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区管企业外部监事的通知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苏河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凯成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区国资委党委会讨论决定:
免去方家伦同志的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王超同志的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赵东升同志的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静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喻路同志的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曹晨曦同志的上海苏河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刘瑾同志的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凯成控股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周红同志的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凯成控股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颜秉俊同志的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邹娟同志的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请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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