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静安区国资委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委管企业、委内各科室、区董监事管理中心:
现将《静安区国资委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静安区国资委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是企业新一轮任期考核开启之年,也是上海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区管企业闻令而动,积极承担方舱(隔离点)建设运维、民生保障、租金减免、环境消杀、防疫支援等各项任务,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但企业经营仍受到较大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凸显。
面对复杂严峻的局面,静安国资国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紧紧围绕降新增、防反弹,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扩大大上海保卫战的重大阶段性成果。同时,锚定年度目标不动摇,全力以赴保供应、稳增长、调结构、拓市场,实施“六增”计划、推进“五大工程”,以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示范,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国企提质增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强化党建引领,努力推动经济恢复和重振,打造发展热点、提振发展信心、引导发展预期,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最大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抢回来,为奋力夺取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6方面工作:
一、以更严更细的举措,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
1.落实重点场所防疫措施。将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复杂场景下的模拟演练,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企业集团、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日常防疫要求,加强常态监测,坚决阻断公共场所传播面,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2.加强疫情防控支援。积极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疫情防控任务,对接街镇支援疫苗接种,组建党员先锋突击队和国资国企防疫志愿者队伍赴机场、火车站、居民区、隔离酒店等一线,全力保障全区疫情防控。推进国企下属载体“场所码”“数字哨兵”部署全覆盖,加强日常扫码查验,以及异常码色处置,织细织密“防控网”。开展环境清洁消毒专项行动,常态化落实十大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杀工作。
3.做好方舱、隔离点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方舱医院、隔离点经费审计和费用结算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保留方舱的修缮提升和应急备用,完成方舱、隔离点环境消杀和拆除复原等任务,规范方舱休舱关停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
二、以更快更实的执行,助力区域经济恢复重振
1.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深入了解区属国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清单,逐一协调解决,督促区管企业加大招商企业、租赁企业走访力度,宣传介绍上海市、静安区关于稳经济相关措施的主要内容,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关于稳企稳岗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稳商留商。
2.加强投资促进。实施“倍增计划”,做好区管企业招商引资情况考核工作,健全招商考核目标责任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在质与量并举上精准发力,持续夯实招商基础工作,聚焦自有载体空置情况,综合筹划,深入挖潜,提高引进企业税收贡献度。
3.加快落实房屋租金减免。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2022年免除最高6个月房屋租金。按照“救急救困”的原则,将民办托幼机构、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也纳入减免租范围,切实降低疫情对各类社会主体的冲击,保障经济社会稳定。
4.全力以赴稳定和扩大就业。挖掘就业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增加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名额。会同区政协做好国企专场招聘工作。参加市国资委组织的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积极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
5.加快区域重点项目建设。抓好专项工程,推动存量转型和业态升级,聚焦张园精细化示范管理区建设,协调解决张园开发建设中的资金、人才等瓶颈问题,加强项目开发建设的风险防范,保障张园项目顺利推进。启动永和路项目建设,加快完成园区相关控规审批,落实园区改扩建所需资金安排,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夯实发展基础
1.强化内控管理。深化管理提升质量强企专项行动,推动区管企业完善符合市场和业务变化特点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向下穿透式管理。以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核心流程控制,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各环节相互制衡机制。聚焦内控管理薄弱点,督促区管企业对各类审计以及内、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实行清单式管理并持续整改。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做到增长幅度与业务增长速度相匹配,从细从严控制和改革发展无关的、预算外的费用和支出。以专项课题的形式,发挥总会计师在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方面的专业作用,实行财务管理骨干轮岗锻炼,加强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以审代训”,持续提高区管企业内审工作水平。
2.强化风险防控。完善防风险强监管工作机制,压实区管企业集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体责任并层层落实。形成区国资委重大风险事项分工协同和专项风险事项督办机制,实行风险提示、约谈及通报。推进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重视信息化和大数据筛查,畅通企业外部董事报告渠道,加强重点子企业穿透,横向业务系统关联,提高风险揭示能力。持续关注融资性贸易、控股不控权、境外和托管企业风险,严控债务风险和非主业投资,严禁财务造假和违规出借资金,特别关注产业链供应链、应收账款、担保、表外业务、境外佣金等领域风险,防范衍生次生风险。
3.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做好2022年区委重点课题调研,推动苏河湾滨水商务集聚带高质量发展,集中优势资源,改变四大功能区企业资产规模“两强两弱”,实力不均的局面。聚焦养老等大健康、新材料、城市更新等产业,加快资源整合,加大资本投入,在做强做优做大相关产业上取得突破。深化主业管理专项行动和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实行企业主业目录清单管理,加快清理退出不具发展优势的非主业,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主业企业集中。
四、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1.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制度的衔接和统筹,对标国资监管的最新文件精神,修订投资管理办法、产权管理办法和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上市公司管理办法、区管国有企业董事(会)有关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推行区管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意见,下发主业管理办法,并开展各类相关培训,指导企业细化制度落地举措,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推进国资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区属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制定“静安区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在此基础上,形成数字化转型整体建设方案。完成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从单机版到网络化数据采集和智能化分析升级建设。开展专业信息化系统审计检查,持续推动区管企业完善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建设。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区国资委—企业”事中事后二级监管体系,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建立动态监管台账。落实区国资委审批事项事中事后跟踪评价,重点关注企业对外投资、产权处置、借款担保等重大审批事项事中事后执行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赋能,以新制发房屋租赁管理意见为契机,优化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在全面预算系统中的监管方式,探索稽查应用场景部署,努力推动数字化监管。
4.加强违规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工作。贯彻落实违规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办法,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违规责任追究的意识,抓好企业层面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督促企业建立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以实时报告与定期报告相结合的形式,实现国资损失风险的动态监测。根据国资监管平台提供的线索,督促企业对稽查场景查处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严肃追究失职人员责任,加强企业风险防范,促进管理提升。
5.严格考核分配。开展2019—2021年企业任期绩效考核清算、任期激励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薪酬分配。根据市国资委相关要求,核定2022—2024年各区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薪酬标准,制定新三年的差异化考核方案,明确绩效考核、任期激励目标,进一步提升考核分配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着力发挥业绩考核引领带动作用,激发企业发展强劲动力。
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企业活力
1.完成改革专项任务。锚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三个明显成效”的目标任务,高质量推进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五大专项行动”,推动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在党的二十大前基本完成,在年底前实现全面收官。确保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抓好改革的质量效果,对各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评价,系统总结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经验,深化拓展改革成果。
2.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在二级及以下企业中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在各企业完成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制定的基础上,加快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签约,规范任期管理、科学确定契约目标、刚性兑现薪酬、严格考核退出。协同推进管理人员竞聘、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和正向激励措施。
3.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深入实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制定《关于推动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资国企改革作用。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将国资监管硬约束纳入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加强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推进信用风险监测与重大债务风险信息定期报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化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做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4.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公司治理新机制上持续发力,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建全完善确保区管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区管国有企业党委在董事会授权决策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开展基层党组织落实前置程序要求路径研究。切实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行质量,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体系,完善外部董监事沟通、报告和培训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管理,落实外部董事报告制度。探索实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文件精神,制定我区权责清单模板,指导督促企业完成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制定工作。完善总会计师履职和委派管理。
六、加强国资国企党的建设,筑牢发展根基
1.强化政治引领。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系统理论学习和实践运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以党章学习和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结合“纪念二大召开和首部党章诞生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党章学习。建立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健全意识形态责任压力传导机制。推进基石工程,加强国资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会同区委组织部,落实《关于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领导队伍的若干建议》的相关内容,研究出台区管企业中层干部兼职管理机制、机关与企业干部交流锻炼机制等。
2.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开展多层次党建系列活动。加强国企党建品牌培塑,组建国资系统企业“支部书记沙龙”,打造高素质国企支部书记队伍。推动基层党建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推动二级及以下企业完成“党建入章”,探索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的规范性程序。结合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继续推进正常经营的国有独资、且规模较小企业董事会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挑”的领导体制。扎实抓好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静安区国资系统企业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做好企业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对区管企业集团党委进行党建工作考评。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持续深入推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研究出台区国资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责任清单。与区纪委监委共同开展系统党风廉政及反腐败情况专题调研。抓好巡视巡察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国资国企存在的事项和问题逐项落实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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