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沪0106环听通〔2025〕1号
当事人:上海祁安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7927283733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09号55幢A3115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戴世红
你单位于2025年7月 29 日对涉嫌向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一案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于 2025 年 8月 14 日上午 10时在 静安区武定西路1398弄10号6楼601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王琛,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法治综合科负责人 为听证主持人,聂吉祥,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法制科科长为记录员。
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的,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在 2025年8月1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听证,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在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2.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
3.法人代表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听证,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联系人:聂吉祥
电 话:021-33094249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480号副楼413室
邮 编:2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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