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办〔2023〕9号
关于静安寺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静安寺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根据区府印发的《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不断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卓越法治政府。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牢固树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决策法定权限和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完善,制定有《静安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静安寺街道行政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均经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讨论决定,全年无行政决策被认定违法、无效情形;二是司法所长列席主任办公会制度落实有力。司法所长全流程参与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履行司法所作为街道法治机构职责。截止11月3日,司法所长共列席主任办公会议29次;三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双重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到位。目前,街道司法所共有公职律师3名。街道聘请上海中成永华律师事务所王剑烈、任慧灵、屠祎翌律师作为本单位法律顾问。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网上办案制度,对行政案件逐一录入市网上办案系统,所有处罚类案件均在市城管执法局官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对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了4G执法记录仪,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三是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建立以司法所为主体的法制审核机构,明确司法所获得公职律师的公务员为法制审核人员,并将街道法律顾问作为法制审核的重要力量。截止11月3日,共审核通过重大执法案件6件,提出建议5条。
(三)着力提升城区治理效能
一是积极探索符合辖区特点的建设管理新路径,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稳妥推进旧城区改建及非成套房改造项目;二是稳步推进街区制度化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一网统管”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要求。注重推动处置过程优化,加强以源头防控为目标的治理机制,实现预案化、流程化、可视化,确保一般常见问题及时处置、重大疑难问题依法依规有效解决;三是进一步完善街道“一网统管”基于数字孪生平台“1+4”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推动数字技术与基层治理深度结合,聚焦公共安全、城市网格化管理等重点领域,实现态势全面感知、风险监测预警、趋势智能研判、资源统筹调度、行动人机协同,让城区更智慧、更安全。
(四)稳固推进“一口受理”、“一网通办”
一是做好日常窗口接待受理工作。截至10月中旬,中心共接待居民6.2万余人次,受理办结事项3万余件,对困难群体日常救助16,390人次,累计金额1345万余元。开展“全民纳保”,动员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购买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老有所依。平稳推进廉租房新申请和复审工作。二是推进“1+4”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社区事务板块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板块内容,集中展现社区事务服务对象标签、服务数据等方面,优化更新页面布局和展现形式,加强救助预警(预报)功能完善;三是打造数字延伸政务服务新体验。在居民区建立统一的“静邻帮办”服务,并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增一处24小时“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区。四是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目前已为11位居民协调并办理完成包括医保、民政、住建、卫健等各条线的疑难事项。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截止11月3日,街道共主动公开信息1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二是坚持政府守信践诺。不断强化政府采购、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领域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
(六)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不断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持续做好招商引资、属地服务、稳商留商等工作,当好企业的服务员、推介员、信息员和协调员;二是坚持“建楼宇党建高地,创一流营商环境”,成立了“静安寺街道党群服务站暨企业服务中心”,致力打造成为落实服务管用,各方共治爱用,企业及白领受用的暖心阵地;三是开展政企交流活动,以讲方法、讲案例的形式,由点到面梳理企业在宣传推广、产品质量、消费者信息保护等合规工作领域的热点问题、个性问题,以合规指引企业发展,使企业将法律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七)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促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紧扣重要节点,举办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共计33场;二是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社区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同时通过新媒体宣传强化普法宣传效果,开设“以案普法”专栏;三是积极打造“十分钟法治文化圈”,依托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家门口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响应区法宣办组织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3培养工程,从辖区十一个居民区的普法宣传积极分子中选拔和推荐出11名“法治带头人”、33名“法律明白人”,加快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目前,辖区内各居民区都拥有1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一支10人以上的普法志愿者队伍。
(八)健全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一是根据区《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街道法治服务中心建设方案,打造“1+11+N”的静安寺街道法治服务中心组织构架,构建街道、居委两级法治服务及矛盾纠纷多元调处网络体系;二是不断加强“双员双师”队伍建设,即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的队伍成熟化。充分发挥各居委律师顾问的力量,深入社区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截至11月3日,街道及各居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62起。
(九)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
一是不断深化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效能化建设,打造“一门式、一口式、一站式”服务平台。将普法教育、矛盾化解、法律咨询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截止11月3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各居民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累计为社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106次,涉及119人,开展法治讲座24场;二是以各居民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石,通过一对一接待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最大限度预防心理疾病,疏导当事人情绪。同时面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团辅活动,疏导不同群体的心理压力。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工作队伍法治意识待进一步提升
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待增强。应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补齐能力短板。
(二)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效应待增强
街道虽然在辖区十一个居民区都建成了至少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但法治宣传品牌效应有待增强,民众知晓率有待提高。应进一步加大辖区法治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将活动推广和阵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深入人心。
(三)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待提档升级
随着法治建设越来越受重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应持续优化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司法所工作能力和工作结构,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此外,司法所推动政府开展法治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地位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成立静安寺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作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以党工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办事处主任任委员会副主任,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辖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导;二是以第二轮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为突破口,积极动员部署,细化创建目标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以创建促整改、促提升、促发展,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三是严格按照《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在规定节点前,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书面述法报告和专题报告会形式向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开展述法;四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以学促干,持续深化党员、干部接受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进公共空间。充分发挥多媒体平台和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社区延伸。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持续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级水平
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制度规定,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决定、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起草、修改、审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开展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不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三)优化完善静安寺街道法治服务中心建设
进一步完善“1+11+N”的静安寺街道法治服务中心组织构架,即1个街道法治服务中心,11个居委法治服务工作站,N个静安寺街道楼宇法治服务分站,构建街道、居委两级法治服务及矛盾纠纷多元调处网络体系,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四项机制”,即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矛盾纠纷法律保障机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居委、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街道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静安寺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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