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静安区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工作方案
(2021—2022)》的通知
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强化静安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全面普查和治理压力管道,保障本区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现将《静安区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2)》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静安区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工作方案
(2021—2022)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2)》(沪市监特种〔2021〕492号)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等技术规范,强化静安区压力管道监管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压力管道底数,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排压力管道底数,落实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压力管道联络机制,推进工业管道使用登记。
(二)进一步强化压力管道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监管任务,对压力管道法定检验结论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检验过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三)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健全完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压力管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及安排
(一)重点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
各使用单位要根据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于2021年12月25日前初步完成自查。
1.自查本单位在用压力管道的类别、数量、工作介质、基本参数,明确压力管道等级,规范建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
2.严格遵守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制度,自查在用压力管道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落实年度检查,做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坚决杜绝超期未检情况的发生;自查压力管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项目的竣工资料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工业管道使用单位自查在用工业管道是否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要求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对照自查情况,填写《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附件3)和《压力管道年度安全状况表》(附件4),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上报监管部门。
4.长输管道、公用管道使用单位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管道长度、定期检验情况、途径区域情况等上报监管部门。
(二)强化监管职责,督促使用单位开展普查治理
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各监管单位”)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根据方案要求,督促本辖区内所有压力管道使用单位(重点对工业管道使用单位)进行排摸治理。
1.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注册地管辖原则,做好辖区内在用压力管道的日常监管工作,督促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到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秣陵路38号)办理工业管道使用登记,并负责本辖区内压力管道(含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监管工作的牵头、汇总,填报《压力管道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当作为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大队。如有压力管道实际使用地与注册地不符的情况,按要求做好日常属地监管工作同时,及时通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2.执法大队在收到案件线索移交后,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拒不整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按照依法从严从重的要求进行查处。
3.各监管单位要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数据、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施工告知等数据,与企业数据库进行比对,督促指导企业全面摸清在用压力管道相关情况。
4. 各监管单位要根据使用单位自查情况,对在用压力管道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不具备现场核查技术能力的,可以依托检验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
5.各监管单位要督促注册在辖区内的长输及公用管道使用单位进一步核对压力管道基础数据,落实法定检验,并将相关情况推送至管道途径的区市场监管局。
6. 根据《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我局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部署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以双重预防工作为主要抓手,重点结合《上海市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工作方案(2019—2022)》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1〕193号)要求,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期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并全面开展压力管道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及时将信息录入本区域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系统应用,提升监管效能
我局将结合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系统上线,全面推进工业管道使用登记新办及换证工作,严格落实工业管道使用登记“一单位一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工业管道使用单位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工业管道使用登记、工业管道年度状况报告等业务。以市局特种设备移动监管模块升级改造为契机,有序推进应用升级后的压力管道移动监管模块,逐步通过移动监管信息化系统落实属地监管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工作,坚持所、队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针对辖区内压力管道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并细化普查治理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明确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统筹兼顾,狠抓工作责任落实
各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普查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远近结合,上下联动,加强统筹兼顾和部门协作;各监管单位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现场督促指导各使用单位落实问题整改闭环。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各使用单位要以此次普查治理为契机,建立健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协调各方、精准发力,夯实推进本区域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各项工作,着力加大信息化系统应用培训和宣传推广力度,以信息化推动压力管道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逐步健全压力管道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压力管道本质安全。
四、信息报送
各监管单位应按如下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一)各监管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确定本单位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工作联系人并反馈至局特种设备科(见附件1)。
(二)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上报《压力管道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附件:1.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工作单位及联系人
2.压力管道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3.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附填写说明)
4.压力管道年度安全状况表(附填写说明)
附件1
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工作单位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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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姓名 |
职务(级) |
办公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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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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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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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压力管道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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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自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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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使用单位 |
(家) |
已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
(家) |
已办理使用登记压力管道长度 |
(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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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管道使用单位 |
(家) |
燃气管道长度 |
(km) |
热力管道长度 |
(km) |
|
长输管道使用单位 |
(家) |
长输管道长度 |
(km) |
随锅炉办理使用登记管道长度 |
(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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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安全隐患总数 |
(起) |
完成隐患治理 |
(起) |
尚未完成隐患整改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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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监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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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
(人次) |
检查使用单位 |
(家) |
发现安全隐患总数 |
(起) |
|
完成隐患治理 |
(起) |
下达监察指令书 |
(份) |
立案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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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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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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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情况统计(可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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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种类 |
隐患描述 |
企业名称 |
未整改原因 |
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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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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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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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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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应于每季度末报局特种设备科(数据为累计数据,报送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3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地址:
工程(装置)名称: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员:
共 页 第 页
|
序号 |
管道名称 (登记单元) |
管道编号 |
管道起点 |
管道终点 |
管道级别 |
设计单位 |
安装单位 |
安装 年月 (如 2020.01) |
投用 年月 (如 2020.01) |
管道规格 |
设计/工作条件 |
检验结论 |
检验机构名称 |
下次检验 日期(如 2020.01) |
检验报告编号 |
单线图(轴测图)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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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称 直径(mm) |
公称 壁厚(mm) |
管道 长度(m) |
设计 压力 (MPa) |
工作 压力 (MPa) |
设计 温度 (℃) |
工作 温度 (℃) |
介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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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填写说明
一、使用单位基本信息部分
1.使用单位
填写压力管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名称。
2.使用地址
选取所在区(县),如“上海市黄浦区”,并填写设备使用的详细地址,如“××路××号”;同一使用单位压力管道涉及到多个使用地址的,分别填表。
3.工程(装置)名称
填写管道工程或者装置名称。涉及多个工程(装置)的,根据企业管理情况,可按工程(装置)分别填写汇总表。
4.安全管理部门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内部机构,如动力处(科)。
5.安全管理员
填写负责压力管道管理的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员姓名。
二、汇总表部分
1.管道名称(登记单元)
工业管道的分段和名称确定原则:
(1)设计管线表编号从始端至终端的所有管段;
(2)物流输送的形式,以物流从流出设备至流入设备之间的每条管道;
(3)装置、系统形式,以装置和系统内、外进行划分,以装置和系统内(或者装置和系统外)每条管道;
(4)工程编号
有设计资料的,可以按照设计的管道名称填写,使用单位已经编制名称的,可以按照已经编制的名称填写。
2.管道编号
按照使用单位规定的管道编号填写。
3.管道起点、管道终点
该编号管道的起始点和终止点,如设备编号、管道编号等。
4.管道级别
按照工业管道级别划分规定选择GC1、GC2或GCD。
5.设计单位、安装单位
填写管道的设计、安装单位名称。
6.安装年月、投用年月
填写管道安装竣工、投用的具体年、月。(格式:2020.01)
7.管道长度
是管道折合成一条直线管道的长度,也可以采用管道设计的计算长度。(格式:必须是大于0的整数)
8.设计/工作条件
分别填写设计和工作的条件。如设计压力为10MPa,实际使用最高工作压力为4MPa,则填设计压力“10”,工作压力“4”;设计温度为400℃,实际使用最高工作温度300℃,则填设计温度“400”,工作温度“300”。
9.检验结论
按照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者基于风险检验的检验结论选择。检验结论见检验报告。(选项: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10.检验机构名称
对新安装的管道,填写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机构名称;对在用管道的定期检验,填写进行定期检验的机构名称;对基于风险检验的管道,填写进行基于风险检验的机构名称。
11.下次检验日期
填写检验报告中确定的下一次检验日期。(格式:2021.01)
12.检验报告编号
对新安装的管道,填写安装监督检验报告(证书)的编号;对在用管道的定期检验,填写定期检验报告的编号;对基于风险检验的管道,填写基于风险检验报告的编号。
13.单线图(轴测图)号
填写该压力管道单线图(轴测图)号。
注1:《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所列栏目,没有该项目的填写“无此项”,暂时无法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
注2:《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中管道规格等涉及多个内容时,例如管道公称直径含100mm,200mm,250mm等多个规格时,填写“100~250”。
附件4
压力管道年度安全状况表
单位名称: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在用工业管道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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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当年报废工业管道长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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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定期自行检查(年度检查)情况 |
检查工业管道长度: |
|
实施检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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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检查报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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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情况 |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工业管道长度: |
|
经施工监检工业管道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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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监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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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检验报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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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定期检验情况 |
定期检验工业管道长度: |
|
定期检验机构: |
||
|
定期检验报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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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隐患排查与处理情况 |
|
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填写压力管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名称。
2.在用工业管道长度:填写本单位在用的工业管道长度(单位:米)。
3.当年报废工业管道长度:填写本单位当年报废的工业管道长度(单位:米)。
4.定期自行检查(年度检查)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当年工业管道定期自行检查(年度检查)的长度(单位:米)、实施检查的单位名称和检查报告编号(可另附表)。
5.施工(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当年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工业管道总长度(单位:米)、经过施工监督检验的工业管道总长度(单位:米)、施工监检单位名称和监检报告编号(可另附表)。
6.定期检验情况:分别填写当年进行定期检验的工业管道长度(单位:米)、实施定期检验的机构名称和定期检验报告编号(可另附表)。
7.隐患排查与处理情况:汇总本单位当年隐患排查与处理情况(可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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