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切实保障相关体育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静安区体育局始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细化制定并公布实施规范。同时以清单为基础逐项明确监管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区审改办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做好“一业一证”“证照分离”及综合监管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分别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2024年本部门收到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申请46件、受理46件、办结46件,其中新办21件,变更2件,延续23件,不存在未按时办结事项,未收取费用,办理结果全部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双公示栏目主动公开。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区现有持证及备案游泳场所63家,持证攀岩场所7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抓好组织落实、强化监管责任。对列入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运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手段,定期对获得行政许可的游泳池开展巡查和联合执法,严格监督场所规范开放。2024年全年,对全区63家游泳场所、7家攀岩场所进行4轮全覆盖检查,检查场次250余次。
二是领导带队、加强检查。暑假期间是游泳意外事故高发时段,本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区社体中心会同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 、西庭会(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威康健身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长安路分公司、浦西万怡酒店分公司、远中风华苑小区会所开展专项检查。此外,本部门联合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区社体中心等区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辖区内游泳场所共开展了2次联合执法检查(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
三是建立健全安全开放预警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各游泳场所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本部门对极端天气、持续高温等影响游泳场所开放的气象因素进行了预警提示,层层落实,下发并强调了《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场所突发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范》,要求场所认真学习。确保各游泳场所把安全工作做在前、做到位。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2024年6月召开夏季开放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区教育局、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游泳救生协会等,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协作,同时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2024年静安区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是开展游泳救生技能比赛。每年与区救生协会共同组织区内救生员参加市级游泳救生技能比赛。在夏季开放前要求各游泳场所,自行组织至少一次救生应急演练,以提高各场所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举办区级游泳救生技能比赛,内容包含模拟救生、抛绳救生等项目,定期开展救生演练,提高辖区救生场所的救生技能水平。
三是举办安全警示教育培训。9月,静安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党支部联合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党支部开展2024年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游泳、攀岩)法律法规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旨在进一步增强高危险性(游泳、攀岩)体育场所负责人的法律法规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区内63家游泳、7家攀岩经营门店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钱晓明处长就即将出台的《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与各场所负责人进行相关解读和讨论交流。
五、监督纠正情况
通过审批材料审核、3人及以上实地核查、行政审批事项上会审议等流程,规范开展审批工作。2024年本部门未发生差评评价、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今年大部分场所基本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水质、水温及时公示,但也有些问题如下:一是存在部分经营性场所救生员缺岗、超时值岗、值岗期间带教等现象。二是对有问题的场所后续管理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发挥合力,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游泳和攀岩场所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各类检查抽查成果。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倾听企业真实需求,着力助其打破困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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