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社区(街道),区属企业、事业单位:
上半年,在全区开展消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本区范围内连续发生了多起火灾,尤其是区属单位市西中学火灾事故,经调查认定,是一起因厨房炊事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操作不当,从而导致油锅起火而引发的火灾,是一起责任事故。
为使全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充分吸取教训,促进安全责任和安全工作落实,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现将市西中学火灾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1年4月18日6点26分,愚园路404号市西中学食堂厨房发生火灾,公安消防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出水扑灭。过火面积16平方米,直接经济财产损失4000元。
二、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约谈警示制度》的规定,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公安静安消防支队等职能部门(单位)于4月25日约见市西中学校长顾正卿,进行了警示谈话。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对市西中学火灾事故实施行政问责的建议》(静安委办〔2011〕10号),依据《静安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问责暂行办法》(静府发〔2010〕12号)和《2011年静安区教育局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做出了对市西中学校长顾正卿“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问责决定。市西中学及校长顾正卿写出了书面检查,并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朱有荣做出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决定。事故直接责任人被公安消防做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
这起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食堂厨房当班人员擅自离开岗位,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油锅起火引发,主要责任应当由承包市西中学食堂经营的上海莘莘营养配膳有限公司承担。但通过调查分析,也暴露出作为主管方市西中学在安全监管方面的严重不足:
一是安全教育不到位。“4.18”火灾发生在“11.15”特大火灾之后,全区开展消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之际,当班人员无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擅离职守,说明安全教育没有深入人心。
二是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当班人员擅离职守反映了制度执行不严格,监督有缺失。市西中学食堂为新改建项目,在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了使用;脱排烟油烟道系统清理不及时,起火后有可燃物等,更加暴露了学校无视安全操作规程的问题。
三是安全工作责任认识不到位。作为食堂主办方的市西中学部分领导还对安全工作责任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认为食堂由配膳公司承包,安全工作应当由其全权负责,忽视了主办和主管单位应当承担的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不积极主动对承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现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结合近期传达学习“区党政负责干部(扩大)会议”精神,正确领会市委、区委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开展一次消防和安全生产形势教育,通过举一反三,切实吸取市西中学“4.18”火灾事故教训,增强各级领导和全体人员安全意识,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为先的思想观念。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要结合本次通报情况的传达,结合本部门、单位人员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好年初制定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履行好各级间签约责任,并根据区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问责的相关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确保生产和城区运行安全。要将安全工作贯彻到日常各项工作当中,注重长效机制,加强常规监管,经常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重大火灾及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上海市静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监察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市西中学 火灾事故通报
抄送:各区级机关、人民团体
静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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