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C3900000-2024-056发布机构:区国资委标题: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梅龙镇集团及新设公司董事人选的批复文号:静国资委任〔2024〕37号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人才
成文日期:2024-09-30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4-09-30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梅龙镇集团及新设公司董事人选的批复
中共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梅龙镇集团董事等相关工作的请示》(沪静安国资公司发〔2024〕第11号)已收悉。
经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以下事项:
一、免去乐嘉明同志梅龙镇集团董事职务;
二、邓捷同志作为梅龙镇集团及新设内资公司董事人选。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特此批复。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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