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切实落实《静安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
根据区府办关于《静安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此通知各区管企业均已收阅),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安全生产管控工作。区国资委成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戴俊任组长,二级调研员张寄晨任副组长,各区管企业分管领导为成员,综合协调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区管企业应按照文件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以下要求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意识。请各区管企业要分别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各区管企业要针对本企业范围内所有自建房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聚焦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重点排查整治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二是聚焦改变房屋用途和使用性质、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重点排查整治由存量厂房改建成的产业园区、商贸企业经营场所、学校和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文化和旅游设施、体育场馆、影院等。
三、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治理。
(一)针对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的排查整治。一是排查整治因自建房老化导致房屋结构承载力不足、稳定性较差的风险隐患;二是排查整治因自建房设计施工缺陷导致房屋质量安全不达标的风险隐患;三是排查整治因未经审批改变房屋用途和使用性质导致房屋结构安全性降低的风险隐患。
(二)针对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性的排查整治。一是排查整治未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问题;二是排查整治审批与监管脱节、以备案代替审批的问题;三是排查整治房屋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改扩建的问题。
(三)针对自建房经营安全性的排查整治。针对由自建房改造为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私人影院、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场所,排查整治未按规定落实房屋使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
三、确保信息畅通,按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报区建管委的同时报区国资委。
附件: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主 任:戴 俊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记、主任
副主任:张寄晨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成 员:周晓芳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姚韫海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程晓林 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 刚 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卢 醇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建荣 上海静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 军 上海苏河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旭东 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桥 上海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 祥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静宜 上海凯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颢 上海静安区建设有限公司副书记
张文杰 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际航 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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