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实施《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坚决打好上海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上海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静安实际制定了《静安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代章)
2024年4月12日
静安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实施《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坚决打好上海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上海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始终坚持“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突出“精准、精细、绿色低碳”,围绕“常态化管理、精细化分类、系统化治理、减量化使用、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监管”,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结合《条例》施行五周年,不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丰富垃圾分类“上海模式”内涵,全面展示“新时尚”风貌,确保静安区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
一是持续巩固垃圾分类实效。巩固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推动居住区落实投放模式优化行动,实行滚动督查制度,持续保持垃圾分类浓厚宣传氛围,全区居住区、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
二是全力打造便利化特色亮点。对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验收标准加快推进本区精品居住区建设,打造具有示范引领特色的垃圾分类公共场所,推进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和示范型中转站建设,加快宣传推广面向市民的“沪尚回收”可回收物服务平台。
三是着力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快打造智慧收运模式示范线路;提高湿垃圾分类品质智能监控效能,加大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的布局力度,积极完善作业监管智慧化,运用科技赋能推动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全程精细化管理。
四是加快促进源头垃圾减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境持续优化、便利化程度,提升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可回收物实现应收尽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7%以上,源头减量率保持4%。
三、重点任务
(一)拓精品树亮点,展现精细化分类新成效
1.全面优化源头分类投放环境。按照“定时定点为主、误时投放为补充”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小区一方案”管理制度,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DB31/T 1374-2022),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改造力度,提升居民投放垃圾的便捷性和感受度。全面推进居住区800个投放点微更新,182个投放点专项更新,面向居民的惠民回收服务点41个。6月底前完成惠民回收服务点计划和进度表,9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惠民回收服务点建设工作。
2.加快推进精品居住区建设。优化完善已完成市级验收的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上半年度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Ⅰ类标准”开展区级复查,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建设水平;完成全区累计50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精品居住区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化垃圾分类智能场景应用,对反复发现的居民乱扔小包垃圾、混投误投等行为,通过网格化平台增设转派城管执法功能。2023年通过市级验收的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在6月底前对照精品小区Ⅰ类要求完成建设,9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建设工作。
3.高效打造高标准精细化分类样板。在静安寺地区、静安公园、大宁商业中心、苏河湾板块等4个重点公共场所打造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公园绿地实现精细化分类全覆盖。按照精细化、精准化、便民化要求,优化废物箱设置布局,对样板区域内人流密集场所的废物箱进行全面升级,营造贴合文化环境、彰显特色亮点、体现分类实效的公共区域分类氛围。
(二)锻长板补弱项,塑造常态长效机制新优势
1.强化源头分类主体责任。落实分类投放管理人责任,重点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履职管理责任意识的提高,持续开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居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生活垃圾分类多方参与机制作用,指导基层党组织将垃圾分类作为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各方力量,引导居民落实居民公约中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形成共治合力。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以《条例》施行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等为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和“六五环境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无废城市建设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加大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静安寺商圈、大宁商业中心、张园等商业街区、宾馆旅店等场所宣传力度。更好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作用,各街镇应组建1支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分队,原则上每个居住区不少于1名,每月5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宣传主题活动。
3.提升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重点对于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居民,特别是违法违规个人,加强执法监管,着力解决好部分单位垃圾分类实效降低、个别居住区小包垃圾落地等问题。充分运用小区视频监控、智能垃圾箱房等技术手段,智能发现、及时提醒、依法查处居民混投乱扔垃圾行为。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居民个人不分类投放等问题,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及时响应,居住区分类达标率低于95%的街镇,将根据线索移送程度纳入区级测评。
(三)重管理强规范,推行实用管用监管新举措
1.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自查自检和整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残液、冲洗废水违规排放等问题“回潮”。加强对小压站、清运车辆、环卫车辆冲洗点等环境污染隐患、环保管控措施的区级排查,健全常态长效管控举措。
2.提升收运作业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作业扰民治理,继续加强重点案件督办、高频同类投诉专项办等措施,优化作业模式,落实重点点位“一点一策”。推动全区13座环卫权属小压站在设施设备更新、定期维护、配置消毒除臭装置、降低设备噪声等方面全面规范升级。完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明确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规范设置1座标准化有害垃圾中转站。持续推进新能源环卫车应用,有序更新淘汰老旧环卫车辆,积极改良各类压缩设备、作业机具、车辆装备等。
3.赋能智慧收运品质管理。进一步发挥湿垃圾品质监控作用,对居民区湿垃圾进入区固体废弃物流转中心进行转运的街镇,推广以街镇为单位定向排班清运,有效提升湿垃圾品质状况的管控力度。强化全程分类收运处各环节数字赋能,建设“数智静环”智慧收运体系,试点垃圾清运公交站牌式精准报时提示智慧收运模式,建成1条智慧收运模式示范线路。
(四)高标准高水平,实现资源化利用新突破
1.推进可回收物管理纳入平台。加快可回收物信息化建设,以“统一管理,便民惠民”为原则,将全区可回收物管理纳入市级“沪尚回收”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可回收物点站场等基础信息接入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并完成信息定期更新、预约回收、自动派单工作,逐步实现点、站、场各类可回收物流量流向数据自动跟踪。
2.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服务能级。推动41个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和262个固定型服务点建设,建立网上预约、社区回收日等多样化便民回收服务,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实现“惠民回收”服务全覆盖。全区建设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1座,落实2座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以市政用地形式保障。提升主体企业服务质量,以垃圾分类实效测评和主体企业评议制度为抓手,培育建立责任明确、目标量化、场站规范、服务全面的运作模式。
3.推广湿垃圾就地消纳处置。加大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的布局力度,按照“集中为主、分散补充”的原则,精选废水、废气污染排放符合环保标准的成熟设施在大型园区、餐饮业集中的大型商圈、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标准化集贸市场等区域落地。
(五)出实招见实效,激发源头减量新活力
1.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结合市民修身行动,持续做好文明餐饮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光盘行动”。结合“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加大对菜市场垃圾分类、湿垃圾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和“减塑”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推动学校将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作为提升垃圾分类实效的重要举措,打造节约型智慧学校食堂。
2.丰富单品类专项回收利用。扩大现有一次性餐盒、牛奶盒等单品类可回收物专项回收试点范围,根据静安辖区特点继续推广可回收物单品类专项回收,鼓励相关企业在商区、园区和社区等针对产量较大的可回收物品类开展专项回收,在咖啡店密度高的区域专项回收牛奶盒利乐包、咖啡渣,在机关单位试点推广塑料瓶等塑料类、快递盒等纸类可回收物的专项回收。
3.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业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措施。支持培育二手商品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等多元交易渠道。结合绿色创建、低碳创建、无废细胞创建等活动,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测评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深化成员单位横向协作效能,优化上下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指导和检查监督,针对瓶颈性、顽固性、反复性问题,切实发挥成员单位职能,加强督办和协调推进。
(二)完善考核机制,压紧压实责任。不断优化和深入实施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制度,以垃圾分类实效为基础,突出重点工作任务(精品居住区建设、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惠民回收服务点设立、生活垃圾投放点微更新、专项更新、装修垃圾新模式、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等)。进一步强化实效测评红黑榜,定期在区级平台公示小包垃圾实效测评结果,重点督办不达标点位。
(三)落实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撑。强化资金配套,参考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一体化保洁、硬件改造指标等情况统筹分配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经费,并结合历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现有分配方案上进行调整。确保湿垃圾就地消纳、可回收物低价值等资源利用的支持政策,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1.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参考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一体化保洁、精品居住区创建等进行分配。经费按分配方案一次性分配至各街镇,由各街镇进行统筹安排,该补贴经费可用于垃圾分类及可回收物体系推进相关的宣传培训、人员补贴、设施设备等。各街镇应同时做好各项补贴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并制定本街镇全年垃圾分类经费使用发放管理办法,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区绿化市容局,确保经费用于垃圾分类各项推进工作。
2.湿垃圾就地消纳补贴。对区内居住区自行配置的正常运行的湿垃圾源头处理设施,按照上海市湿垃圾分散设施运行达标考核要求进行检查,符合达标要求的,参照生活垃圾处置费标准,每处理一吨给予221元的消纳补贴。
3、有害垃圾收运补贴。对全区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辆,以车辆为单位,全年每辆车补贴15万元,补贴主要用于人工、车辆维修保养等运营费。补贴发放到区城发集团,由城发集团统筹安排。
4、可回收物低价值处置补贴。对纳入区可回收物集散场托底集散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废玻璃类、废泡沫类、废塑料类、废纸类、废纺衣物类)按量实施补贴,补贴量经专业机构核算后确定,补贴标准参照《静安区低价值可回收物收运补贴实施办法》规定的221元/吨执行。
附件:1.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任务清单
2.静安区2024年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标准构成)
3.2024年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1、 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建设水平,推进居住区开展生活垃圾投放点微更新、专项更新和高标准精品建设等便利化改造,提高精品居住区的显示度和示范性。 2、 以《条例》施行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等为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首批生活垃圾管理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每月5日,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宣传活动。 3、 在静安寺地区、静安公园、大宁商业中心、苏河湾板块等4个重点公共场所打造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公园绿地实现精细化分类全覆盖。 4、 推进可回收物管理纳入平台。加快可回收物信息化建设,将全区可回收物管理纳入市级“沪尚回收”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 5、 完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明确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合理布局、规范设置1座标准化有害垃圾中转站。 6、 落实1座可回收物中转站以市政用地形式保障,提高回收体系稳定性。 7、 优化沿街商铺分类收集模式和道路废物箱配置,加强沿街商铺、道路废物箱等周边环境卫生治理,营造整洁有序的街面环境。 8、 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自查自检和整改工作,推动各街镇对标历次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残液、冲洗废水违规排放等问题“回潮”。 9、 加强对小压站、清运车辆、环卫车辆冲洗点等环境污染隐患、环保管控措施的区级排查,彻底消除风险点,巩固提升整改实效。 10、持续深化作业扰民治理,推进设备维护更新,优化作业模式,落实重点点位“一点一策”。推 动全区13座环卫权属小压站提标升级和生活垃圾转运站综合改造,有效提升转运效能。 11、推进40辆新能源环卫车辆更新应用。 12、强化全程分类收运处各环节数字赋能,建设“数智静环”智慧收运体系,试点垃圾清运公交站牌式精准报时提示智慧收运模式,建成1条智慧收运模式示范线路。 | 区绿化市容局 |
2 | 1、 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建设水平,根据考核评分细则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 2、 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DB31/T 1374-2022),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改造力度,提升居民投放垃圾的便捷性和感受度。开展生活垃圾投放点微更新、专项更新等便利化改造。 3、 根据标准完成惠民回收服务点、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并纳入“沪尚回收”可回收物服务平台。 4、 进一步落实各街镇对可回收物中转站的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可回收物中转站消防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管力度,确保各街镇可回收物中转站运营安全平稳、规范有序运营。 5、 充分发挥街镇“一网统管”平台作用,探索“不分类不收运”小程序纳入街镇“一网统管”平台路径。 6、 健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事件处置机制,进一步细化事件发现和处置工作流程,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响应度。 7、 紧扣《条例》施行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等重要节点,结合志愿者服务日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8、 开展常态化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社区党建等力量,鼓励社区在科普宣传、社区自治、人性化服务等各方面积极创新,重点做好社区租住人群、家政人群等重点流动人员垃圾分类宣传告知工作。 9、 发挥好居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生活垃圾分类多方参与机制作用。引导党员积极带头,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激发各层面垃圾分类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党建引导、部门指导、物业主导、志愿者督导、第三方辅导的“五导”管理格局。 10、鼓励湿垃圾日产生量较大的社会单位、园区、餐饮业集中的大型商圈,因地制宜选择和推广使用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 | 各街镇 |
3 | 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组织体系,更好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作用,在上海志愿者网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专区,实现全区居住区投放点志愿服务项目全覆盖。 | 区社工部 |
4 | 结合市民修身行动,持续做好文明餐饮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光盘行动”,继续做好“上海市文明餐厅”推选活动,培育文明餐饮新风尚。 | 区文明办 |
5 | 对上海火车站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 区站管委办 |
6 | 1、 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丰富宣传告知形式,加强人员培训管理。 2、 紧扣《条例》施行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进医院,不断提升医院垃圾分类示范作用,加强医院垃圾分类引导宣传。 | 区卫健委 |
7 | 1、 进一步强化旅游景点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丰富宣传告知形式,加强人员培训管理。 2、强化旅游景点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提升分类投放的显示度、便捷度和感受度,营造贴合文化环境、彰显特色亮点、体现分类实效的公共区域分类氛围。 3、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督。 | 区文旅局 |
8 | 持续落实餐饮服务业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督。 | 区市场监管局 |
9 | 1、 进一步强化集贸市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丰富宣传告知形式,加强人员培训管理。 2、 强化重点商圈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提升分类投放的显示度、便捷度和感受度,营造贴合文化环境、彰显特色亮点、体现分类实效的公共区域分类氛围。 3、 加大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备)的布局力度,按照“集中为主、分散补充”的原则,精选废水、废气污染排放符合环保标准的成熟设施在标准化集贸市场区域落地。 4、 结合“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加大对菜市场垃圾分类、湿垃圾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和“减塑”等工作的宣传力度。 5、 支持培育二手商品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等多元交易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废旧家电家具线上线下二手交易、慈善拍卖、公益捐赠、翻新再生等活动。 | 区商务委 |
10 | 1、 紧扣《条例》施行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 2、 推动学校将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作为提升垃圾分类实效的重要举措,打造节约型智慧学校食堂。 | 区教育局 |
11 | 1、遴选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紧扣《条例》施行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进机关活动。 2、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 | 区机管局 |
12 | 1、 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重点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履职管理责任意识的提高,持续开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将“未按规定定点定时投放生活垃圾或进行分类”等事件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2、 进一步提升精品居住区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化垃圾分类智能场景应用。 | 区房管局 |
13 | 1、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对于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居民,特别是违法违规个人,加强执法监管,着力解决好部分单位垃圾分类实效降低、个别住宅小区小包垃圾落地等问题。 2、充分运用小区视频监控、智能垃圾箱房等技术手段,智能发现、及时提醒、依法查处居民混投乱扔垃圾行为。运用街面视频监控、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沿街商户乱扔乱堆垃圾等行为。 3、对反复发现的居民乱扔小包垃圾、混投误投等行为,通过网格化平台增设转派城管执法功能。 | 区城管执法局 |
14 | 1、完善沿街商铺分类收集模式,优化上门收集和废物箱清运频次。 2、切实改善作业服务形象,优化车容车貌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时、一手清"、"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等工作要求,规范收运作业。 3、配合做好新一轮中央环保督查迎检工作,针对中央及本市环保督查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4、配合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过程污染检查和治理。加强小压站、清运车辆、环卫车辆冲洗点的检查,确保生活垃圾残液、各类冲洗废水规范处置;严格落实非正规堆放点整改销项工作,并纳入信息化系统,做好留档备查工作,逐步实现消灭存量。 5、配合巩固环卫作业扰民治理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各项整治举措,提升环卫作业市民满意度。 6、配合推动装备能力升级,持续推进新能源环卫车应用,有序更新淘汰老旧环卫车辆,加快建设环卫停车场和配套充电设施,积极改良各类压缩设备、作业机具、车辆装备等。 7、试点垃圾清运公交站牌式精准报时提示智慧收运模式,建成1条智慧收运模式示范线路。 | 静安城发集团 |
15 | 落实集团下属物业管理企业、园区物业企业分类投放责任,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更新维护分类短驳工具并做好居民区内四分类垃圾短驳。 | 北方集团、置业集团、市北高新集团 |
附件2:
静安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综合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应当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报告要向社会公布”的要求,推进属地责任落实,促进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提升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及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区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内容
包括14个街镇。综合考评区域范围内居住区、单位(含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及市政道路等公共场所)、可回收物中转站、日常管理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分类投放违法行为执法责任落实情况、装修(大件)垃圾管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人大政协评价、各类生活垃圾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等。
二、考评方法
(一)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采用结构化综合考评制度,考评包括实效测评、区管理部门考核两部分构成,权重分别为80分、20分(详见附件1)。实效测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海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中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表标准组织测评。区管理部门考核由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分别根据职能对各街镇管理情况进行评分。
1、实效测评(80分)
实效测评采用百分制,折合为80分。
区级实效测评按照“双随机”(随机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原则开展现场实地检查,建立审核制度,确保客观公正。测评单位对全区居住区(50分)、单位(24分,其中,各类商业广场、菜场、学校、医院、餐饮场所及轨交站点等公共场所占16分;沿街商铺和市政道路等公共场所占8分)、可回收物中转站(6分)等垃圾分类达标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详见附件2)。各项目评分按照测评对象的平均分乘以对应分值比例计算,测评按月覆盖所有街镇并形成测评报告反馈各街镇。
2、管理部门考核(20分)
管理部门考核20分由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分别根据职能对各街镇管理情况进行评分。区绿化市容局对各街镇考核占14分,其中小包垃圾专项治理(3分)、问题整改反馈机制(3分)、垃圾分类指标完成(2分)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2分)和可回收服务点运行(2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2分),每月开展一次,视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考核打分;区城管执法局对各街镇考核占3分,考核内容为街镇城管执法部门对分类投放违法行为的管理情况;区房管局对各街镇考核占3分,考核内容为街镇房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源头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的监督检查情况。
3、月度附加分项目(2.5分)
各街镇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信息被市或区级主要媒体公众号(如:绿色上海、垃圾去哪儿、上海静安)采纳录用的,当月可附加0.5分。各街镇实施装修(大件)垃圾箱式收运或临时交付点收运新模式,由区废弃物管理所根据街镇推广情况进行评分,当月最多可附加2分。
(二)半年度考评
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半年度考评,包括上述月度考评和区人大、区政协评价、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部分,权重分别为75%、20%、5%,此外附加项目3分。
1、月度考评(75%)
半年度考评中月度考核占比75%,按月度测评得分(含月度附加分)加权平均数统计得分。
2、人大、政协评价(20%)
人大、政协评价占比20%,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与街镇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评价,每半年汇总一次,方式为问卷调查,主要考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街镇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和实效的认可度与满意度。
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街镇上、下半年任务完成进度进行评分。上半年包括2023年通过市级验收的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对照精品小区Ⅰ类要求完成建设并通过区级验收情况、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落实社区分类实效常态长效机制情况、“沪尚回收”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情况(二维码设置、每万人使用量等);下半年包括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建设、惠民回收服务点建设、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及使用。
4、附加分项目(3分)
附加分项目包括特色项目创建,每半年汇总一次。上半年包括2024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通过市级考核;下半年包括2024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超额推进、惠民回收服务点超额建设、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创建。
鼓励各街镇在可回收物精细化及科技赋能等方面提炼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经验,凡推进项目被市级管理部门采纳推广的,每个特色项目附加1分,精品居住区和惠民回收服务点超额完成建设的,每项附加0.5分。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由街镇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合格的,附加1分。
三、结果应用
(一)对照整改
区级实效测评实地检查照片定期反馈,各街镇应对照测评单位反馈的照片及扣分明细及时整改,整改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二)查找问题
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结果每月形成测评报告,报告每月上报区委区政府,分管区长定期约谈末三位街镇。针对每月区测评情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实地走访、测评报告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开展上门指导培训等方式,督促并指导各街镇落实对测评问题的整改。
(三)考核依据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半年度考核项目组织评分,评价结果作为市测评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街镇考核排名的依据。排名结果上报市分减联办后,市分减联办根据此排名赋予各街镇市级实效测评相应排名的得分。
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标准构成表
考核周期 | 类别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半年排名占比 |
每月
| 实效测评 | 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分类实效和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中转站) | 居住区源头分类投放实效管理达标 | 50 | 居住区满分50分,按照居住区平均分进行折算。得分公式=平均分*50%。 | 实地检查 | 75% |
单位、沿街商铺和公共场所分类实效管理达标 | 24 | 单位和一般公共场所满分16分,按照单位平均分进行折算。得分公式=平均分*16%。 | |||||
本沿街商铺和市政道路等公共场所满分8分,按照沿街商铺和市政道路等公共场所测评平均分进行折算,得分公式=平均分*8%。 | |||||||
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和管理达标 | 6 | 中转站满分6分,按照中转站测评结果进行折算,得分公式=平均分*6%。 | |||||
管理部门考核 | 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 街镇日常属地责任落实到位,常态长效机制健全 | 14 | 本项满分12分,①小包垃圾专项治理责任落实3分(含小包垃圾一网统管运用),根据每月实效测评小包垃圾项目得分率计算,同时根据各街镇上报的一网统管小包垃圾自证材料进行评分,对未按时间或未按要求完成相应任务的进行倒扣分。②-③问题整改反馈机制3分,其中②每月区实效测评问题整改1.5分,根据各街镇问题整改率及整改及时性进行评分;③区重点督办问题整改1.5分。根据各街镇物业管理小压站不达标点位整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分。④-⑤回收利用率2分,其中④可回收物、⑤湿垃圾指标完成情况各1分。根据各街镇可回收物、湿垃圾完成数占区下达指标的完成率进行评分。⑥-⑧日常管理工作落实2分,其中⑥报表报送0.5分,根据各街镇各类垃圾分类工作报表报送及时性和报表质量进行评分,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0.5分,根据各街镇资金预算制定及执行率进行评分,⑧垃圾分类舆情1分,凡区收到各街镇关于垃圾分类方面的有责投诉,视投诉案件严重程度在当月进行扣分,如整改不到位重复投诉则不限当月扣分。⑨可回收服务点运行2分,根据月度实效测评中有回收服务项目得分率计算。⑩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2分,由区绿化市容局综合管理中心进行评分。 |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
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落实 | 街镇房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源头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指导监督情况 | 3 | 由区房管部门细化考核标准,并折算到3分。 | 部门考核 | |||
分类投放违法行为执法责任落实 | 街镇城管执法部门对分类投放违法行为管理情况 | 3 | 由区城管部门细化考核标准,并折算到3分。 | ||||
典型案例 | 街镇垃圾分类工作中形成经典案例被市或区级主要媒体公众号(如:绿色上海、垃圾去哪儿、上海静安)采纳录用 | 附加分0.5 | 由各街镇自主申报,每月最多加0.5分。 | 月度附加分 | |||
装修(大件)垃圾管理 | 街镇实施装修(大件)垃圾箱式收运或临时交付点收运新模式的 | 附加分2 | 由区废管所根据街镇推广情况进行评分,最多附加2分。 | ||||
每半年 | 社会评价 | 人大代表 | 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发挥情况的评价。 | 20% | 通过问卷调查评价得出相应街镇得分,本项每半年开展一次,根据问卷得分加权平均,计入最终排名得分。 | 问卷调查 | 20% |
政协委员评价 | |||||||
年度目标完成 | 街镇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建设区 | 街镇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推进情况 | 上半年 | 2023年通过市级验收的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对照精品小区Ⅰ类要求完成建设并通过区级验收。 |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 | 5% | |
下半年 | 2024年精品居住区创建,按照各街镇完成情况给分,完成指标的给满分。 | ||||||
惠民回收服务点建设 | 惠民回收服务点推进情况 | 下半年 | 指标完成率(完成个数/指标总数)完成指标的给满分。 | ||||
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 | 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及使用 | 上半年 | “沪尚回收”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情况,包括二维码设置、街镇每万人使用量等。 | ||||
下半年 | 按街镇每万人使用量;回收服务满意率达到95%给满分。 | ||||||
社区分类实效常态长效机制 | 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社区执法保障情况 | 半年 | 居住区分类达标率低于95%的街镇将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居民个人不分类投放等线索移送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程度。 | ||||
其他任务完成情况 | 特色项目创建 | 街镇实施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科技赋能等方面特色项目。 | 1 | 由各街道自主推进,并提炼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经验,被市级管理部门采纳宣传。每个特色项目可附加1分。 | 半年度附加分 | 3 | |
精品居住区创建 | 街镇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建设超额推进情况 | 附加0.5 | 精品居住区创建,按照各街镇超额完成情况给分。
| ||||
惠民回收服务点超额建设 | 惠民回收服务点超额建设情况 | 附加0.5 | 惠民回收服务点超额建设,按照各街镇超额完成情况给分。 | ||||
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创建 | 街镇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情况 | 附加1 | 街镇完成1座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并通过验收合格。 |
附件3: 2024年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街镇 | 投放点微更新(个) | 投放点专项更新(个) | 精品居住区建设(个) | 惠民回收服务点设立(个) | 固定型服务点(个) | 湿垃圾指标(桶/天) | 可回收物指标(吨/日) | 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伍(人) | 涉及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个) |
2023-2024 | 2023-2024 | 2023-2024 | 2024 | 2023-2024 | 2024 | 2024 | 2024 | 2024 | ||
1 | 宝山路街道 | 62 | 13 | 4 | 3 | 18 | 219 | 15 | 50 | / |
2 | 曹家渡街道 | 58 | 13 | 5 | 3 | 14 | 294 | 8 | 50 | / |
3 | 大宁路街道 | 49 | 15 | 4 | 4 | 25 | 425 | 18 | 43 | 1 |
4 | 共和新路街道 | 76 | 16 | 5 | 4 | 27 | 409 | 22 | 50 | / |
5 | 江宁路街道 | 52 | 13 | 5 | 2 | 16 | 276 | 9 | 50 | 1 |
6 | 静安寺街道 | 66 | 10 | 2 | 2 | 11 | 136 | 8 | 39 | 2 |
7 | 临汾路街道 | 68 | 15 | 3 | 4 | 20 | 336 | 17 | 38 | / |
8 | 彭浦新村街道 | 98 | 16 | 4 | 4 | 33 | 560 | 31 | 50 | / |
9 | 彭浦镇 | 76 | 16 | 5 | 4 | 35 | 563 | 33 | 50 | 1 |
10 | 石门二路街道 | 26 | 10 | 3 | 2 | 11 | 105 | 5 | 32 | 1 |
11 | 天目西路街道 | 22 | 10 | 2 | 2 | 12 | 106 | 6 | 28 | 1 |
12 | 芷江西路街道 | 64 | 15 | 4 | 3 | 18 | 264 | 16 | 50 | / |
13 | 北站街道 | 16 | 10 | 2 | 2 | 10 | 88 | 22 | 30 | 1 |
14 | 南京西路街道 | 67 | 10 | 2 | 2 | 12 | 156 | 6 | 34 | / |
小计 | 800 | 182 | 50 | 41 | 262 | 3937 | 216 | 594 | 共4个区域 |

留言咨询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相关文档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