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为持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聚焦中心、围绕大局做好静安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安排,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在污染防治和美丽静安建设中发挥有效作用,确保本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制定2025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轮发现的问题整改,研判本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的不足,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优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深入反思,增强执法强度,确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重心,明确执法的重点和方向,积极融入全局、服务整体,保持执法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以更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执行执法任务,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为手段,规范依法、规范、精准、高效的行政检查。进一步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注重创新推动,全面推进静安区智慧环保建设,加强与属地及部门间的联勤联动,提高执法效率,改善营商环境。以不断提升执法技能为宗旨,以大练兵、履职评估工作为契机,提升机构和执法装备的建设,加大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大气领域的环境执法监管
开展对区域印刷、汽修等VOCs排放企业的专项检查,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监督指导,会同环境监测部门开展中小锅炉的抽测检查,对超标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对各类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及废气达标排放、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协同环境监测部门开展本区范围内的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车集中使用地、停放地入户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依据监测部门提供的扬尘在线异常数据线索,对在建工程、市政工地联合局业务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规范的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查处扬尘在线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开展ODS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结合本区跨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开展对ODS销售企业的监管,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未备案购买及销售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本区ODS企业的经营行为。开展餐饮业专项执法工作,结合投诉举报情况更新餐饮重点监管区域,与属地街镇开展重点区域的餐饮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对负面清单中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排查,结合守法经营小程序、餐饮业油烟净化台账规范化等特色工作,推动本区餐饮行业油烟依法合规处理排放,实施本市最新制定实施的餐饮业管理办法。持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除常规开展工地、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贴标、闯禁问题检查外,进一步延伸开展对市政、绿地、商业园区、废品回收站等场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提升非道路移动设备监管执法力度。
(二)水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开展本区内港码头污染防治的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内港码头环保手续的执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开展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专项执法,重点针对垃圾中转回收场所除臭使用的制剂监管。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专项检查,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废水消毒、处置及排放进行监管。会同河道管理、区水务部门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工作,以规定频次开展河道排放口巡查工作,持续加强对纳管企业排放废水的监督执法,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建立健全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联合监测部门开展纳管企业废水排放监测,对存在超标排污、雨水口排放等涉水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三)固体废物领域的执法检查。
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从业单位执法检查,对本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名录地块全覆盖,重点检查是否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抽取区域内开展污染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活动的单位开展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检查服务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对相关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开展地下水安全检查,对本区仍留存地下储罐的单位,严格要求企业开展地下水监测,并开展地下水抽测,督促相关单位保证地下储罐环境安全,对废弃设施依法合规进行报废处置。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开展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新化学物质登记备案情况。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对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及汽修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本区工业固废、危废的收集、贮存及处置,在管理台账、贮存设施建设及分区分类存放上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内容进行推进。针对本区小型汽修行业危废管理,强化与属地的联动,进一步摸清从事维修保养经营商户的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增强小型汽修经营商户危废规范管理能力。
(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执法监管
继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问题的专项整治。联合环境监测、市场监督等部门对本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造假问题。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行为。开展环保设施运行及自动监测第三方运维单位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第三方运行环保设施及在自动监控运维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对发现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不按技术规范提供服务的情况,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并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本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规范情况。
(五)辐射安全执法监管
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专项执法工作,针对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监管,根据市局统筹安排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抽查工作,重点关注持证企业辐射许可证内容与现场使用设备情况的核对,对人员培训、场所安全、定期监测、操作人员资质情况等开展检查。开展对辐射相关单位提供辐射安全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是否按规定频次、内容以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及资质方面的问题开展检查。开展对本区放射性药品运输规范的定期核查工作,杜绝在放射性药品运输及贮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安全。结合往年工作经验,开展对区域内宠物医院、口腔诊所等小型机构的射线装置排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比对辐射安全许可证与诊疗许可证情况,通过宠物医院的经营状态进一步提升问题发现能力,严查无证使用的情况。
(六)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
根据一证式监管的要求按市局规定的频次的比例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专项执法工作,针对持证单位重点检查环评及现有规模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无证排污情况,对持证单位日常年报、季报填报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开展现场检查,主要对未按规定频次、内容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超标应报未报,超标、超总量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信访及市民热线调处
继续做好信访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及实际解决率。做好系统内部的指挥中心、处置中心,做好与信访办、城运中心等关键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连接街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把控各类热线、信访投诉的处理质量,重点是提高群众对环保信访处理的满意度,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要深入推进对重复件及重点区域的细致梳理与深入分析,做好重点信访台账管理和跟踪销号工作,结合中央、上海生态环境督察信访件办理对相关案件进行定期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复。在热线件办理上进一步突出满意度回访的跟踪办理工作要求,对不满意件进行分析和重新交办并形成定期会商机制,实际提升办件的满意度和实际解决率。抓住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结合《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对夏季夜间噪声、餐饮油烟及异味等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执法,推进重复信访及12345热线投诉的治理,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切的环境问题。
(八)持续推进“三监联动”新模式
做好全局“三监联动”的推进工作,统筹全局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三监联动”机制的优势,加强对污染物排放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深入探索并实践3+X执法模式,强化部门间的协同联动。依托局系统“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在局系统内部有效整合管理、执法、监测等各方资源,确保面对工作时有预案可循,面对问题时能协商解决,面对困难时能勇于担当,不断提升协作效率和系统内部效能,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企业指导服务。依托市局“三监联动”新模式及任务系统的推进使用为契机,推进全局各部门以新模式开展“三监联动”工作,推动全局工作能效的提升。
(九)加强条块结合联勤联动工作
进一步借助多方支持放大执法效能。在与属地街镇的联动中,要持续强化联勤联动模式,继续推动“条块结合、联勤联动”工作的持续深入,探索建立联动机制,依托“党建联建”持续拓展与属地街道的定期沟通、协调和联动。要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明确职责权限,强化信息共享与协作,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执法信息,研讨重大难题,形成执法合力,并不断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技术交流与培训,定期举办交流会,分享执法经验技巧,促进相互学习,实现共同进步。
(十)创新数字化工作模式,提升非现场监管工作能力
依托智慧环保工作的持续推进,推动智慧环保向实用性方向迈进,以“绿盾通”、全域纳、守法小程序等为重要抓手,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和监管效能,为打造现代化治理提供有力支撑。依托数字化能力的拓展与支持,推进环境执法力量与属地的合作,持续探索智慧环保在条块结合工作中的工作新模式。同时也要推进智慧环保智能场景在非现场监管工作中的使用,以进一步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依托专项管理系统、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新技术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中的问题发现能力,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留言咨询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相关文档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