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静安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在污染防治和美丽静安建设中发挥有效作用,确保本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制定2026年度静安区生态环境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防范环境风险,为建设“国际静安、卓越城区”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九)《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十)静安区生态环境局《美丽静安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十一)国家和本市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围绕大气、水、固废、土壤、声环境等要素,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区域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二)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执法效能显著提升:优化执法方式,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四)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加强对重点风险源的监管,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普法宣传与服务指导,督促企业自觉守法,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大气领域执法检查
开展对区域印刷、汽修等VOCs排放、加油站等各类废气排放企业的专项检查,对废气达标排放、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协同环境监测部门开展本区范围内的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车集中使用地、停放地入户检查。对建筑工地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关注扬尘在线数据异常情况、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规范问题,严格查处扬尘在线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结合本区跨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开展对ODS销售企业的监管。结合信访投诉情况,开展餐饮业专项执法工作,更新餐饮重点监管区域,与属地街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开展工地、企业、市政、绿地、商业园区、废品回收站等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贴标、闯禁问题检查。
(二)水环境领域执法检查
开展本区内港码头污染防治、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专项执法。会同河道管理、区水务部门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开展河道排放口巡查工作。持续加强对纳管企业排放废水的监督执法,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建立健全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联合监测部门开展纳管企业废水排放监测,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三)固废土壤领域执法检查
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从业单位执法检查,对区域内开展污染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活动的单位开展检查。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开展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新化学物质登记备案情况。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及汽修行业,进一步规范本区工业固废、危废的收集、贮存、处置及管理台账,强化与属地的联动,进一步推进小型汽修经营商户完善管理台账,规范危废管理能力。
(四)辐射安全领域执法检查
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专项执法工作,针对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监管,根据市局安排抽查部分持证企业,重点关注辐射许可证内容与现场使用设备情况、人员培训、场所监测、操作人员资质情况等。对辐射安全监测机构开展监督管理,对是否按规定频次、内容以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及资质方面的问题开展检查。开展对本区放射性药品运输规范的检查工作,杜绝在放射性药品运输及贮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对区域内宠物医院、口腔诊所等小型机构的排查,通过信息化手段,严查无证使用的情况。
(五)建设项目事中事后执法检查
严格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会同局业务科室,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开展事中事后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评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
(六)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
根据一证式监管的要求按市局规定的频次比例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专项执法工作,针对持证单位重点检查环评及现有规模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无证排污情况,对持证单位日常年报、季报填报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排污登记及其他固定污染源单位分级管理正确性,是否存在应登记未登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检查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等内容。
(七)加强跨部门联勤联动工作
进一步借助多方支持放大执法效能。在与属地街镇的联动中,持续强化联勤联动模式,继续推动“条块结合、联勤联动”工作的持续深入,探索建立联动机制,依托“党建联建”持续拓展与属地街道的定期沟通、协调和联动。深化跨部门执法协同。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要求,协同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局、消防救援局等各相关执法部门及各街镇,按照涉企检查的相关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明确职责权限,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八)信访热线工作提质增效
继续做好信访和市民热线调处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及实际解决率,主动进行跟踪回访,对回访中群众存在“不满意”的投诉件,坚持“一件一议、逐件销号、及时反馈”的工作原则,对主动回访不满意件及重复投诉件进行梳理汇总、跟踪督办,紧抓办理质量,提升办结时效,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类信访处理的满意度。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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