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安全生产签约单位:
今年以来,静安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隐患依然较为突出,火灾发生呈抬头之势,截至4月18日,共发生火灾16起,火灾起数同比上升了33% ,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98%。特别是近期南京西路1025弄128号、市西中学厨房等处相继发生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极大。为了引起各委办局、街道、集团公司和区级重点单位的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对近期两起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进行通报:
一、事故简要情况
4月13日20时21分许,位于南西街道的南京西路1025弄128号三楼东房间发生火灾,火灾原因为电气故障引起火灾,过火面积2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2万元,周边居民不同程度受到烟熏和水渍损失,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4月18日6时26分许,愚园路404号区教育局管辖的市西中学厨房发生火灾,火灾原因为用火不慎引发油烟管道起火,过火面积约16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
分析这两起火灾原因主要存在主、客观因素两个方面。
火灾发生的客观因素:一是电气设备老化或超寿命使用,在用电高峰时段易发生短路、过载等情况;二是房屋建筑结构耐火等级较低,不少为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老式砖木结构房屋,防火间距小,易殃及周边人家;三是房屋内部狭小,放置物品多,且多用木板搭建阁楼,火灾载荷大,燃烧猛烈。
火灾发生的主观原因:一是安全用电检查、宣传不到位。随着家用电器不断增多,电气线路乱接乱拉、超负荷运行等现象严重,且电气设备长期处于通电状态,人离开时未能及时关闭电源,易造成电气故障引发火灾;二是对外来人员管理薄弱,居住人群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易因用火不慎等原因引起火灾;三是安全管理、员工培训不到位,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用火用气过程中擅离职守。
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近期连续发生火灾事故,反映出我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依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一)重视程度不够。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单位在“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后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反思不深刻,组织领导不力,缺乏实质性举措和严格的监督管理;
(二)宣传力度不够。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不深入,消防知识普及率不够高,部分群众和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用油及自防自救常识,应急逃生能力较弱;
(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销售、储存、住宿“三合一”、通道堵塞、室内电器线路混乱等隐患还没有彻底根除。
(四)管理措施不到位。一些单位、企业对施工、作业现场疏于管理,放任自流,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应急预案的制定考虑不充分,缺乏有针对性的演练。
三、切实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
面对当前的形势和更高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更加扎实地开展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不允许有丝毫懈怠,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静安今年做好城区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的特殊意义和极端重要性,以更大的决心,全力以赴、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确保全区安全稳定。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委办局、街道、集团公司、区级重点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为抓手,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负责制和各级各类岗位责任制,深入排查、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各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暗查暗访等形式,加大消防和安全生产督导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采取措施迅速改变被动局面;对发生各类事故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针对特点、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进入春季,气候乍暖还寒,风大物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高发期。各委办局、街道、集团公司、区级重点单位务必高度警觉,决不能麻痹大意。要立即对当前的火灾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继续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要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发生火灾损失大、影响大以及老式居民区、出租屋、“三合一”和农民工聚集地等火灾易发、高发区为重点,开展以“五查五看”(即:查安全管理、看责任是否落实;查隐患整改、看是否及时消除;查设施维保、看是否完好有效;查消防培训、看是否持证上岗;查消防宣传、看覆盖是否到位)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绝不留下任何死角和隐患。要采取强硬措施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委办局、街道、集团公司、区级重点单位要落实《关于开展“除隐患、防火灾、保平安”消防和生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静安委办〔2011〕7号)的要求,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消防宣传教育形式,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根据火灾规律和特点,普及火灾预防、火灾报警、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要充分发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发展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强对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及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全体员工自防自救和疏散逃生的能力。
(四)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委办局、街道、集团公司、区级重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提升处置初起火灾和组织火场疏散逃生的能力。公安静安分局消防支队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强高层、地下、老式居民区等复杂特殊火灾扑救技战术研究,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租赁厂房、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等重点单位和辖区道路水源情况的“六熟悉”及预案演练力度,提前落实车辆装备维护、防冻保暖等战勤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能够快速出动、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火灾 事故 通报
抄 送: 区委办、区府办、区监察局
上海市静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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