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上海站管委办、区市容景观所: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印发〈景观设施、公园游乐设施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绿容〔2024〕168号)文件精神,同时落实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高空坠物治理和防台防汛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户外招牌、户外广告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切实铸牢城市运行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静安区景观设施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静安区景观设施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升景观管理安全隐患治理效能,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印发〈景观设施、公园游乐设施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绿容〔2024〕168号)的工作要求,结合静安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高空坠物治理形势及防台防汛工作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压实设置者(运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提升监督实效,扎实推进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全覆盖排查、高标准整改、销账式督导、长效化监管”,加强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景观照明(以下统称景观设施)的设置安全长效管理,提高行业安全隐患治理效能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筑牢超大城市运行安全防线。
二、主要任务
各街(镇)、上海站管委办、区市容景观所(以下统称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结合景观设施日常监管与防台防汛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告知与排查督查,采用设置者(运营单位)自查、区级部门和街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景观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排除隐患、落实责任,实现景观设施安全规范设置、运行维护到位、检修检测达标。
(一)安全告知
各管理部门要综合运用“网格化、数字化、专业化”手段,全面掌握辖区内的景观设施的基础数据,全覆盖发放安全告知书,全面告知相关设置者(所有者、使用者)或运营单位等(以下简称“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义务,督促其按规定开展自查工作、按要求委托专业机构检测、按标准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完成法定自查、自检、自纠工作。
(二)全面检查
各管理部门要组织景观设施专项检查,指导街镇利用网格化巡查机制进行显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处置隐患;扎实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安全性的检测工作,重点关注中小马路、城乡结合部、日常缺管缺养、土地征收区域的户外招牌设施,加强对重要商圈、景观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和设置时间长、设施体量大、失管失养设施的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 35%;加大对遮挡门窗、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及消防救援等景观设施的排查力度,及时统计汇总问题;区市容景观所和各街镇应利用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建立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做到“发现一处、录入一处”,及时反映隐患问题的数量及分布。
(三)问题整改
对发现的景观设施隐患问题,各管理部门要告知、督促责任人及时划定危险区域、采取防范措施并组织专业队伍,限期完成整改;对于已经歇业、停业、搬迁等但户外招牌尚未拆除的情况,要通知物业或建(构)筑物产权人等督促其做好安全管理。责任人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利用管执联动机制,将违规线索移送同级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并指导问题整改。区市容景观所和各街镇应利用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复查,做到“整改一处、销项一处”,确保消除隐患、整改到位。
(四)应急处置
各管理部门应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对确无能力处置隐患问题的责任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排除隐患,避免隐患变成事故。要结合防台防汛工作,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做好值班值守。
(五)健全机制
各管理部门要定期统计告知书发放情况、全面排查数据、重点抽查情况、自检及抽检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并及时反馈区市容景观所,总结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完善与城管执法、房管等部门的管理执法协同机制,建立景观设施抽检机制,形成景观设施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区市容景观所应做好汇总和对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的定期报送工作。
区绿化市容局将落实行业监督职责,不定期对各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4 月底前)
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启动治理工作,完成全覆盖宣传告知,开展分级分类排查,更新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基础信息。
(二)第二阶段:抽查整改(5 月底前)
开展集中抽查,对排查、隐患处置不到位等情况要及时通报,挂牌督办,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区绿化市容局将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设施安全情况、隐患问题整改及销项闭环情况等。
(三)第三阶段:总结评估(6 月至 10 月)
结合防台防汛工作,巩固工作成果,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总数据,总结经验,形成正面典型案例,提出完善长效机制的建议,实现信息化手段常态化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落实景观设施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全面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管理部门要做好责任人宣传告知,户外招牌备案监管,组织开展安全抽检,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要及时更新完善景观设施基础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实效和管理水平。
(二)聚焦重点,依法规范治理。各管理部门要按照“排查全覆盖、抽查有重点、隐患有落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薄弱环节等开展重点抽查和抽检。要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时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排除。充分利用好街镇网格化管理资源,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告知,第一时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力争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三)落实销项,及时核实报告。各管理部门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实行销项管理。景观条线发现的问题整改后要及时在“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销项,销项前必须做到现场核实。
(四)巩固成效,完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责任人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形成治理长效机制。要持续滚动开展安全告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要加大对隐患设施的移送查处力度,做到应改尽改、应移尽移、应罚尽罚,切实守住“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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