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静安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4年静安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此通知各区管企业均已收阅),进一步加强安全管控工作。各区管企业应按照文件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营造活动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请各区管企业充分发挥现有条件,落实活动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各区管企业应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要求,进一步推动并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培育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技能,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
各区管企业应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题,从实际出发,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安全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安全文化建设进程。应紧紧围绕“畅通生命通道”主题,认真谋划,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三、注重舆论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各区管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漏洞、出实招,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要积极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和培训班等课堂,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公益宣传。可在重要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画,普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区管企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依据2024年静安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反馈活动信息。活动期间,我委将择期现场督查落实情况,并请于5月22日前向区安委办和区国资委综合协调科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至区安委办和区国资委综合协调科。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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