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C3300000-2026-004发布机构:区国资委标题:关于将新苏河湾文创科技集团持有的上海凯通文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46.39%股权无偿划转至新南西集团的通知文号:静国资委产〔2026〕4号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
成文日期:2026-03-09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6-03-09
关于将新苏河湾文创科技集团持有的
上海凯通文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46.39%
股权无偿划转至新南西集团的通知
上海新南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苏河湾文化创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本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静安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经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将上海新苏河湾文化创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河湾文创科技集团”)持有的上海凯通文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通文安”)46.39%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新南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西集团”),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新苏河湾文创科技集团持有的凯通文安46.39%股权无偿划转至新南西集团;
二、划转双方应当依据相关批复文件进行账务调整,并按规定在无偿划转通知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划转双方应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依法合规申报缴纳;
四、新南西集团应加强对参股企业的规范管理,并对凯通文安所持物业入驻的企业做好稳商留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五、相关行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规定规范操作。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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