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认定静安区第五批企业住所集中
登记地及调整部分企业住所集中登记地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集中登记地与静安整体产业布局发展,激发规模经济和资源整合效应,持续推进静安区“一轴三带”发展战略和“全球服务商”计划的实施。按照《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静安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由我局审定,经区政府同意,现确定以下八处为我区第五批企业住所集中登记地:
1.延安西路376弄22号西8B01J室,管理方:上海中丽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延长路152弄15号甲501-01J室,管理方:上海共和新经济发展总公司;
3.场中路2600弄112号107J室,管理方:上海彭浦商品住宅开发总公司;
4.万航渡路661弄30号6J室, 管理方: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5.平顺路834弄1-3号J室, 管理方:上海彭浦投资经营公司;
6.西藏北路525号2幢116J室,管理方:上海快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7.延安中路841号330J室,管理方:上海博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海防路190、200号701J室,管理方:上海德沣工贸有限公司。
依管理方申请,变更以下一处企业住所集中登记地:
“广中西路1207号703J室,管理方: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万荣路700号39幢J室,管理方: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各集中登记地管理方应提供政策咨询、秘书服务、档案管理等服务,并承担对入驻企业的管理责任,确保集中登记地合法、有序运营。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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