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静安区国资委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委管企业、委内各科室、区董监事管理中心:
现将《静安区国资委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静安区国资委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静安国资国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要求,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国企经济效益为总目标,在加强党建引领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开创新局面,提升区域贡献力上体现新担当,对标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要求,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推动静安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做好6方面工作:
一、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1.加强企业房产管理。成立工作小组,推进国企房产管理规范化工作,开展房产清查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有效落实房屋租赁管理制度,规范转租行为。开展租金减免审计核查,加强房屋租赁信息化监管,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中房屋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2.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聚焦亏损企业减亏、低效无效资产盘活、国企房屋资产效益提升,实施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梳理企业经营和资产管理现状,指导企业制定措施,盘活存量,止住“出血点”。
3.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深化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落实《区国资委关于推动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企业围绕保值增值、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开展自查提升。鼓励企业加大资本运作力度,优化企业价值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支持推动有条件的区属上市公司开展高质量发展项目。
4.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成2019—2021年任期考核评价,科学制定2022—2024年任期考核方案及各企业任期目标。优化细化任期激励指标和正向激励指标,加大企业提质增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努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5.加强战略及主业管理。开展“十四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提高规划实施质量效益。细化主业管理,审定各区管企业主业目录,聚焦主业优化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6.优化调整国资布局。结合各企业功能、主业定位,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加大对功能区企业、承担重大工程项目企业、民生保障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我区“3+3”重点产业(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数据职能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推进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
7.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公司治理新机制上持续发力,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开展外部董事相关调研,明确外部董事管理规范化要求,切实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行质量。根据市国资委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完善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探索实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
三、深化推进专项改革
8.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整体评估。对区管企业贯彻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十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评价,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挖掘改革成效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促进系统企业全面提升。
9.深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改革。对二级及以下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情况开展督查,制定重点量化指标,对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区管企业经理层成员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规范任期管理、科学确定契约目标、刚性兑现薪酬、严格考核退出,逐步在条件成熟的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推动经理层成员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
10.持续推进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做好企业2022年度工资总额审计复核工作。完成2022-2024功能类区管企业年度制,竞争类区管企业三年周期制的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方案修订,研究制定更为合理的周期方案、工效挂钩指标,形成员工回报、组织效能、经营业绩三者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加强长效激励约束,开展试点,分类实施激励举措,综合运用现金、股权激励等多种激励工具,提高企业活力、竞争力。
11.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企与其他经济主体开展专业领域业务合作,适时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长期稳定持股,发挥积极股东作用。持续深化区域性综改试验,一企一策突破攻坚,打造更多改革样板。
四、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12.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拓展“1+X+Y”监管体系中“Y”国资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聚焦审计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扎紧制度篱笆。针对加强国资系统内审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领域,形成相关文件制度。
13.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托管企业管理,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各区管企业下属托管企业的名单及托管责任。加强国资委审批的对外投资、产权处置、借款担保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企业事中事后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14.加强信息化监管。深化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建设,推进系统六大常规模块的功能提升,指导企业根据主业数字化转型方案,开展物业、资金等自主开发模块的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夯实各模块基础数据,更好实现业财融合。结合新修订的对外投资、房屋出租管理制度等,增设新的国资监管点,不断完善系统内国资监管、稽查核查数字化场景。
15.加强违规责任追究。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报告管理机制,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及重大事项报告,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下级管理主体报告情况的审核把关、统一规范和监督检查,推动问题线索的及时处置。完善制度,加强内审监督和责任追究的衔接,强化“一案双查”,在查办国资违规案例的同时,从严整治案件背后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追究违规失责人员责任,促使提升合规意识。
五、进一步提高国企区域贡献力
16.做好投资促进工作。优化投资促进考核,确保国资系统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并力争取得更好成绩。加强常态化走访和企业服务工作,确保全年对口服务企业走访覆盖率100%,及时做好企业问题的解决答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7.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继续加强疫情研判、应急处置和疫苗接种工作。配合做好方舱、隔离点建设、拆除、恢复费用审计和结算。落实国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深化重复信访和群众不满意件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18.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双碳”减排、新能源车更新、降塑行动、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加大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力度,做好结对村镇支援、消费扶贫等工作。
19.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国资国企在加强党的建设、管理提升、增收节支、信息化建设、优化监管、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成效和先进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全景展示静安国资国企风貌风采。
六、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20.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思践悟二十大 砥砺奋进新征程”项目责任清单,用好各种学习平台载体,推进全员学习培训,推动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
21.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积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督促企业党委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抓好巡察集中整改。加强“举一反三”,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22.夯实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企业基层党建基础。深化国资系统党建品牌创建内涵,在国资系统企业中打造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党建品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并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激发党建工作活力。
23.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国资系统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建立干部轮岗锻炼办法,全面提升国企干部人才能力素质。抓好总会计师队伍建设,发挥总会计师在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梯队培养优秀财务人员等方面积极作用。开展中层干部到龄退休、兼职情况调研,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工作。深化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2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等文件,深化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制度,推动国资系统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区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指出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党委落实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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