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区国有资产、
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3年度本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以下简称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依据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市国有资产统计、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沪国资委秘〔2003〕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统计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国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基本依据。认真做好2013年度资产统计工作是本区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共同任务。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资产统计工作,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改进工作方法,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做好企业资产统计工作的有效方式,努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业务培训,严格工作规范,确保工作质量,按时编制上报本区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报告。
二、2013年度资产统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除外),集体企业(含集体独资、控股企业)。
三、2013年度资产统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经营情况报告。资产统计报表适用于国有、集体企业(含独资、控股企业);资产经营情况报告适用于国有、集体企业及汇总单位编报。
四、各汇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有关要求,夯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基础,规范企业会计核算,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统计信息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名录库管理,对纳入监管范围或委托监管范围的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户数、股权结构、单位性质、管理级次、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清理核实,全面掌握各级监管企业范围增减变化情况,并将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区国资委备案,确保监管企业名录库更新及时、管理规范;二是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账实核对、流程梳理、减值测试等基础工作,夯实核算基础;三是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督促企业对以前年度制定的核算政策进行重新梳理和论证,结合经济环境变化、行业通用标准、企业发展实际、管理层意图等进行合理的职业判断,及时进行修订和优化,努力实现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五、各汇总单位应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报表编制质量。一是审核报表编制范围及内容是否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填报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报表编制要求;二是审核报表中相关指标之间、表间相关数据之间、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之间、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三是审核报表数据年度间的重大变动是否合理,及时掌握变动原因;四是审核企业上报材料是否齐全和规范。凡是发现报表编制不符合规定,存在漏报、错报以及相关数据不衔接等情况,应当立即纠正并限期重报。
六、各汇总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数据管理、分析和利用等工作,拓展数据应用领域,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成果的应用。认真撰写资产运营分析报告,通过开展财务分析、行业对标、风险预警、趋势预测等,对本单位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绩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数据挖掘,总结年度经济运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
七、各汇总单位资产统计报表及数据软盘应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报送内容包括:
(一)国有企业类(纳入合并范围和不纳入合并范围)、集体企业类报表,各类汇总报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二)国有企业类会计报表附注一式一份;
(三)各类报表的编报说明一式一份;
(四)各类报表数据光盘(含汇总数据及全部基层数据)一式一份。
为加强户数核对工作,对各类报表中当年列入“减少”以及“单位代码相同名称不同”项目的企业(单位)还应提供相应的凭证。
八、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完成后,请及时做好报表分析工作,编报年度资产经营情况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二、三)。资产经营报告(行文)一式一份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区国资委(另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
九、落实措施,确保资产统计报表、资产经营报告等按时按质完成和报送。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表式和编报要求,认真填报。各级汇总单位应加强审核,对发现错报、漏报、不报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错误数据必须由报表填报单位进行修改和调整。所有上报的报表和报告须有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为保证全区数据的及时汇总,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工作时间表,并安排好审计工作时间。对工作中发现和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可能影响全区汇总进度的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
十、2013年度上海市资产统计报表软件及参数请从市国资委网上(www.shgzw.gov.cn)下载。
十一、本通知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网(www.shgzw.gov.cn)下载。
各单位在编报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联系。
附件:1、2013年度上海市资产统计报表(经营性:国有、集体企业类)及编制说明
2、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格式及提纲
3、市属集体企业、中央在沪集体主管部门集体资产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提纲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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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