挥:徐振宇 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梦源 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书勇 曹家渡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张 斌 曹家渡派出所所长
成员组成(排名不分先后):
徐福康 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丁 逸 街道党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海燕 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孙逸玲 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应急管理
办公室)主任
赵 斌 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副主任
郭 娟 街道党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花 敏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李晓倩 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张 稳 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叶 涛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左海东 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兼防汛防台联络员)
贺志超 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兼防汛防台联络员)
归 鑫 上海静安置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佳璐 长春居民区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挂职)
许晓英 玉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杨晓军 姚西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桂晓贇 均泰居民区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挂职)
刘 桦 四和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张 艳 三和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周 超 叶庆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嵇燕菲 武南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纪 瑾 中行别业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周 健 高荣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陶俞荣 康定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丁纨芳 万航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韦 慧 武西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高凌云 达安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曹家渡街道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徐福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职务如有变动,作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曹家渡街道2024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曹家渡街道区域内的台风、暴雨、潮水、冰雹、雪灾等突发事件,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社区防汛防台和救灾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上级人民政府与同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汛预案等,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范围内发生的台风、暴雨、洪水等因自然或人为因素损坏防汛设施的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2 社区概况
2.1 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曹家渡街道位于静安区西北部,地处静安、长宁和普陀三区交汇,东起胶州路,西到长宁路、江苏路,南临武定西路、新闸路,北至长寿路、安远路,辖区面积1.49平方公里。下设14个居民区(居委会),辖区实有人口总数约7.6万人。
2.2 防台防汛风险分析
2.2.1 风的影响
上海每年大概会经受2至3个左右台风的影响,当陆地阵风达到10级以上时,可能会导致危棚简屋倒塌,行道树、景观树木倾倒,广告牌、店招店牌、高空构筑物等掉落,易造成人员伤亡。
2.2.2 雨的影响
对街道辖区影响较大的是暴雨,暴雨会导致小区、道路积水、地下空间进水、居民家中进水及渗水等问题的发生,造成居民财产损失。如遇连降半小时以上暴雨,辖地部分老旧小区、延平路、安远路等因地势低洼极易引发大面积积水情况。
2.3防汛防台物资
曹家渡街道防汛指挥部进行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并根据汛情需求适时补充,主要器材如下:
器材名称 | 街道办事处 | 居民区 | ||
数量 | 存放地点 | 数量 | 存放地点 | |
防汛雨衣雨披(件) | 30 | 武定路1108号 | 126 | 各居委会 |
防汛雨鞋(双) | 30 | 武定路1108号 | 126 | 各居委会 |
雨伞 | 50 | 武定路1108号 | 84 | 各居委会 |
高功率探照灯(盏) | 30 | 武定路1108号 | 112 | 各居委会 |
抢险应急包(内含榔头、扳头、螺丝、铁丝、硅胶带)
| 3 | 武定路1108号 | 14 | 各居委会 |
潜水泵(台) | 6 | 武定路1108号 | 14 | 各居委会 |
板锹(把) | 30 | 武定路1108号 | ||
安全帽(个) | 20 | 武定路1108号 | 140 | 各居委会 |
行军床 | 11 | 武定路1108号 | ||
电缆盘 | 3 | 武定路1108号 |
2.4 重点防护目标
重点防护目标为辖区内老旧小区,动迁基地、在建工地等,如遇重大灾情,街道居委将及时转移妥善安置好居民,全力调集力量、物质支援上述重点防护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组织体系
3.1 领导机构
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规定,曹家渡街道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部由辖区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总指挥,全面负责街道防汛防台工作,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管理办主任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街道防汛指挥部贯彻落实执行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和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处置本辖区防汛防台应急事务,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处理一般灾害并将处理情况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的职责。
3.2 工作机构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财管办)、党群办、管理办、平安办(应急办)、服务办、自治办、营商办(发展办)、人武部、城运中心、综合执法队、静置物业、各居民区等负责人组成,常设机构设在社区管理办。街道防汛办公室负责承担防汛防台期间对各对应设置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总体协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3 工作职责
3.3.1 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管理办:承担本街道防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修订与维护管理;负责编制街道年度防台防汛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防汛期间牵头本街道现场指挥部通联、协调和辅助指挥等工作。
党政办(财管办):做好街道层面的整体协调工作、灾情调查统计、现场信息采集、服务保障等工作。
党群办: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社区宣传氛围;协调相关单位,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等各类显示屏广泛宣传防汛防台信息,利用公众号平台和曹家渡社区报等宣传阵地,有针对性集中开展宣传和推送等工作。
平安办(应急办):配合区应急局、消防支队处置防台防汛期间台风暴雨造成的突发事件、消防安全等灾害相关应急处置及维稳工作。
自治办:负责指导居民区做好在建电梯加装的安全防范,指导、支持和督促居民区广泛发动各类志愿者,参与防汛宣传、巡查工作,提高居民防汛安全意识,在出现灾情时,指导居民区开展防范工作。
服务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灾民安置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物品保障救灾物资和物品分配、接受援助、落实灾民食宿安排、协助善后救济、赔偿核实等工作。
营商办(发展办):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现场院前急救、发放常用药品、防疫监控、消毒,居民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人武部:协助组织指挥基层民兵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落实民防设施的检查。
城运中心: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及防台防汛信息的收集、传递;将防汛防台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加强实时动态监控管理,组织网格巡查员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快速上报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公司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制定小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开展汛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物业公司及时进行整改。
对辖区范围内沿街商家、单位、业主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安全,撤除各类横幅、条幅、灯电杆宣传旗等临时性广告,防止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当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设施,要求责任单位及时修复或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成立道路抢修应急队伍,在防台防汛期间加强安全自查。
综合执法队:对街道辖区内建筑工地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工地做好工地内施工通道及工地外主要通道积水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重点检查泥浆水的排放、塔吊、脚手架及各类高空建筑物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在做好各类安全工作,确保应急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器材到位。
各居民区:居民区书记作为防汛第一责任人,根据预警级别到岗值班,统筹安排居民区的防汛工作。牵头协调物业做好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清理阳台上的花盆及堆积物,防止高空坠物;督促物业公司对抗风能力差的高大树木实施加固;对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予以关注;对居委会的防汛物资、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街道防汛办;对旧里、老式里弄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摸。
3.3.2各对应设置和其它部门
派出所: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社会治安。
交警一大队:负责辖区内交通等安全保障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防台防汛期间受伤人员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时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静置物业:成立2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组织人员对所辖居民区房屋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所管理房屋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及维修工作。在防台防汛期间及时做好房屋抢修工作,保证居民居住安全。
绿化管理中心:协调区绿化管理中心与各物业公司紧密配合,做好对辖区内公园、街坊、街头绿地中高大树木及行道树的整形修剪、加固处理。风雨天气时如出现树木倒伏影响交通的情况,街道及时协调区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处置,确保交通畅通。
3.4 通讯联络
街道专门设立防汛联络员2名。各对应设置部门要在汛前将有关防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物资储备情况以书面形式统一报送至街道防汛办进行备案,相关防汛人员加入工作微信群便于信息及时上传下达。社区志愿救灾应急队伍提供防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确保汛期24小时待命。各居民区设防汛专职人员1名,负责汛情上传下达。
4 防范与预警
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防汛防台的宣传和动员,由街道志愿救灾应急队伍组织在居民区开展汛前的知识普及,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各对应设置部门完善防汛防台预案,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信息装置、车辆、物资等储备到位;加强对道路、行道树、高空构筑物、低洼地、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将台风信息和街道防台要求传达到辖区各单位,并检查督促各单位防汛抗台实施情况。
当灾情发生时,各部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防汛值班人员汇报灾情,街道防汛指挥部闻讯即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街道防汛指挥部做到将确凿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
5 应急响应
5.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根据上海市气象台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IV、III、II、I”四级,并分别设置相应的预案措施。
IV级 (蓝色预警):街道防汛值班科长、防汛值班员,居委会主任、防汛联络员,城运中心、综合执法队等值班人员就位。
III级(黄色预警):街道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防汛值班科长、值班员,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或居委会主任、防汛联络员,城运中心和城综合执法队负责人到岗;应急抢险组全员待命.
II级 (橙色预警):街道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街道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综合协调组、安置保障组、应急抢险组负责人及组员,城运中心、综合执法队负责人及组员、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及防汛组成员、应急抢险组全员到岗。
I级 (红色预警):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街道机关各办、各中心全体人员,居民区全体成员、各物业全体人员到岗,应急抢险组全员到岗24小时备勤。
5.2进入汛期,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3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应急的调度;必要时,视情况由区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
5.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辖区内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5.6值班值守
进入汛期后,街道日常带班领导、值班员同时兼任防汛值班领导、值班员,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根据汛级,街道防汛指挥部适时启动相应机制,加强值班巡查力量,同时安排抢险队伍24小时戒备。防汛防台值班人员应做到:
(1)时刻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值班室内电话、网络、传真机的畅通,及时接受防汛预警通知、传真信息。
(2)全面掌握汛情动态。在接到防台防汛预警信号后至信号解除,要时刻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介了解相关汛情,及时将防汛信息传达给相关单位及居委会。
(3)密切关注险情隐患。当接到防台防汛预警信号时,街道防汛值班人员须密切关注辖区内旧里、低洼地区房屋积水情况,督促相关居委会及物业加强对周边地区道路、行道树、高空构筑物、低洼地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及时做好信息传达。遇紧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灾情发生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主要领导及区防汛指挥部汇报灾情,严格执行“首报、续报、终报”制度。
(5)认真做好值班签到和记录。值班人员需每日登录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协同平台进行防汛值班签到。值班人员应将当班期间的气象信息情况、上级指令、所有来电、需要承办的事项,以及当班处理情况、处理结果等均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6 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街道防汛指挥部因地制宜,组织抢险协调,必要时开设现场指挥点,现场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有效救助。若灾情继续蔓延,街道自身力量不能控制时,立即报上级部门请求援助。
(1) 做到紧急疏散点上有人值班,保证场地有序管理,街道社区服务办做好接纳疏散居民的准备,筹备必要的救灾物资和食品,做好受灾居民的后勤保障工作。
(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好医疗救护队、担架队,准备好急救药品和人员,做好随时救护的准备。
(3)街道抢险队、社区志愿救灾应急队伍全天候戒备,直至警报解除。
(4)街道防汛指挥部全天在岗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上级工作安排指示要求等,做到情报准确、及时。
7 监督管理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指挥部给予表彰;对防汛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其责任。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办公室负责管理,遵照市、区指挥部指令和办事处要求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并将修订完善的《预案》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7.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解释由街道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实施时间为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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