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静安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依法治区总体要求,全面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强化法治市场监管组织领导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机制,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为全体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专题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将法治建设与履行监管服务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静安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培训必训内容和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必考内容,推进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举办全局性的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国市场监管、标准化法、药品安全监管等法律知识竞赛,注重法治教育培训与实践相结合,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建设能力水平。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1.优化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推动高效履职尽责。完善权责清单事项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录入“上海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在区政府网站和“一网通办”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照权责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获取,提高办事效率。
2.进一步深化“全程网办”,打好服务“组合拳”。积极推进各类企业使用“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全流程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企业设立、注销时限进一步缩短,开业、注销均在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将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等3项政务服务集成为“一件事”,减少跑动次数,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支持多种业态混合经营,经营许可“云核查”实现“即申即核”,大幅提升核查效率。
3.建设“标准化住所库”,推进“企业码”应用。建设静安标准化住所库项目(“易码办”),入驻商户仅需提交一张《住所使用证明》即可完成住所登记,实现住所“零材料”智能填报、全程电子化“零跑动”。积极推进“企业码”在政务服务大厅涉及市场准入领域业务应用服务和政务智能办业务系统运用,实现取号、帮办、受理等各环节跟踪服务,以及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相关事项的证照联办咨询。
4.创新“锦囊计划”,积极推进因企施策。积极推动企业服务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集合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推出集成式、应用性、场景化的营商服务“锦囊”计划,包括“市监观察”“市监提示”“法规推阅”“市监月历”“市监礼包”“案例借鉴”六大板块内容,向重点企业发放专属锦囊。该项目被列为营商环境建设创新试点市级重点项目。
5.开展“问需送策”,努力提振市场活力。扩大惠企政策知晓度,细化《外商投资法》《公司法》政策解读,扩展“线上+线下”宣传覆盖面,将“上海准入政策解读”嵌入“随申办企业云静安旗舰店”。推出“5Hui”服务,持续服务区内重大项目引进和大型公共商办综合体快速开业。开展企业日常走访,收集企业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企业诉求。
(三)优化综合监管方式,推进信用赋能各领域监管
1.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计划。加强部门统筹联合,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2024年,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单部门随机抽查79批次,跨部门联合抽查122批次,涉及监管对象4618户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令改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2.完善风险分类监管,信用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降低监管频次,减少重复随意执法。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融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努力实现监管资源高效合理配置。信用修复服务持续优化,年内累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43条,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积极探索在线监管、远程监管,减少入户检查,扩大综合监管应用场景。
(四)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和“免强”清单制度。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进实施《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完善实施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4年,辖区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206件,不予实施强制措施82件。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根据《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组织修订《静安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进一步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起草过程严格履行调研评估论证、听取有关组织和相对人意见、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可行的原则,保障公众有序参与。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每月在区政府网站公开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餐饮监督抽检等监管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果。依法全文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记录方式和内容,积极采用电子化记录方式固定检查结果。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录入“上海市市场监管移动端”平台,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结果录入“上海市药械化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断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4.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执法。
(1)扎实推进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395批次,经检验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9批次,均已依法查处。持续做好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拼改装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管理领域违法行为。
(2)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地,指导各级包保干部开展督导工作,完成39651户次督导检查。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止餐饮浪费”专项、集中用餐单位整治等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9552户次,发现并处置问题隐患1208项次,问题处置率100%。食品安全抽检12554批次,合格率98.65%;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3641批次,合格率97.2%。
(3)不断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进口代理人及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4417户次。开展了药品经营和使用、染发类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亮证亮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专项检查,完成药品抽检477批次,医疗器械抽检69批次,化妆品抽检4批次,药品快检490件。依法处置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报告5份。
(4)全面强化特种设备监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48家次,特种设备3728台次,开具《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35份。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电梯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企业自查和监督抽查,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投入使用满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故障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办涉电梯违法案件。
(5)有序推进广告、价格监管和网络监测。组织开展广告、价格专项监测,强化网络交易监管,规范网络主体销售行为。开展网络直播专项监测,采集辖区内直播电商所涉及的主播、店铺等数据。共监测静安区主播1854个、平台店铺4469个、商品10.29万件、自建网站7637家。持续强化广告、价格线上线下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提升监管效能。
(6)聚焦民生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打响民生领域“铁拳”品牌,依法查处民生领域违法案件。开展长江禁捕常态化检查、野生动物“网盾行动”,紧密排摸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集中开展加油机作弊清查整治行动。
5.完善依法化解消费矛盾纠纷机制。注重“诉求减量”与“营商服务”两手抓,强化12315平台和市民热线承办工作规范,通过成立多部门联合调解工作室、开通市北电商“纠纷云调处”平台、在放心消费行动中首创“商圈+律所”对接机制等,畅通多元化解消费争议渠道,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全年共处理投诉举报5万余件,处置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稳步上升,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法治化水平。
(五)全面推进执法监督,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1.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对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制度依法有效运行。2024年,开展涉食药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统一专项督查、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执法评议,检查行政执法文书和证据是否真实、规范、完整,评判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2.接受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2024年,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44件,复议结果:90件维持,107件撤回终止,18件驳回,1件撤销,28件未审结。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2件,诉讼结果:12件撤诉,5件驳回,5件未审结。我局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过现场案例教学、在线学习、专题讲座、执法指引等方式,提升执法培训的针对性,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注重法治教育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培育新时代市场监管领域专业人才。
2.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围绕“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抓好市场监管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运用拓展阵地载体,开展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3.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宣传。围绕新出台的《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文件开展宣传。将普法融入涉企服务全过程,打造营商服务普法直通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公司法》、“上海市场准入政策知识进社区”、企业年报及信用修复等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发挥法宣阵地和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上海静安食事药闻”微信公众号、“静安食安”抖音号,积极拓展网络新媒体宣传阵地,发挥“静监心语”“企业沙龙”“你点我检”等法宣阵地和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联合食药科普站、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积极探索社会共治监管举措,不断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5.探索构建“法律科技+普法”新模式。探索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打造普法运用新场景,推动普法资源高效配置,推动普法领域工作数字化转型。我局“AI数字人法律服务的创新与突破”获评上海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十佳案例,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能力与新时代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专题集中学习14次,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主动对标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举措。
(二)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党组会上进行专题述法,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提高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进行履职述法。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完善责任分工和考核,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组织修订《静安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优化注册许可流程和提前服务,扩大“云核查”适用范围。探索将许可关联事项纳入“一件事”范围,完善“5hui”服务举措,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提供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落实《静安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完善区标准化住所信息库“易码办”,简化住所登记流程,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拓展“锦囊计划”内涵,营造更宽松、便捷、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
(二)全面优化涉企检查,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
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在严守安全底线、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实现“四减少四提高”,即减少现场检查对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现场检查内容、减少检查对企影响,提高随机抽查方式运用率、提高跨部门联合检查率、提高非现场检查率、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持续增强涉企检查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和轻微违法“免罚”“免强”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智慧监管,推进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程序。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守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执法监督,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四)坚持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完善结合市场监管业务抓党建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以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时效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市场监管专业法律法规等重点普法宣贯。发挥法宣品牌阵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普法运用新场景,推动普法资源高效配置,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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