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C2300000-2022-037发布机构:区绿化市容局标题:关于万荣一路120号改扩建项目的环卫配套设施意见的函文号:静绿容〔2022〕44号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成文日期:2022-08-29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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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09:36:22.0
2023-08-30 09:36:22.0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上勤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万荣一路120号改扩建项目》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及《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内应建造1座生活垃圾收集房。
1、生活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5平方米。
2、生活垃圾收集房内部应分别配置防水插座、开关、灯具;上、下水和冲洗设备;空调、排风、消毒、除臭及灭鼠等装置。
3、生活垃圾收集房大门采用不锈钢材质,内墙贴瓷砖,顶刷防水涂料,地坪铺防滑地砖。生活垃圾收集房大门内侧做铸铁盖板流水槽,下水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生活垃圾收集房前应预留足够的通道便于环卫作业车辆清运垃圾,清运完毕及时做好保洁工作。
二、项目内应设置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分类堆放点位。点位具体位置应便于清运,且标识明显并做好相关遮挡和防尘措施。
三、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收集处置,配置符合标准的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垃圾的收集容器。
四、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竣工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五、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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