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安区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委管企业、委内各科室、区董监事管理中心:
现将《静安区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静安区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完成2022-2024年任期考核目标的冲刺收官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攻坚之年。静安国资国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要求,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国企经济效益为总目标,加强党建引领,开展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奋力一跃,为静安加快建成上海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标志性地区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做好6方面工作:
一、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1.深化推进提质增效。推动亏损企业减亏、低效无效资产盘活、房屋资产效益提升等领域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细化参股投资清理方案,清理退出低效无效参股投资。指导企业制定闲置资产处置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做好闲置资产处置工作,盘活存量资产。完善与年度和任期考核联动机制,对企业各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开展成果验收。
2.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指导企业加强2024年度经营性预算编制工作,明确经营目标,做好税收和非税收入贡献测算,进一步挖掘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来源,确保收入稳定增长。指导企业做好全年债务控制预算,控制合理债务水平,有序安排全年的发债计划,有效应对监管部门新要求,确保资产债务结构稳定。
3.加强工程项目合规管理。督促指导区管企业认真落实2019-2021年度区管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建设专项审计整改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2022-2023年度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健全集团工程管理制度,严格制度落实,夯实招标投标活动中集团主体责任,规范流程管理,严肃责任追究。推进“二审制”审价,指导企业做好造价控制,节约建设开支。
4.发挥上市公司示范作用。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市场化运作,提升主业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完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工作机制,做好ESG专项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提升管理质量和绩效。
5.发挥考核引领作用。完成2023年度企业绩效预考核、正向激励评价,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薪酬预分配。完善分类考核,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一企一策”制定2024年度绩效非经济指标、正向激励指标。启动2022-2024年任期各企业考核目标预评估。
二、努力对标世界一流企业
6.加强主业管理。指导企业撰写年度主业发展情况报告,评估核心主业和培育主业发展情况,不断调整产业发展的措施方法,进一步锻造企业核心优势。建立投资事项监管滚动机制,对照主业目录,梳理以往年度投资情况,形成问题清单,确保投资方向符合企业主业发展要求。
7.加大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投入。发挥投资牵引作用,加大国资收益资金对重大项目支持力度,聚焦静安“3+3”重点产业体系、关键领域,加强与市、区两级创投、产投基金合作联动,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开放创新中心、大企业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合作,强化新技术应用,推动主营业务数字化转型,实现更多数字化应用场景。
8.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探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框架下国企公司治理新机制。对区管企业党委会议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企业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区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明确外部董事管理规范化要求,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行质量。根据市国资委统一安排,推进监事会改革。
9.深化央地、市区合作。鼓励企业加强和央企、市属企业合作交流,共同参与项目组建和运营,拓展产业链上下游。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建设等领域,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管理、载体等优势融合互补,培育新动能,构建新优势。
三、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10.细化分解改革任务目标。以提高我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开展调研。制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指导区管企业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形成“一企一方案”,制定改革任务清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对企业改革进展成效进行跟踪督查,做好总结分析。
11.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工作质量。指导企业对二级及以下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情况开展督查。对区管企业经理层成员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考核评估、薪酬兑现环节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刚性考核、兑现。
12.持续推进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做好企业2023年度工资总额审计复核工作。根据市国资委文件的相关精神,探索适合我区的工资预算与决算的挂钩机制,杜绝工资总额大幅偏离预算的现象。
13.加强总会计师队伍建设。选择企业试点,研究总会计师在集团内部的履职办法,优化业财融合工作新机制。根据企业特点,制定总会计师个性化目标责任书。落实季度报告制度,定期研判解决报告问题,提高总会计师履职绩效。
四、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14.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根据巡视、巡察、审计等要求,结合各级国资监管最新文件精神,强化国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在企业房产管理、工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内审体系建设、外部董事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5.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加强国资委审批的对外投资、产权处置、借款担保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建立稽查项目储备库。选择重点项目,对企业开展专项稽查,实现稽查工作常态化。联合区审计局,加强企业内审业务指导,打造高素质内审团队,发挥内审在企业事中事后管理中的自查自纠作用。
16.加强数字化监管。统筹推进企业各模块项目功能深化,指导企业建设决策分析平台,提高系统数据完整性。全面升级系统房产模块,实现系统对突破底价、低价出租、超长免租期等场景的稽查功能。加强投资模块功能开发,增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将参股企业全部纳入系统管理,依托系统形成投资评价。
17.加强违规责任追究。健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对各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信息梳理、核查和责任认定,分级分类追究违规失责人员责任,并做好教育警示。
18.加大风险防范化解力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企业月报等财务指标统计分析,密切关注区管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企业董事会要强化防风险意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运营,严防资金链断裂,严防出现新的经营性低效无效资产运营项目。
五、进一步提高国企区域贡献力
19.切实提高国企经济贡献。努力实现系统全年税收增长5%的目标。做好投资促进工作,密切区属企业与央企、市属企业联系,引导更多项目落地静安。以考核为指引,推动国资系统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投资促进工作目标。提高企业走访服务频次,用好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政策,协调解决企业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服务构筑功能区特色优势。积极对接资源,支持区管企业推进南京西路“千亿商圈”建设,苏河湾世界级滨水区建设,构建大宁功能区“科创+文创”产业优势,深化市北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和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建设,高质量实施张园、市北国际科创社区等重大项目。
21.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企业加快城市更新、“两旧”项目建设,加大国有资本对健康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菜场标准化建设等领域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服务供给。落实“双碳”减排、光伏建设、新能源车更新、降塑行动、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保责任。加大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力度,做好结对村镇支援、消费扶贫、国防动员和双拥等工作。
22.守牢安全稳定底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隐患排查治理、防汛防台等工作。完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市民热线接听办理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3.加强宣传引导。聚焦国资国企加强党的建设、管理提升、增收节支、信息化建设、优化监管、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加强宣传报道,做好企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建设,全方位展示静安国资国企风采。
六、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24.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等,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
25.夯实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深化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完善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头雁”领航能力,建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队伍。纵深推进国资党建品牌工程,推动企业创特色、支部树品牌,深化“菁资汇”党建品牌集群效应。
26.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国资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对系统党内外干部人才的发现储备、教育培养等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青年骨干培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开展多岗位锻炼,做实跟踪培养和管理工作。
27.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区管企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签约,提高责任书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推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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